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因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收佛山街道办事处33万元罚单

爱克股份10月9日公告,5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永创翔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新悦路20号之二厂区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对外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大良街道“5·15”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顺德大良永创翔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15”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工作人员操作甲苯原料桶时,打开出口阀门过大,导致甲苯流速过大,产生的静电导致闪燃引发火灾,当事人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收33万元行政处罚。

本次受损资产已购买了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公司已经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相关保险核损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后续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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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火灾   火灾事故   顺德   佛山市   佛山   罚单   甲苯   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隐患   事故   发生   股份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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