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端化妆品”以6元一盒销往国外,销售金额达42万元,法院:二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据江西省戈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弋阳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陈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杨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查实,被告人陈某某、杨某某在没有取得MAC和HUDABEAUTY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售卖印有MAC、HUDABEAUTY标识的塑料外包装盒与纸盒。黄某某(另案处理)购买此包装盒与化妆品原料并运送至加工厂进行生产。2020年至2021年4月份共生产了83332盒MAC和HUDABEAUTY品牌眼影,以6至14元一盒的价格,将成品销售到印度、中东、非洲等地,销售金额达42万元。

另查明,黄某某加工厂加工的MAC品牌眼影盒与HUDABEAUTY品牌眼影盒均为不合格产品。

2021年6月8日,公安机关捣毁了该眼影加工厂,扣押了大量MAC成品眼影盒与HUDABEAUTY成品眼影盒。2022年3月11日,被告人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日,被告人杨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

两被告在未取得MAC和HUDABEAUTY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售卖印有品牌标识的塑料外包装盒与纸盒,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陈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被告人杨某某主动投案,系自首;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案发后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

不法分子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时还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也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仔细甄别商品,谨防买到假货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戈阳县人民法院】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6-04

标签:有期徒刑   弋阳   罚金   被告人   民法   纸盒   公安机关   眼影   注册商标   销往   成品   标识   加工厂   法院   情节   化妆品   国外   品牌   商品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