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施工致燃气管道泄漏 城管开出6万元罚单

施工方被责令暂停作业

泉州网9月13日讯(记者李心雨 通讯员陈清良 文/图)燃气管道的安全关系着供气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燃气管道是施工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查处1起未采取保护措施野蛮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泄漏案件。

近日,福建某建设公司明知鲤城区站前大道施工点有地下燃气管道,却未通知相关企业派员到现场确认点位和监护,而是擅自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打桩作业,导致站前大道De200中压穿越天然气管道损坏,燃气泄漏。燃气企业接报后紧急采取对受损管道进行断管封堵停气,启用新延路环网供气的应急措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火灾等次生灾害。该施工单位虽制定了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却没有严格执行,也未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盲目作业、野蛮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决定立案处理。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责令该公司暂停施工作业,配合燃气公司修复受损燃气管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并全市通报。

责任编辑:林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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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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