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严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移居海外的公务员!

最近有关上海颁布新规,关于配偶子女移居海外的公务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其实不是最近才颁布的新规定,早在2010年7月25日就由中央颁布了。

下图示例:深圳市应该算是最早公开发表,有关配偶子女定居海外(拿到绿卡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相关资料显示新民晚报在2009年11月26号发表的文章中指出,广州日报2009年11月25号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是2009年9月由中央会同中央组织部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暂行规定》送审稿。

可以看到在2009年9月中央才形成初稿,其中经过了几个月修改审核,到2010年4月才通过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7月25日正式发布在人民政府网站上,然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总结下《暂行规定》,其实有三点比较重要,分别是:国家安全、财产流失海外、海外精英回国发展。

国家安全:这个我想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国家安全高于一切。

财产流失海外:有的人“身在国内心在外”,通过为配偶子女移居的国家谋取利益而获得私利;有的人由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非法敛财时更加肆无忌惮;有的人将大量非法财产逐步转移出境,一遇合适机会便抽身外逃,虽然只有个别几个人,但是给党和国家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海外精英人才:这批人比较特殊,所以会特殊照顾,《暂行规定》指出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如果涉及钱财的应当回避,配偶子女移居海外的应当及时向组织汇报其原因。

说实话就是要求不能“裸官”,自己在国内疯狂捞钱,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指望他能为国家效力吗?显然不可能。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朱慧民被查,被指隐瞒配偶子女移居国外。

原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被查,配偶和一儿一女全部移民美国,经查在美国光房产就有三处。

副省长黄胜,被双规的时候,黄胜贪污了90亿美元,有46处房产,46个情妇,然后和媳妇来了一场苦肉戏,假离婚,钱财全部转移到老婆名下,然后移居国外。

还有一个足球队:足协主席陈戌源,贪污30亿,老婆女儿早就移民美国。

国足主教练李铁,贪污2.7亿,配偶子女早已移居海外。

足球系统现在目前有15个人被查,可想而知内部有多混乱,怪不得足球连亚洲都出不去。

虽然政策出台了很久,可是还是有那么的人触及底线,可想而知为了利益,有多少人不惜铤而走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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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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