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和安徽林洋新能源拟分别将其持有的2个子公司和12个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安徽电投新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对价分别约2906.94万元和1亿元,涉及装机容量合计约60MW,交易涉及部分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此次出售电站容量占截至2023年半年度末公司自持电站的5.72%,有利于回笼资金,减少应收账款,公司将回笼资金投资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
页面更新: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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