湖南省首例环强险预赔款赔付

近日,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的见证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向湖南省某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预赔款30万元,并举办了交付仪式。据悉,这是湖南省推行环强险试点以来涉及生态损害赔偿的第一起赔案、第一笔赔款。

湖南省首例环强险预赔款赔付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因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强制性保险。自2021年试点以来,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行、源头防控、防赔结合”工作思路,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负责、社会化保障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了解,该企业在发生回卤管道爆管事件后,第一时间向当地生态环境分局汇报,并向主承保公司报案,各方迅速响应,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湖南省环科院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和损害鉴定评估;承保公司启动大案应急响应,同时派出理赔人员开展现场查勘,查证了因爆管导致卤水泄漏引起的环境污染损害事实,并按照保险条款对企业周边居民的损失进行了赔款预付,帮助企业应急处置、恢复生产,帮助受损民众安定信心。

在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单位以及其他环境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既是建立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的需要,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促使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让遭受环境污染损害的群众及时得到赔偿,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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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0

标签:湖南省   常德市   常德   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   生态环境   试点   责任保险   环境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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