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杀4妇女并奸尸,他因性欲过强逼走妻子,以反复奸污女尸体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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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前提

一个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一个无法想象的变态凶手以性欲过强为由,残忍地杀害了四名无辜的妇女,并且还对尸体进行了不可思议的奸污行为。这种残忍和令人震惊的行为,让人们感到深深的恐惧和愤怒。这个变态凶手的犯罪行为背后,隐藏着一种无法理解的心里扭曲,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2003年3月23日下午4时许,两名行人路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片荒草地时,闻到股刺鼻的臭味,循着臭味,他们发现一具女尸。

这是本案的第一名受害者,警方到场发现,受害者的死亡时间在半个月左右,这与张双立落网后交待的案情经过相符。

2003年3月7日上午10点多钟,张双立没去工地上工。他溜达到金地格林小镇工地生活区东边,在空地的西南角看见受害人邢某正在拾地上的废塑料袋。

他走过去问:“你要扣件吗?10个扣件,15块钱。”

邢某说:“要。”

随后,张双立在前面带路,邢某骑着小三轮在后边跟着,她压根没想到,自己就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张双立带着刑某远离大路,到了一处荒草地,停下来直截了当地对邢某说:“我没有扣件,给你20块钱,你跟我玩一下吧。”

邢某拒绝并扭头就往草地外面走,张双立顺手在地上捡起一块水泥块,冲上前砸到她头上,邢某倒地,大喊:“救命!”

张双立继续朝她头上狠砸了七八下,直到邢某满脸是血,一动不动才住手。邢某死后,张双立将其强奸,过了两天,张双立兽欲发作,返回草地再次奸尸。

这次作案后,张双立“躲藏”了几个月,直到7月30号晚上8点左右,他从外面上网回来,路上看见四五个男的围着第二名受害者付某聊天。从谈话中,他得知付某是个小姐。

8月2日晚上,张双立偶然与付某相遇,他主动上前说要照顾付某生意,付某也没拒绝,两人商量好以30元成交,并共同走进路边的树林。

到了林中,张双立又砍价说只给20块钱,付某边骂他是穷鬼边扭头就走。张双立捡起一块石头就朝付某后脑勺砸去,待付某倒地,张双立又骑到她身上,继续拿石头猛砸,尔后奸尸。

这次过后,张双立又老实了一段时间,直到9月10日,他瞄上了捡破烂的妇女刘某,并用同样的手段将刘某引诱至草丛杀死奸尸。

张双立没想到的是,刘某跟他去荒草地前,曾向同乡借钱说要收购铁卡子,这为警方最终破案提供了线索,加大了对区域内买卖废旧金属人员的侦查力度,并叮嘱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2003年9月20日早上8点多,捡破烂的妇女周某被一男子叫住问:“你要铁卡子吗?我有10个。”

周某回答:“要,在哪呢?”

“就在南边的草丛里。”

周某一听就警觉起来,前一天她才接到警方通报,知道近期有个犯罪分子专门以收铁卡子为由作案,便借故没有跟去,之后又找机会向警方报了案,讲了男子的外貌特征:大约40多岁,1.7米高,不胖不瘦,体态中等,长方脸,没胡子茬,双眼皮,说话外地口音重。

此人正是张双立,周某没跟他去草丛,他倒也没多想,暂时放弃了作案念头,打算过几天再动手。

警方按周某提供的线索,立即展开了秘密搜捕,一周后,大致锁定了二十个嫌疑人,并将他们的照片交由周某辨认,周某顺利从中认出了张双立。专案组立即出动,在一工地将毫无防备的张双立抓捕归案。

经民警调查,张双立出生于1967年,河北定州人,初中文化程度,已婚已育,有一个儿子。

张双立精神空虚,沉迷黄色刊物,并喜欢把那些书籍中的情节当成真的,试图用在妻子身上,妻子不顺从,他就会施暴,并且会在施暴时产生快感。

最终,在张双立的暴力之下,妻子逃回了老家。他的欲望无处发泄,就把主意打到了更加弱势的群体上。

一开始面对审讯,张双立坚称自己是无辜的,还扬言要到公安部上访,状告办案民警。

可当DNA样本比对结果出来时,他一下就傻眼了,瘫软在椅子上。当天傍晚时分,张双立便如实交待了三起杀人奸尸案。

不仅如此,他知道自己难逃一死,还讲了另外一起警方之前未掌握的同类案件。

2002年8月17日晚23时许,张双立携带斧子等凶器,将28岁的白某挟持至北京朝阳区鸿华绿苑高尔夫球场会馆规划用地旁的草丛内,杀死后奸污。

在描述作案时的衣着时,他说:“为了使对方信任,我出去时穿得都比较干净大方。”

在选择受害人的标准方面,他说:“中老年妇女比较贪财,防备心理差,容易上当。”

可以看出,张双立有着慎密的作案逻辑,这份理性与冷静,让人感到害怕。

而在问及作案动机时,张双立马上变得亢奋,毫不遮掩地说:“我性欲强,看到女人就冲动……我还喜欢杀人,杀人后我心里痛快。”

此外,他还交代了很多作案细节。其中最令人发指的,是每一名受害者死后都经历了不止一次强奸,张双立会在作案次日(甚至第三天)返回案发现场,第N次糟蹋已经僵硬了的尸体

张双立说这些话时,手舞足蹈,表情夸张,像是一个精神病人,警方按法定程序对其进行精神医学鉴定,结果证实:张双立无精神病,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评定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人。

鉴定结果出来时,民警松了一口气,这表明张双立不会逃脱法律的严惩。最终,张双立被判处死刑,并于2004年11月执行。

结尾

尊重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的存在和执行保障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尊重法律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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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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