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知:缴费开始!标准提高!

9月1日,记者从甘肃省医保局获悉,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38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2023年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居民在市域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稳步提高,分别保持在90%、80%、70%左右。在重点保障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基础上,逐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暂不高于160元;进一步统一规范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保障政策,扩大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覆盖范围。

转自:兰州日报

来源: 每日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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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标签:甘肃省   标准   甘肃   医保   医疗机构   门诊   全省   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   发生   基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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