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里,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究竟谁该排在前面,谁排在后面呢?
有朋友说:纪委书记的权力更大,也有网友认为:组织部长的权力更大。今天,就让他俩PK下,孰优孰劣。下面就具体说说:
1、在党内地位方面
两者都是副县级,也就是所谓的副处级,级别一样,旗鼓相当。
在多地公布的领导班子排名中,纪委书记在常委中的排名,一般排在书记、县长、副书记之后,位列第四名。而组织部长的排名,往往更靠后。
两者都是县委五人小组成员,基本上处于同等的政治地位,在县级的政治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在职权范围方面
组织部长负责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等工作,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教育等工作。对于干部的调动和提拔,组织部长具有建议权。
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处理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和政纪,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纪委的定位是党内监督机关,属于双重领导体制,既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也受上级纪委的领导,而且在人事和案件查办上以上级领导为主。纪委书记是可以监督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
而组织部是当地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组织部长由当地党委进行任命。
在很多地方,纪委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班子。
3、从个人前途方面
两者都是县委班子中,除副书记之外最有前途、最具实权的两个职位。
发展路径比较相似:既可以横向提拔,升任副书记,为下一步提拔做铺垫。也可以纵向使用,调动市直部门直接解决正处级。
两个岗位发展前景不分伯仲。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年龄不大,两者最后都能解决正处级,甚至提拔到更高的层次。
从个人的角度看,多数还是组织部长提拔快,毕竟组织部门就是负责干部提拔的。而纪委书记可能因为工作得罪很多人,客观上影响了自己的提拔。
总结一下,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门各方面难分优劣,但在当前反腐高压大背景下,组织部长的个人前途更好,纪委书记的实权更大。
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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