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人寿风险处置有序推进,海港人寿全盘接手其资产负债

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公布了同意筹建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同意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同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了同意恒大人寿向海港人寿转让保险业务的批复。

这意味着,新成立的海港人寿将全盘接手恒大人寿包括保单在内的资产、负债及全部机构网点,履行以恒大人寿名义签署的保险合同义务。当日,海港人寿、恒大人寿分别发布了保险业务转让的公告。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官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负责人近日对媒体表示,恒大人寿严重资不抵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监管制度规定,监管部门已对其实施贴身监管并开展风险处置,目前公司经营稳定。

今年6月,海港人寿获发保险许可证。根据其保险许可证信息显示,其机构营业场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与海德三道交汇处航天科技广场A座28层、30层、31层、32层”,与恒大人寿官网披露的经营地址完全重合,当时即引发业内对于海港人寿将全面接手恒大人寿的猜想。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由五大股东构成,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深圳市鹏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6.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7.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5%;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

重庆市渝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

据悉,除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外,其他三家股东分别为深圳市、广东省和重庆市地方国资企业。从持股比例来看,深圳国资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金融监管部门同时批复海港人寿的成立和对恒大人寿资产及负债的受让,充分体现了风险处置中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原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的批复显示,要求海港人寿在本次保险业务受让过程中,要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业务受让合规、平稳推进。

南方+记者 周美霖

【作者】 周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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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6

标签:海港   人寿   重庆市   资产负债   深圳市   深圳   保险业务   总局   金融监管   人民币   风险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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