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退役上校提出统一,台湾可当特区!但要求大陆必须答应2个条件

在台湾地区内部,存在“独派”和“统派”和“不独不统派”。

首先是坚定的“爱国派”,他们拥护祖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主张两岸完全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为之不懈努力。

其次是“动摇派”,他们虽然主张两岸统一,但仍然对所谓的“中华民国”心怀眷恋。

他们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政策保留性认同——主张“和平统一”,但要求台湾保留多项特权的“一国两制”。

台湾一位退役上校就提出,两岸统一后,台湾可以当特区,但大陆要答应两个条件。

一、台湾退役上校呼吁,两岸“有条件”实现统一

黄征辉,1958年出生于中国台湾,1980年毕业于台湾“海军军官学校”船舶机械学系,后来又在美国波士顿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取得软体工程硕士学位。

长期服役于“台湾海军”,曾担任枪炮官、反潜官、兵器长、海军总部参谋、成功级巡防舰“张骞”号舰长等职务,在“台海军”上校任上退役。

从家庭背景看,黄征辉的父亲黄兆城曾是国民党的海军中将,后来跟随着国民党当局跑到了台湾。

因此,黄征辉一直对两岸事务颇有兴趣,经常发表相关言论。

2022年10月,黄争辉在其出版的新著当中,曾对两岸军事实力进行了一番综合测算对比。

他认为,综合考虑力量、决心、环境、方法、机会与训练等因素,在不动用核武、双方倾全力、使用传统对传统、游击对游击的条件下,利用“战力方程式”计算后,大陆的综合战力是3.12,台湾是0.91。

因此,一旦发生冲突,台湾当局断无战胜大陆的可能性。一味追求激进“台独”,只能是死路一条。

2022年12月25日,黄征辉与现居台湾的日本新闻评论者矢板明夫,在一档名为《三国演议》的华语节目中,对两岸统一问题,展开了进一步探讨。

黄征辉开篇即谈到,自己对台湾前途的担忧:“我认为台湾地区应该尽早和大陆进行谈判,以实现统一,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区。但大陆必须答应台湾两个条件:保留台湾现行的‘自由民主’制度;保留台湾现有的‘军事力量’”。

他解释道,只要能做到这两点,对台湾而言只不过是“改了一个特区的名字”,丢掉的“面子”,得到的是“里子”,大陆因此得到了“面子”,人民安居乐业,何乐而不为?

他还接着解释,他提的两个条件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保留“自由民主制度”是保证台湾“繁荣稳定”的基础,不能妥协。

而之所以要保留军队,就是不能丢掉反抗的“筹码”——一旦将来大陆反悔,强行改变台湾现行制度。台湾还有军队可以所谓的“自保”。不得不说,这位台湾海军上校的算计还是蛮精明的,“进可攻,退可守”。

矢板明夫对此评论称,黄征辉的观点在台湾很有代表性,尤其在“统派”当中,很有市场。这派人物的核心观点认为,台湾地区的民主和民生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深知大陆统一两岸的意志和决心,也自知螳臂不能挡车,蚍蜉不可撼大树。本着“务实主义”的态度,他们认为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名字,和大陆兵戎相见。

紧接着话锋一转,矢板明夫就开始批判黄征辉“异想天开”

“作为一个长期观察中国政治和两岸关系的媒体人,我认为黄先生以及统派人士这样的想法,过于一厢情愿了,实际上是不现实的。如今台海局势,是对岸的军队随时可能攻打台湾,而‘台湾的军队’并没有任何攻打对岸的计划。台湾如果为了消除对自己的军事威胁,主动去找大陆谈判,换句话说,就是去签‘城下之盟’”。

矢板明夫的这些观点,其实就是对两岸关系赤裸裸的挑拨和污蔑,用心何其歹毒!我们一直认为,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任何问题都可以坐下谈。

“亲兄弟”商量认祖归宗的事,何来所谓“城下之盟”?那么,黄争辉提出的两个条件,是否有实现的可能性?

二、台湾回归之后,是否可以保留现有的社会制度?

台湾回归之后,是否可以保留现有的社会制度?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只能回答:不可能全部照办,但部分可行。

“台湾保留现有制度”的说法,其实就是“一国两制”,这也是我党解决台湾问问题,一以贯之的思路和政策。

早在建国初期,以毛主席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就表达过“一国两制”的思想。

1956年,经历过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步入正轨,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

当年元月,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到,“如果台湾回归祖国,一切可以照旧,但是不要派特务来破坏,我们也不派‘红色特务’去破坏他们”。

这就是“一国两制”思想的最早雏形。

1963年,周恩来总理将我党的对台湾政策,概括为了“一纲四目”。其核心理念就是,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

在此前提之下,台湾地区除了外交权收归中央之外,其他制度和人事安排可以照旧。

毛主席也对此多次表态,只要台湾当局守住台湾,不使之分裂出去,我党的对台湾政策就不会变。

1961年6月13日,毛主席在会见印度尼西亚的苏佳诺总统时,再度谈到,“如果台湾不作为一个国家,没有中央政府,它归还祖国,那么台湾的社会制度也可以留待以后谈。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是毛主席首次在国际场合提及,只要台湾回归祖国,完全可以保留原有的社会制度。

1965年7月26日上午,毛主席在接见归国的李宗仁时,又谈到了类似问题。

李宗仁表达了对台湾迟迟未能回归的担忧。

毛主席乐观豁达地表示:“德邻先生,不要急,台湾总有一天会回到祖国来的,这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1981年9月30,叶剑英委员长又提出了关于台湾问题的“叶九条”,其核心内容就是,允许大陆和台湾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破坏他那个制度”。

在后来制定“八二宪法”时,“一国两制”被写入进去——“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将该内容写入宪法,其含义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祖国大陆对台湾人民的庄严承诺。

所以,黄征辉所谓的“保留台湾现有制度”的要求,总体上可以被允许。

然而必须指明的是,台湾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整体框架可以保留,但其政党制度必须进行较大变革。

就像民进党这类祸国殃民的罪恶政党,当然不能让他们继续存在下去,而且必须严惩。

并且,无论任何党派,都必须恪守中国法律,严守爱国主义的底线,不允许再有任何分裂国家的言行。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两岸和平协商实现统一。

如果台湾当局继续作死,有朝一日我们以其他方式实现了统一,一切也就另当别论了。

三、祖国统一之后,台湾可以保留“军队”?

台湾统一之后保留军队的问题,我党在历史上也探讨过。

上世纪60年代两岸秘密谈判时,曾谈到,“蒋介石回大陆居住并继续担任国民党总裁,由蒋经国任台湾省长,台湾除交出外交与军事权力之外,台湾可保留4个陆军师”。

198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委员长的叶剑英对外宣布,两岸统一之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享有高度自治权。

除了其现行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不变外,还可以保留军队,这充分表明了我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巨大诚意。

不同于香港和澳门两大特别行政区,台湾问题的产生是中国内部问题的产物。

香港和澳门长期被外国要挟,回归之后外国军队必须完全撤离。

因为国防和外交的回归,是领土回归的标志。

台湾现在不是被外国侵占,台湾地区的“军队”也是中国人的武装力量,只要不威胁祖国统一,台湾当然可以按要求保留这些军队,但也必须进行重大改革。

统一之后,台湾地区的国防大权必须由中央统一执掌,否则统一就是一句空话。如此一来,台湾当局军队原有的所谓“对外防御”职能,也就不复存在了。

因此,其军队的人员可以保留,但其建制和装备必须改革。

首先,从美国买来的那些作战飞机、作战舰船、导弹等大型武器,必须收归中央。

其次,台湾军队要整体改编为类似于武警这样的,专门负责维护内部稳定的武装组织,并陆续消减其规模至合适的程度。

总之,当前中国已经有了强大的军事实力,足以保卫台湾在内的中国领土。“台湾保留军队”也只能是有条件地保留。

至于黄征辉提到的台湾所谓“拥军自保”言论,更是无稽之谈。

参考文献:

朱卫东:《新时代中国统一方略:从必须统、必然统到如何统、统什么》,载于《台湾研究》,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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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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