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纣王都封了,姜子牙为啥不给自己《封神》?

难道真的是忘了么?

没想明白的不是姜子牙,而是我们。

“姜子牙最后给自己封了什么神?”

昨天下楼去买菜,排队时后面有一家三口,可能是刚看完近期热映的《封神》,儿子围着他爹妈不停的问问题。

其他的问题爹妈还能勉强支撑一下,但问到这一句的时候,爹妈还是被问住了,最后支支吾吾回答了一句:“我记得好像是他忘了吧?”

然后说回去买本《封神演义》,让孩子自己回去读。

因为就是在超市里萍水相逢,不太好意思插话。如果这孩子父母能读到这篇文章的话,其实我严重不建议他们给孩子买《封神演义》。为什么?因为《封神演义》不是《安徒生童话》也不是《哈利波特》、《指环王》,与西方很多奇幻文学作品的初衷是供儿童阅读,后来逐渐发展为成年人也爱看的作品不同。

《封神演义》、《西游记》这种东方奇幻故事,最初写出来是给识字、且在明代买起的印刷品的成年人看的。只不过文化IP越做越大,才走入了儿童世界。

可是这些原版故事中有许多地方都是“少儿不宜”的,情色限制级镜头倒在其次,就商纣王闲着没事儿就炮烙个人玩玩、把人丢进趸盆喂蛇蝎、把伯邑考做成馅饼请他老爹吃席这种剧情,我觉得孩子看了一定是会心里有阴影的。

《封神演义》的作者甭论究竟是谁,他一定是一个在明代非常有生活经验的人。明代皇帝为了监视百官、牢笼百姓创新性发明的那套锦衣卫东厂制度,其用刑之酷烈真的是克格勃来了都得认祖宗。所以作者能在小说中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描写出这些玩意儿,并疑似指桑骂槐的咒骂“纣王”这一套注定玩不久,这是有原因的。

但身为现代人,尤其是现代儿童,我真不太建议小小年纪就产生这么多残酷想象。

1

《封神演义》不是一本很好读的书,别说孩子了,哪怕是成年人、名家,对这本书也读不太懂。

晚清有个经学家叫王闿运,这哥们可能是看金圣叹研究水浒,脂砚斋点评红楼,毛宗岗删改三国,都成了名了,那我研究个封神呗,填补一下学术空缺。

结果研究来研究去,书没研究明白,倒是把老先生气的差点飙脏话了:

他说《封神演义》“大要言贤智皆助逆,谗邪皆为神,唯禽兽乃可通天,甚恶道学之词,疑李卓吾(李贽)之所为也”。——纣王这么王八蛋,这书里面各洞府神仙却都去帮他,最后一帮反派都封了神,禽兽通了天。这分明就是在恶毒攻击儒学道统么!看来是李贽这个反道学的小子写的,实在恶毒攻击。

所以,王闿运进一步批判说:“夫食毛践土之士,而谤毁其君为辛封,居然笔之于书,其人可诛,其板可斧矣,而尚流传世间,亦可怪矣。”——写这本书的家伙,吃在中国住在中国,却把皇上比作商纣王,在书里这么写。这人该杀,这书应该禁了才对啊!怎么还能让它流传于世呢?太奇怪了!

不仅王闿运这种替朝廷说话的读不懂封神,反朝廷的革命者也未必能读懂,比如鲁迅先生就在《中国小说史略》一文中说《封神演义》是“封国以报功臣,封神以妥功鬼,而人神之死,则委之于劫数。”“似志在于演史,而侈谈神怪,什九虚造,实不过假商、周之争,自写幻想,较《水浒》固失之架空,方《西游》又逊其雄肆,故迄今未有以鼎足视之者也”。

还得受责罚——小说中姜子牙就被送了一把“打神鞭”,别误会,这个鞭可打不了女娲娘娘这样的“圣”或太乙真人这样的“仙”,他能打的只有被封的那些“神”。神说不好听的,其实就是上界的打工仔,有职位,有工作,干得不好还要受责罚。

最惨的是,他们还永远失去了成为“圣”与天齐寿的资格——因为他们被工作所累,没办法像仙那样逍遥自在的潜心修道,你看像纣王,给他封了个“天界婚姻介绍所”的差事,这就是明赏暗罚——人世间多少姻缘等着他牵线啊?你忙去吧。稍微一个消极怠工,不好意思,人家姜子牙拿着打神鞭就来了……

所以你看,这封的哪是神啊,古希腊神话西西弗斯加普罗米修斯那个处刑待遇了属于是。

明晰了这一点,你就能理解为什么小说中没封姜子牙的神位,甚至姜子牙自己也不主动争取一下这个封神待遇——因为他知道那不是个好活儿。

相反,你用心看的话,会发现姜子牙其实是得到了最大的奖赏的——他从一个本来“命薄”,没有资格修仙的凡人,却最终获得了修仙的资格。

小说里这一点其实说的很明确。姜子牙下山时,元始天尊对他说过:“你生来命薄,仙道难成,只可受人间之福。”

姜子牙拜元始天尊为师,在昆仑山玉虚宫从二十三岁修行到七十二岁,学了四十九年,最后就得了导师这么个评价“研究生学位你读不出来了,趁早出去找个工作吧。”

求一下姜太公这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可是后来姜子牙在人间世折腾了那一番,等到打完万仙阵,封神指标差不多凑满了以后,元始天尊又对他怎么说呢:

“今日来,我等与十二代弟子将回洞府,候你封过神,重新再修身命,方是真仙。”

——你在人间享完福,去洞府那儿跟我报到吧,成仙指标有你一个了!

人世一场浩劫换365个“封神”,365个神换姜子牙这一个仙。

神和仙到底哪个更金贵,差距又有多大 ,你看明白了吗?

所以《封神演义》的逻辑结构其实并不混乱,它明线写商周鼎革、暗线写神仙斗法、更暗线,其实是一个姜子牙靠着个人奋斗“顺天改命”的“修仙”故事。励志故事啊。

但既然小说写的这么明确,为什么无论王闿运还是鲁迅都似乎没理清其中的道理呢?

因为他们都是以儒家或批判儒家的视角去审视这部小说的。

儒家讲究的是入世、任官、为政,把做官作为最高的人生目标与奖赏。那么用这种眼光去审视《封神演义》,有职位、有工作、负责“管”具体事务的“神”,自然就比自由散漫、什么具体事务也不负责的“仙”的“权力”要大得多。

那这样看来,“封神榜”自然就成了一张“神”事任免名单,是分割权力的。于是就会让人产生“封神以妥功鬼”、甚至“谗邪皆为神,唯禽兽乃可通天”的观感。——怎么闹了半天,被封神掌权的都是当初助纣为虐的反派呢?

可问题是,《封神演义》自身的世界观恰恰不是儒家,而是道家的。

道家追求的是“清静无为”,主张少折腾。

所以没有具体任事的逍遥自在、专心求仙成道的“仙”,是远比负责具体事务,一定要去管一摊事才有存在价值的“神”更高阶的存在,且最终前者才有可能“一任自然”的超凡入圣,而后者永远只能在案牍之劳形中终了此生,无法渡劫。

所以封神榜的意思就是:有功者、幸运者入“仙道”,逍遥无为的自由自在。有过者、运气不好者才入“神道”,去吭哧吭哧的去当具体做事的打工仔。

所以我看好多文章煞有其事的分析“封神榜”是什么“上界派系斗争”、“权力分割”……

他们完全搞错了,“封神榜”是一次“分流”不假。但最终获益者不是“榜上有名”的那帮人,而是没有上榜的姜子牙等人。换而言之,这其实类似一份“下岗名单”,分配一帮人从“仙班”里下岗了,要下去当具体干活的打工仔。

《让子弹飞》里不是说得好么?“县长怎么能跟您比啊,他是流水的县长,您才是铁打的老爷。”

换你,你是想当流水的县长(神),还是当铁打的老爷(仙)?

说的其实是差不多的意思——就像你家真要是北上广有个十几套房,你还在乎你职位后面有没有个括弧“享受xx级待遇”?

你肯定不在乎,成天逍遥自在,闲云野鹤不好么?

姜子牙也一样,他都拿到指标“成仙”了,他还在乎封神榜有没有他一个岗位?

当然说到这儿可能有人机会反驳了——“圣”们和“仙”们自己逍遥自在不管事儿,把管事的权力全交给了前反对派,他们就不怕这帮商纣王啥的倒行逆施,把天界的秩序也搞乱了么?

不怕,因为有“天命”压着呢!

3

实际上,《封神演义》整本书一直在讨论的,就是这个“天命”问题。

到底什么是天命?

小说中的商朝以及襄助商朝的那些仙人,他们对“天命”的理解是以纣王这个“帝”为中心的,只要是纣王下的命令、做的决定,底下的人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小说一开篇纣王自己说的么:“君命召,不俟驾。君赐死,不敢违。”——让你来你就麻溜的赶紧来,让你死你就赶紧死。朕即国家、我就是天命!

可是小说中的反商集团却不是这样理解天命的,苏妲己她老爹苏护,第二回的时候就提了首反诗么:“君坏臣纲,有败五常,冀州苏护,永不朝商!”

虽然这个地方明显是历史穿帮,把汉以后才形成的纲常理论用到商朝去了。但他想表达的意思是对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你纣王并不天然代表天命,天命是一种更高的存在!如果你不以天命、天道来待我,那我就反你丫的,替天行道!

这其实也正是历史上武王伐纣、周革殷命的理论基础。说到底,《封神演义》想反应的其实不是商周之争,而是想借商周之争,去探讨一个在传统帝制时代正常情况按说没人敢探讨的问题——皇帝是不是就天然的代表了“天命”,是不是就一定口含天宪,说啥算啥了。

你看整本书里,商朝的闻太师和周朝的姜子牙、助商的截教和助周的阐教,双方只要碰在一起,吵来吵去其实就是在争这么点问题。而作者最后借小说表达的态度是鲜明的——帝王并不一定代表天命,天命是比帝王更高的、应该约束帝王行为的存在。

关于商周革命究竟发生了什么,可以去看之前写的《卯年说“卯”:我们怎样变成了世界上最世俗的民族》

非常巧合,几乎在《封神演义》在咱这边成书后不久,欧洲启蒙思想家们也曾爆发过一场相关问题的争论——到底是“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

以霍布斯、奥斯丁等人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他们认为法律是一个不带感情色彩的中性词,它无关善恶,只关乎它的制定主体和制定程序。所以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说“一个最坏的政府也胜过没有政府。”因为政府毕竟制定了秩序,协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关系,避免人们陷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用小说中闻太师的话说,就是商朝再坏,毕竟有个“纲常”,你们这帮周人起来闹,就是败坏纲常,把天下搞乱了,这可怎么好。

但这种观点,遭遇了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托马斯·潘恩等一众人的反对,他们复兴了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的一个伟大的观点,那就是自然法学说。

自然法学说认为,这个社会那些良善的价值,比如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等等,它们不是主观的,它们是客观的。它们先验而有天然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成为一种“隐秘的法律”,这个法律就是“自然法”。而人类社会所制定的一切规则,其实都是对这套自然法的模仿与逼近。所以法律本身,其实也会存在“合法”与“不合法”的概念——当人为的法律符合自然法的规则时,它就是合法的应该被尊重的。但当人为法律不符合自然法时,它就是非法的,应当被推翻。

于是“恶法非法”。

所以,以自然法学派的视角审视,《封神演义》其实讲的就是一个“恶法非法”的故事,而姜子牙帮助周王朝起事的过程中一再强调的那个“天命”,其实就是“自然法”的意思。它高于尘世社会,高于纣王所下达的那些政令,甚至可以审判前者为“非法”。所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才有了自身的合法性。

而同样是由于这种“自然法”式的“天命”存在,纣王这帮人在被封了神之后,也没办法像自己在下界时那样用权力肆意妄为、予取予求。恰恰相反,因为因为被封为了“神”,离“天命”更近了,反而要受到更多、更大的约束——旁边还有一个手持打神鞭的姜子牙,监督这帮神各司其职。你说这到底算是奖赏还是惩罚呢?

所以《封神演义》这个小说本身其实没写错,把纣王等人“封”成“神”,让他们为具体的事务所劳形,接受天命的管束。而让姜子牙“顺天改命”,成为享受逍遥与自由,最终有望天人合一、超凡入圣的“仙”。

所以《封神》这个赏罚是公平而分明的。就像古罗马的辛辛纳图斯把卸任执政官、能回家种地视作罗马对自己的至高奖赏一样。也像华盛顿与其去当那个受制约的美国总统,宁可回乡打理自家庄园。

而之所以有那么多人看不懂,甚至执着“姜子牙为什么不给自己封个神”这种问题……

可能仅仅是因为,我们的历史和文化,总让我们过于本能的把“行使权力”这件事看做了一种至高的享受,却忘记了,其实正常、合法的权力之上都是在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或打神鞭下瑟瑟发抖的——那柄剑名叫“自然法”,那条鞭名叫“天道”。

权力不应当是奖赏,自由才是。

故事中,那个任天地而法自然的姜子牙,其实已经在他的世界里,得到了至高的奖赏。读不懂,那是我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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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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