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在银行取出假钞,银行不认,男子做出的事让人大手称快

文|刘律讲法

编辑|刘律讲法


假钱我们都见过,但你有没有见过银行取出来的假钱?

银行居然还能取出假钱?出了这种事,银行又将如何负责?

银行取出的钱还能有假?

江西九江的罗先生是一个传统的人,他从小就习惯了用现金支付,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花钱。

他的钱包里总是塞满了各种面额的钞票,他每次出门都要数一数自己带了多少钱,以防不够用。

他喜欢听到钱币的叮当声,看到钱票的颜色和图案,感受到钱的厚度和重量。他认为这样才能体会到自己的财富和消费。

虽然现在电子支付已经非常普及,很多人都用手机扫码或者刷脸付钱,但罗先生却不太适应这种方式。

他觉得用手机付钱看不到真钱,心里没底,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他也担心手机丢了或者被盗刷,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他更喜欢真金白银放在手边,有一种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因此,在这个时代,罗先生有点像我们身边的另类。他每次出门都要带上一大把钱,去超市、饭店、商场都要用现金支付。

他也知道怎样用手机付钱,但他只是偶尔用一下,比如给亲戚朋友转账或者缴纳水电费等。他总觉得用现金更方便、更可靠。

习惯用现金,虽说麻烦一些,但一般来说,安全性是能保证的。可是罗先生却没想到,他还是踩了一个大坑。

这一天,罗先生的女儿开学了,他准备给女儿买个新电脑,就去银行取了5000块钱。

他拿着钱去电脑城,挑挑拣拣挑好了一台电脑,准备付钱时,对面的店员仔细看了看那钱,却跟他说这钱是假币。

罗先生一听就懵了,他怎么会拿到假币呢?他不是从银行取的吗?难道银行也会发放假币?他赶紧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银行APP,查看自己的取款记录。

记录显示,在今天上午10点多的时候,有一笔5000元的取款记录。他把这取款记录给店员看,表示说这钱是自己刚取出来的,不可能有假。

但店员拿出验钞机,检验出来,那些钱果真是假的。罗先生心里一沉,难道自己真的被骗了?

“你没有当场检查,离柜后就不关银行的事了。”

罗先生心里一阵慌乱,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想起自己刚从银行取出来的这笔钱,就觉得银行肯定有问题。

既然这钱确实是假的,那银行一定是给了他假币,这种事真是岂有此理,闻所未闻,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和损失,他决定要去银行找个说法。

罗先生把钱塞回皮夹里,然后气冲冲地离开电脑城,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银行。他到了银行后,就直接冲进去,找到了给他取钱的那个柜员。

他拿出皮夹里的5000块钱摔在柜台上,大声说:“你们给我看看,这是什么?这是你们给我的钱吗?这是假币!你们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柜员一看罗先生的样子,就知道出事了。她赶紧拿起钱来看了看,然后说:“老板,请您冷静一下,我们银行绝对不会给您假币的。"

我们每天都会用验钞机来检查每一张钞票的真伪,而且我们也会定期对账。您这些钱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您肯定是在外面换来的。”

罗先生听了柜员的话,更加气愤了。他说:“你们不要胡说八道,这些钱就是我刚从你们这里取出来的。我没有去过任何其他地方,也没有跟任何人换过钱。你们不要想抵赖!”

柜员便冷冷说:“请您不要无理取闹。我们银行有监控录像。而且您当时取钱时也没有在柜台上检查好,既然您带着钱离柜了,那么这事就不归我们管了。"

我们不知道您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事情,也许有人趁您不注意把您的真钱换成了假币。我们也不知道这钱是从哪来的。

不管怎样,这些钱跟我们没有关系,您不要无中生有,诬陷我们银行。”

罗先生听了柜员的话,气不打一处来。他觉得柜员的话太过分了,居然把责任推到他身上,还说他是骗子。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和侮辱,他决定要跟银行斗到底。

他说:“你们不要以为你们是银行就可以为所欲为,你们给我假币就是事实,我不会让你们逍遥法外。

你们既然有监控录像,那就拿出来给我看看,看看你们是怎么给我假币的。”

柜员说:“老板,请您不要无理取闹了。我们银行的监控录像是不能随便给外人看的,这是涉及到银行的机密和客户的隐私的。"

而且我们也没有必要给您看,因为我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您如果不相信我们,您可以去报警或者去法院起诉我们。”

以牙还牙

罗先生听了柜员的话,就觉得银行是在故意拖延时间,想要逃避责任。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跟银行浪费时间了,他要采取更有效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于是罗先生选择对银行的员工展开报复。

他在银行旁边等银行的经理下班后,便悄悄跟着他回到家里。他看见经理住在一栋高档公寓里,门口有保安和门禁系统。

罗先生想了想,就决定用一种比较简单而又有效的方法来报复经理。

他从附近的一家文具店买了一瓶红色的油漆和一个刷子,然后等到晚上十点多钟,保安换班的时候,趁机溜进了公寓楼里。

他找到了经理的门牌号码,就用油漆和刷子在经理家门口写上了各种辱骂和威胁的标语,比如“还我钱”、“骗子”等等。

罗先生写完后就迅速离开了公寓楼,心里觉得很解气。他觉得这样一来,经理肯定会被吓得不敢出门,而且还会被邻居们瞧不起。他觉得这是对经理最好的惩罚。

经理第二天出门看见自家门口被写了这样的字,也怒从心起。他不用想就知道这些字是罗先生写的,因为他昨天在银行里跟罗先生发生了争执。

他觉得罗先生太过分了,居然敢在他家门口做这样的事情。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和损失,他决定要跟罗先生算账。

于是经理拨打了报警电话,并且向警方说明了事情的经过。警方接到报案后,就立即展开了调查。

最终,两人因为这件事闹上了法庭,法院判决银行补偿罗先生5000块钱损失,而罗先生也因为他冲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法院认为,虽然银行给罗先生假币是一个失误,但是罗先生也有责任在取钱时检查好钱的真伪。

更重要的是,罗先生对银行的经理进行了非法的报复,这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罗先生5000块钱作为对他经济损失的补偿,而罗先生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并且要赔偿经理门口被油漆污损的修复费用。

法律分析

1、 银行拒绝对罗先生受到的假币负责,是否合法?

在本案中,罗先生从银行取出5000块钱,去电脑城买电脑时发现钱是假的,于是回到银行要求解释和赔偿。

但是银行拒绝承认给他假币,并以他已经离柜为由,不肯对这笔钱负责。罗先生对此不满,对银行的经理进行了报复,最后双方闹上了法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金融机构办理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时,应当准确鉴别货币真伪,防止误收及误付。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误付假币,由误付的金融机构对客户等值赔付。若发生负面舆情,金融机构应当妥善处理并消除不良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业务时有义务对货币真伪进行鉴别,并且如果误付了假币给客户,应当对客户等值赔付。

而且,如果银行在回笼款中夹杂了假币,也会被中国人民银行没收,并要求其补足等额回笼款。

这些规定说明了银行在货币流通中承担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责任,并且要保证货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因此,在本案中,如果罗先生能够证明他从银行取出的钱就是假的,并且没有在中途被其他人换过或者掺入其他假钞,则银行就应当对给他的假钱负责,并且按照面额进行赔付。

而银行以罗先生已经离柜为由拒绝负责,则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金融机构与客户发生假币纠纷的,若相应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的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记录保存期限内,金融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记录。

这说明,银行有义务保存和提供与客户存取款业务相关的记录,以便在发生假币纠纷时进行核实和调查。

而且,即使罗先生已经离柜,也不意味着他就放弃了对假钱的追索权利,只要他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发现并提出异议,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 罗先生尾随经理回家进行报复,触犯了什么法律?

罗先生尾随经理回家对其进行报复,可能触犯了以下几种法律: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罗先生用油漆和刷子在经理家门口写上了辱骂和威胁的标语。

导致经理家门被污损或者损坏,并且造成经理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精神困扰,那么他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罗先生尾随经理回家,并且在公共场所进行辱骂、恐吓、殴打等行为,干扰了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并且引起了社会公众的不满或者恐慌,那么他就涉嫌寻衅滋事罪。

结语

在本案中,银行、客户、都有各自的责任和问题,也都需要得到相应的处理和改进。

我们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社会和舆论的重视和关注,促进货币流通的规范和健康,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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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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