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提拔17(续篇):新任无招胜有招,群体事件谁在挑?

由于发生了冲突,现场围观的群众乌泱泱的一大片。为了避免再发生不测事件,在政府信访办的牵头下,住户们选出5位代表参加协调。

会还没开始,门面的开间里涌进来大量人群,塞得满满的。协调会只能在闹哄哄的情况下举行。

接前篇:一届换了又一届,届届烧火都不歇。刚刚烧过的三把火,只把人烧得晕头转向,把原任一把手烧得落荒而逃,这真是:出师未捷人先走,重整山河待后生。

干部职工大会开完,大家都在观望新任一把手会出什么新招。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新任一把手上任后,立即停止了分片管理的模式,转而恢复了原有的管理方式,他明确表态一切以稳定为重。

看来新领导是不准备烧出他的三把火了,或许:此时无声胜有声,看似无招胜有招。

一把手是位博士,他的到来成为了单位学历最高的人。不知是学识渊博还是知识膨胀,言谈话语中总是提及他的博士名头,在工作布置和安排时总是要体现出他的高瞻远瞩。

时间长了,大家感到有点过分炫耀,什么事过了就适得其反,能力强不强还是要在实际工作中检验。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一次,一把手把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一进门我看见还有一位陌生人在座。经介绍我才知道这位陌生人是一家公司老总。他申报的项目目前正在经历困境,急需我们帮助解决。

原来,这家公司拟将一个楼盘小区大门旁的门面作为他们一个医疗项目的选址。按说各项条件都符合,也顺利的办理了各项报批手续。不知何故突遭小区住户的强烈反对,要求其搬离。

公司员工和小区住户发生了冲突,街道办事处和政府信访办出面调解。为避免事态升级,建议公司另外选址。老总今天来就是协商有关项目另外选址有关事宜的。

这个项目并不存在对周围有物理(恶臭、噪声)和化学(有毒污水和废气)的不良影响,因为是医疗项目(非传染治疗),周围居民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觉得医疗就有病菌就会传染,医疗就有会重病救治,就会有死人等等,其实,更多的是嫌恶情绪和“不要挨着我”的邻避观念作祟所致。

这里就涉及到许多项目选址中存在的“邻避”效应问题。

什么是邻避效应,百度百科的解释是:邻避效应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旁边”的心理,即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

公司老总认为,这个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范,也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且有类似的项目选址案例在先,小区住户的诉求根本是无稽之谈,所以坚持原址不变。

而政府内部协调会已定调另外选址,尽可能迅速平息事态,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协商,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之前已有多个部门和这位老总有过接触,但对项目另外选址都没有协商出结果。按照政府会议的要求,我们邀请老总来单位做进一步的协商。

这个项目在我们单位申报是由我分管的部门审批的。作为分管领导,一把手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一起接待公司老总。

初次见面彼此握手后,很快切入主题。

老总说:“我的项目一符合产业政策,二符合选址要求,三已前期投入。若要搬迁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口气一如以前的强硬和理直气壮。

一把手说:“你如果不另外选址的话,和群众的矛盾没法解决,你以后就是想经营也没法经营。你要从长计议为好。”一把手回避了谁来赔偿损失的问题。

老总直接点题:“我的项目已是通过了政府审批的,政府要我搬迁,那就明确谁来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为不是我的错,就不可能由我自己来承担损失,我可不做这个冤大头。”

老总顿了顿,说:“是政府还是小区要求搬迁的居民来承担,给个说法我就搬。”老总依然坚持自己的诉求,毫不让步。

我感觉这样下去又会进入协商的死穴而谈不出什么成果,我试着换个角度和老总协商:“老总,你说的都没错,你的诉求也是合理的。可是我们的出发点是怎样解决问题,这样叫着劲的结果只能是拖延。而拖延对于推进项目来说是最致命的,只会把问题越拖越严重,越拖越复杂化。我想也是你最不愿意看的到。”

我接着说:“你说的要解决损失问题,小区住户可不可能来赔你的损失,显然不可能。你找政府协调也好,你走法律途径也好,所得到的结果就是拖延,这样一来谁的损失最大,是你。”

我继续说道:“你想要的政府来赔你的损失可不可能,我告诉你几乎不可能。政府的财政吃紧,是没有这项专款的;其次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出现的问题都要政府兜底的话,政府早就赔光了;第三,政府要维护自己的公信力,怎么可能轻易认输,你起诉也好、上访也好、协商也好,政府可以动用足够的资源和你周旋,结局仍然是拖延,谁最受损失?还是你。”

老总专注地望着我,显然,我的话他听进去了。

我知道要趁热打铁,说:“既然都是你,那为什么我们非要一条道走到黑呢?我们不如跳出固有的思路换个角度看问题。你要想项目尽快推进早见效益,目前选址显然已经不可能了,唯一可能的就是尽快另选地址,并且马上启动选址工作,落实后尽快搬迁,推进投产。”

我接着说:“问题又回到了你的诉求上了,谁来赔损失?前面说了两种途径只能造成拖延,那不如我们就先自行搬迁,不让项目耽搁。搬迁了以后,住户不闹了,政府省心了,你的项目耽误了一些时间,但在继续推进。唯一损失的是你前期投入的花费。”

我继续说道:“可是你想过没有,你这样做是及时止损。你的损失不会扩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未来政府有多种途径可以让你的损失得到弥补。比如可以多途径多渠道给你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可以帮助你申请优惠贷款,可以在税费上给你一些减免,甚至可以给你拨付专项资金扶持你的项目。这些只是我能想到的,我想这些资金还不足以使你得到补偿吗?你想想看。”

听了我的话,老总沉思了起来。

我接着说:“而你硬要先把赔偿落实了再谈搬迁,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双输,你的损失不断在扩大,同时你让政府下不来台,以后也别想得到政府的各种支持和帮扶。”

我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以你聪明绝顶的脑袋,不会算不清这笔账吧。”

老总依然在沉思。

一把手这时接过我的话也在循循开导和劝告老总,不过一把手的话没有新意,只是把我话里的意思用自己有学术味道的语言重复了一遍。

半晌,老总伸出大拇指,说:“你们说的有道理,分析得很透彻。我服了,我不再坚持索要赔偿损失了,而且我同意另选地址,并且加快选址步伐,一旦选定马上搬迁。”

一把手大喜过望,能够说服老总委实不易,这可是前面很多部门都没有谈下来的成果。在老总走后,一把手立刻向上级领导报告了今天的协商成果,上级领导听了也是非常高兴,毕竟少了一件烦心事,多了一件快要见效的项目成果。

以后,一把手多次在其他场合说到这次舌战老板,把一个顽固而狡黠的老总拿下,是他情商和智商双高的突出表现,是他苦口婆心、推心置腹和循循善诱的结果。当然,谈到这些时是没有我什么事的,仿佛那天只有他一人和老板交谈。

然而,就在一把手常把这件事津津乐道时,一个不好的消息传来,这个项目因为搬迁,和小区居民发生了肢体冲突。届政府办公室的电话,要我们单位立即派一位领导到现场处置。

一把手也被这一消息搞得有点发蒙:“不是谈的好好的吗,怎么又发生冲突了呢?”他立刻要我去出现场。

我作为分管领导和政府办、信访办

和其他相关的部门的领导一同出现在群体事件现场。这样的现场我早已熟悉,只是有点纳闷:“都谈好了,怎么事件没平息反而升级变得严重了呢?”

原来,公司安排人员晚上前来门面把之前放在这里尚未安装的设备搬走,小区住户以为是公司趁夜晚偷偷地安装设备,于是,组织了一群人来到门面阻止。

搬运人员做了解释,住户们不相信公司这么轻易的就会搬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互有皮外伤,部分仪器设备也受到了损坏。最后住户们把搬运工撵走,把门面封了。

第二天,公司派了专人前来协调和搬运设备,被住户们堵在了门面外,冲突再度发生。

得到报警后,警察到现场制止了双方的冲突,街道办事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也随后也赶到现场。

由于发生了冲突,现场围观的群众乌泱泱的一大片。为了避免再发生不测事件,在政府信访办的牵头下,住户们选出5位代表参加协调。

虽然住户选出的是5位代表,但还没开始开会,门面的开间里涌进来大量人群,塞得满满的。

协调会只能在闹哄哄的情况下举行。首先由公司说明这个项目对住户们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并举了很多例类似的项目在住宅楼下面的门面经营的例子。考虑到住户们的诉求,他们准备搬迁。不过重新选址是有个过程的,需要时间,并承诺在新的选址确定后一个月内搬走。但公司对被损坏的仪器设备要求损坏者赔偿。

住户们觉得这不过是为拖延找托词,认为新的选址只是一个幌子,如果迟迟不能确定新选地址,那不就是还是在这里嘛,这样做的目的是先把住户们稳住,拖延了一段时间后,住户们被分化瓦解了,再来搞项目。

住户们提出的诉求是:一是立即搬走,二是对打伤的住户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三是要求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追究责任;四是项目选址在这里给住户带来不良影响,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住户代表对被损坏的仪器设备如何赔偿避而不谈。

站在公正的立场,住户的诉求是站不住脚的。一是项目申办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二是肢体冲突也是住户先动手的,况且双方互有皮外伤,并且摆放着门面的仪器设备又被损坏的迹象;三是政府相关部门也是合法合规地办理了审批手续,何来追究责任?四是所谓的精神损失不过是“邻避”效应的代名词,就是你这个项目挨着我,我感到不吉利,精神受到了损失。

公司老总也在现场,但他没有暴露身份,怕被群众围攻。他悄悄告诉我说住户闹事背后有人指点,事件背后也另有原因。

有道是:忍一句,息一怒,饶一着,退一步。但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

欲知后事如何,请继续关注《我被提拔18(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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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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