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清军入关后,在全国各地大规模屠杀劫掠,造成人口大规模死亡。
又实行野蛮的“跑马圈地”和“逃人法”,极大损害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激起了他们的强烈反感和怨恨。
清朝的马刀和弓箭,只能勉强维持统治。只要一有机会,各地反抗力量和不满情绪就会如火山一样喷发。
康熙初年的三藩起义,就清晰证实了这一点。清朝入关已将近三十年,吴三桂打出反清旗号,登高一呼,应者云集,江南数省闻风响应,顷刻之间江山易手,民心向背的巨大力量让清朝统治者感到一阵刺骨寒意。
为了尽快博得天下百姓的好感与信任,清朝必须拿出足够的诚意。
康熙51年(1712年),康熙皇帝打出了一张大牌:“永不加赋”。
大意是说,清朝征收赋税的标准,一概以康熙51年的赋税额度为征收基数,无论人口怎样增加都不准加税。
乍一看确实是在减轻百姓负担,但从百姓反应来看却并非如此。
从乾隆时期开始,清朝就进入农民起义高发期,白莲教起义、天理教起义、太平军起义、捻军起义,此起彼伏连绵不断,次数之多规模之大,几乎创下了古代历史纪录。
不是百姓不领情,而是“永不加赋”根本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反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清朝初年征收的赋税,包括地银和丁银,两个大项,即:
按田地数量征收的田地税,和
按人口数量征收的人丁税,
此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其他税种。
康熙所说的“永不加赋”,根本不是所有赋税项目,仅仅是指人丁税一项而已。
雍正时期,又实行了另一次重大变革——“摊丁入亩”,直接把人丁税折算入田地税中,人丁税作为一个单独税种已经不复存在,因此严格来说康熙的“永不加赋”至此已经名存实亡。
随着清朝人口不断增多,管理成本和国家机器规模日趋庞大,清朝皇帝开始挖空心思增加税收额度。
明目张胆增加正项税收显然有悖“祖训”,但办法有的是——增加新税种。
在此背景下,一些五花八门、光怪陆离的税种纷纷出炉。
比如有一项名目叫“浮收”,是指在正项皇粮的征收、储存、运输、保管过程中会产生必不可少的费用,清朝规定把此项支出折合入皇粮中,百姓交纳皇粮一石,只能折合为八斗,一下子增加百分之二十的负担。
这个比例还算轻的,清代后期很多地方的浮收额度甚至超过正项。
还有一项叫“火耗”,情况大体与“浮收”类似,国家的税银在征收、熔铸、运送时会产生损耗,也要分摊到百姓头上,火耗的征收比例更为惊人,达到正项税银的百分之三四十是常态,数倍于正项税银也稀松平常。
除了浮收、火耗,清朝还陆续开征厘金、矿税等名目繁多的税种。
综上所述,清朝的“永不加赋”听着挺震撼,其实完全是个雷声大雨点小的噱头,给清朝皇帝赚足了眼球,百姓的负担不但丝毫没有减轻,依旧日益繁重,出现农民起义是自然而然之事。
页面更新: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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