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理发店店主的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王某某,应该不是该局的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燕,而是该局下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王某某。
从郯城县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报可知:8月30日,在理发店的是——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王某某,经研究,对王某某给予——记大过处分。
由此可推断出:该女子工作单位属于农业农村局;是工作人员而不是领导干部;给予的是政务处分而没有党内处分,说明不是党员身份。
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燕是党员,也是领导干部,明显不符合以上特征。
那么还有哪些线索呢?
理发店店主的视频里,该女子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表示“带队里人回来检查”,说明她是行政执法人员,并且隶属于某执法大队。
通过查询可知,该局下属的执法大队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该大队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4名,名字为三个字王某某的工作人员有两人,其中一名王某某为男性。另有名字为两个字王某得工作人员有两人,都为男性。
因店主的视频里的为女性,可排除该局男性执法人员,只剩下那名女性王某某。
通过进一步观看视频,视频里威胁店主的女子眼部有金色的反光,疑似戴着金边眼镜。
通过查询郯城县农业农村局的官方报道,发现该局王副局长平时不戴眼镜,而该局下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有一名叫王某某的执法人员平时戴金边眼镜。
通过排除法,郯城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女性工作人员——王某某,最符合以上特征。
当地的通报没有告诉广大人民群众涉事执法人员的姓名,我觉得做为一名执法人员,就要行得正、坐得端、站得直,就要做好光明正大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准备。
做错了就要挨批评、受教育,连名字都不敢示人,真的能够接受教训、改正错误吗?
本文仅仅是对此次事件的一个探讨,并不针对某个人,至于推断是否正确,还请大家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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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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