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挂羊头卖鸭肉,巴奴再陷舆论风波!

(本文根据司马南老师视频节目整理,内容有删改)


北京最繁华的老式商业街王府井有一个吃涮羊肉的地方叫巴奴。其实北京涮羊肉很多,像什么东来顺、西来顺之类的,但那家水平确实不错,去年还是在疫情期间,著名学者摩罗请我在那吃了一顿,印象很好。


但这两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巴奴的一个加盟店,被人查出来挂羊头卖鸭肉,就是在羊肉里面掺了鸭肉。



巴奴为此主动整改,把真金白银拿出来,谁吃了鸭肉就进行现金理赔,共计835.4万元


我本来是听了到“挂羊头卖鸭肉”这件事后很愤怒,但转念一想,直接拿出800多万赔付给消费者,这举动还真不多见。这相当于一个品牌连锁店面对诚信危机表现出了一定的诚意。


我从事媒体的工作差不多大半辈子。大家都知道,一般的企业遇到这类事情,第一反应就是紧急公关,跟你辩论、斗智,甚至找人铲事儿、花钱删帖,大多都这是一套。但店铺自己主动拿钱,并且还拿出了835.4万元直接赔付给消费者,这和被迫的接受处罚,在性质上有所不同。



据说查出来有8454桌吃客说我吃到过鸭肉,巴奴说好,那就照此办理,都赔。


我觉得这个行为对于整个饮食行业都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同类的问题别人是这么处理的吗?有关市场管理部门此前都是这么赔的吗?依照相关法律,主管部门可不可以要求其他的企业效仿巴奴?



羊肉是羊肉,鸭肉是鸭肉,这当然不容混淆,况且既然是全国统一品牌,那么任何一个加盟店出事,那就是你出事。


一个加盟店的过失是品牌的污点,但具体问题的处理有必要慎重的区分。是主动为之的系统性欺诈,还是具体门店的工作责任,这是两回事儿。



此外,最近大家对预制菜议论比较多,预制菜本身应该没过错,但是有些店拒绝消费者知情,藐视消费者知情权,利用消费者对这个事情缺少知识和对品牌的信任搞商业欺诈,这样所导致菜品的质量下降,那就是店家的错误。


中消协、消费者组织,特别是各级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我强烈建议你们就此跟进。当下急需举一反三,设立一个条款,依我看这个条款既然是巴奴引起的,索性就叫《巴奴条款》


条款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只要你骗了消费者,比如“挂羊头卖鸭肉”,那就直接真金白银的赔出来,为挽救餐饮业信誉,要体现对人民负责。



推出《巴奴条款》,意思很明确,就是再发生类似的事儿,同比例计算,拿出钱来直接补给消费者。


注意,不是有关部门罚了款,然后处罚;而是直接赔给消费者,这是两条路,并且区别就在于钱去哪了。企业犯错了该罚,罚完之后钱呢?现在直接补偿给消费者,那消费者的监督就更有积极性了,因为消费者有积极性,也便更有助于彻底杜绝“挂羊头卖鸭肉”之类的欺诈消费者现象。


话说回来,巴奴既然肯重金悔过,那就应当有勇气接受全国范围之内所有的消费者对所有的连锁店、加盟店的怀疑性审视。如果你经不起考验,那便接着罚,如果能够经得起考验,这不就是坏事变成好事了吗?


前几天参加一个巅峰诵读活动,我见到了《舌尖上的中国》的解说,李力宏老师。


李老师现场朗诵太棒了,我们这种业余喜欢朗诵的人见了以后就和见了明星的感觉是一样的,心里特别佩服。



李力宏老师的声音非常有魅力,他的那句“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在网上广为流传。


我觉得,往羊肉里面掺鸭肉,这就属于比较繁复的炮制过程,费这么大劲干嘛呢?这次巴奴接受教训了,那么全国的餐饮业是不是也可以就着这个案例举一反三?


若赞同我的观点,您可以在留言区说说您的感想,有不同意见的也欢迎您发表想法。


责任编辑|胡言 笔夫

部分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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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标签:鸭肉   挂羊头   司马   涮羊肉   餐饮业   加盟店   连锁店   北京   羊肉   积极性   舆论   风波   事儿   主动   条款   消费者   老师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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