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洗脚妹攀上42岁亿万富豪想分财产,被富豪识破:一分钱没捞到

文|琚律

编辑|琚律

洗脚妹“他是长沙首富!存款两个亿!却一分钱都不想给我!”

富豪老公“她就是想要钱!结婚一年起诉了我三次!”

十九岁的足浴店洗脚小妹,偶然邂逅四十二岁亿万富翁,两人开始了一段不符合伦理的恋爱,最终导致洗脚妹怀孕。

本想着母凭子贵的洗脚妹却始终没有得到富豪的重视,一气之下找上原配大闹,逼的对方离婚才终于如愿嫁入豪门。

可惜即使结了婚,富豪老公依旧一分钱也不给,这让她无法接受,开始了一系列的“自救”措施。

富豪为何一分钱也不愿意给?洗脚妹的真正诉求又是什么?

«——【·悲苦的农村女孩·】——»

万芳出生在湖南某农村,家里穷困潦倒,父母思想落后,身为女儿的她从小就不被重视,小学没上完就被迫辍学开始帮家中务农。

在她16岁那年,因为她的大哥到了结婚的年龄,而父母又拿不出彩礼,所以就把主意打到了万芳头上。

父亲想把年仅16岁的万芳嫁给隔壁村一个40多岁的光棍,以此来换取不到十万的彩礼钱用于给儿子娶媳妇。

万芳自己是一百个不愿意,本就忍受了十几年的不公对待,如今又要像货物一样被卖给一个大自己二十多岁的男人,她觉得不能再坐以待毙。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万芳简单带了几件衣服,头也不回的逃离了这个让她压抑的家,独自前往大城市打拼。

离开家的万芳仿佛飞鸟逃出了牢笼,在长沙虽然孤身一人,但每天都觉得有新希望!

她四处寻找工作,各种洗碗、发传单的短工做了个遍,但因为未成年,始终找不到一个稳定的事情。

偶然一次机会,她在街边角落里一个足浴店看到了招工广告,不限年龄而且管培训,她想也没想就报了名。

她的命运也从这里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洗脚妹与富豪·】——»

在足浴店的第一年,万芳勤奋学习各种按摩技术,在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也慢慢接触到了这个行业的一些阴暗面。

看着周围的姐妹们游走在各种男人之间,起初万芳十分厌恶这种感觉,但慢慢的她自己也就习惯了。

到了第二年,万芳已经年满十八,足浴店也开始有意的安排她接待一些常客,她虽然心中还是别扭,但也并不抗拒,不过一直没有老板“相中”她。

直到2007年,万芳在服务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士时,对方主动向她搭话,仅仅只是聊了几句家常,就让她感觉十分心动。

从那之后,这个男人就经常来足浴店消费,每次都指名万芳服务,两人一来二去的就熟悉了起来。

从闲聊中万芳得知,对方名叫周夏儒,已经40多岁了,是做钢材生意的,家底还算雄厚。

两人感情升温后,周夏儒就明确表示对万芳有意思,想要进一步交往,可万芳还有些犹豫,因为她三年前离家出走就是因为不想跟一个老男人!

但经过这三年的摸爬滚打,万芳也逐渐明白了,年龄不重要,钱才是最主要的!

于是她欲拒还迎了几天后,终究没有低过周夏儒的热烈追求,两人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

其他姐妹同事都羡慕她傍上了大款,但她自己却不怎么高兴,因为生米煮成熟饭后她才知道,周夏儒竟然有老婆!自己如今是小三的身份!

但周夏儒也不是省油的灯,几句甜言蜜语就安抚好了万芳的情绪,随后又承诺每月都会给她钱。

得了保证的万芳辞去了足浴店的工作,在周夏儒租的房子里心安理得的当起了小三但她却始终不满足自己这见不得光的身份。

没过多久,她就告诉周夏儒自己怀孕了,周夏儒一听可慌了神,忙给了她一笔钱稳住情绪,随后强硬的要求她流产掉可对于万芳来说,孩子就是自己的筹码。

于是万芳二话不说,带着周夏儒给的钱,躲回了阔别已久的农村老家。

他父母本来还又惊又怒,但听说女儿带了一大笔钱回来,还怀上了富豪的种,当即也没了脾气,尽心尽力的照顾起来。
一年后,万芳再次出现在长沙时就已经成为抱着儿子的母亲了,周夏儒见状是既无奈又欣喜,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生下来了就只有养着。

于是万芳又回到了那个出租屋,不过这次她的底气足了许多,感觉也能仰头挺胸的过日子了。

但周夏儒却并没有因为她生了儿子而多给她钱,依旧是每月固定给一些,这让万芳的“阔太梦”慢慢支离破碎。

思来想去,万芳认为问题还是出在周夏儒的原配吕萍身上,当小三终究不是个正经身份。

于是她开始和周夏儒吵架,几次想让他给自己一个名分,但周夏儒每次都避重就轻的回避开来,不断画饼与甜言蜜语哄住了万芳。

万芳也真就信了周夏儒说“孩子大些我就离婚!”的鬼话,一直等了他将近10年!

到了儿子10岁那年,万芳终于醒悟过来,她发现一味地妥协并不能解决问题,于是决定主动出击。

她通过各种方法拿到了吕萍的联系方式,开始给她打电话、发短信骚扰,宣誓自己的地位,甚至还去往他们家中直接当面嘲讽。

这让周夏儒和吕萍都苦不堪言,两人的亲生儿女也都觉得面上无光。

吕萍早就知道丈夫在外有情人,两人这么多年的感情也全靠一对儿女维持,如今小三直接闹到家里来了,吕萍也决定不再惯着丈夫,直接将他赶出了家门。

没多久,吕萍与周夏儒就协商离婚,因为周夏儒出轨,他自己也心虚愧疚,于是孩子都跟了吕萍,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也大半都归了妻子。

虽然周夏儒不至于净身出户,但跟之前的亿万富豪相比,那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事与愿违的婚后生活·】——»

如今的周夏儒也已经将近60岁了,手里头只有自己开的一间小古玩店和两套还着房贷的商品房。

但万芳并不清楚他的具体经济状况,眼见自己的“逼宫”大获成功,二话不说的催促着周夏儒与她结婚。

如愿以偿的获得了名分,万芳以为自己终于要过上阔太太的生活了,但现实还是给了她当头一棒!

结婚前周夏儒就已经对她没了兴趣,跟她结婚也是因为儿子的原因,结婚后自然也没了养小三的愧疚感一连几个月一分钱也没给万芳。

这让万芳接受不了,天天找周夏儒大闹,但周夏儒认为两人正式结为夫妻,那就共同支撑家庭,怎么能像养小三一样每月给她钱呢?

万芳可不管这么多,要求周夏儒把财产分一半到自己的名下,但周夏儒完全不搭理她的要求。

但万芳天天找他闹,他也得不了安生,于是只能好声好气的跟她解释自己离婚后并没有那么多财产,也再三保证可以维持儿子的成长与教育。

但万芳显然关注的不是儿子情况,她担心的是自己费这么大劲却得不到钱的情况!

眼见周夏儒完全没有给钱的意思,万芳竟直接把丈夫起诉到了法院!此时距离他们结婚才刚刚过了两个多月!

法庭上万芳起诉离婚,要求平分丈夫的财产,周夏儒这时也清楚的明白了万芳想要干什么,一番对薄公堂后,万芳败诉,周夏儒对她就更没有什么好感了。

判决刚一下达,万芳就迫不及待的再次上诉,依旧是起诉离婚,并平分丈夫家产,不出意外的还是败诉。

接连两次失败的万芳似乎陷入了疯魔,她把矛头转向了周夏儒前妻吕萍身上。

看着吕萍几个月换一辆豪车,她认为是周夏儒假离婚,把财产全都给了前妻,故意来恶心自己!

于是她迫不及待的第三次上诉,这次是控告周夏儒与吕萍重婚!

周夏儒与吕萍离婚的各种手续、协议应有尽有,她的控诉根本站不住脚,法官当庭就宣判了周夏儒无罪。

自认为受尽委屈的万芳还没等判决下来,就又马不停蹄的找来了记者为自己“主持公道”。

在周夏儒的小古玩店里,几人见到了已经面露老态的周夏儒。

记者只是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就发现,万芳的行为确实有些让人反感,本就是小三插足上位,但结婚一年就起诉丈夫三次,这任谁都知道有问题!

面对镜头与记者,万芳还委屈的哭诉:“我就想要个名分!”

周夏儒也万分无奈的表示:“我结婚证都给你了,孩子我来养,你还缺什么名分?”

想起这么多年的窝囊事,周夏儒也忍不住爆发,把万芳赶出了小店。

随后跟记者讲起,他觉得这从始至终都是一个骗局!

“吕萍人很好,虽然不顾家,但通情达理,比她(万芳)要好很多!”

“万芳那段时间一直骚扰我全家,我女儿高考之前她还发信息咒骂!”

随后他拿出了与前妻离婚的协议书,上面清楚的写明了财产与债务都是各管各的。

如今周夏儒拥有的,就是他自己经营的古玩店和两套商品房,而钢材企业等其他公司其实一直是吕萍一手打理!

换句话说吕萍才是那个亿万富翁!离婚后的周夏儒早已不是万芳眼里的大款了!

而万芳似乎也明白了真相,除了纠缠周夏儒外,还继续骚扰吕萍母子,想让吕萍把财产“还给”周夏儒!

面对万芳的离婚起诉,周夏儒并不伤心:“可以!我十分想离婚!但万芳她不会离的,她起诉、找记者这些,都是想逼我给一笔钱!”

仿佛印证了周夏儒的话,记者很随他们来到法院进行最后的离婚调解时,万芳突然反悔,在门外大哭大闹。

她的母亲也看不下去女儿的作为,赶紧上去拉她,但万芳依旧大声诉说自己的委屈。

记者也有些反感万芳的行为,于是大声告诉她:“现在是在解决你跟你老公的事情!”

万芳一听更激动了,哭喊着:“要解决这个事情必须把他前妻拉进来!”

这明摆着是想从吕萍那里诈些钱出来,但在场的人没有一个搭理她。

随后万芳又情绪激动的细数这些年自己受到的委屈,话里话外自己一点错也没有,但记者忍不住提醒:“你们双方都有错!是你介入了他们的家庭!”

万芳对此嗤之以鼻,坚定的认为自己没有错,她也闭口不谈离婚的事,一直强调要吕萍在场她才愿意解决跟丈夫的矛盾。

周夏儒也不理她那么多,只是强调:“总之就一句话,我同意离婚!你不要反反复复说那些没用的!”

最终万芳决定继续向法院起诉离婚。

«——【·以案释法·】——»

1、周夏儒与吕萍离婚是否存在故意将财产都给前妻的说法?

这要看夫妻两人的协商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子女、财产以及债务的分配。

事件中周夏儒与吕萍两人就是自愿离婚,两人也写有离婚协议,上面明确写出了孩子归吕萍,两人各自的财产以及承担的债务。

因此哪怕周夏儒故意将财产都给前妻,也是有法律效益的,那些财产已经成了吕萍的个人财产,跟周夏儒无关,跟万芳就更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2、万芳结婚一年两次向法院起诉与周夏儒离婚并且平分财产,合法吗?

起诉离婚这是万芳的权利,但想要平分财产几乎不可能。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无果的可以让法院判决。

事件中万芳与周夏儒结婚不到三个月就起诉离婚,夫妻两人几乎没有“共同财产”,万芳想分的是周夏儒的婚前财产,这点法院是不可能支持的。

3、万芳第三次起诉周夏儒重婚,合法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重婚

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复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件中万芳起诉周夏儒时,周夏儒已经与前妻离婚,各种手续齐全,他与前妻也没再来往,因此万芳的起诉完全是想当然的。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万芳结婚后起诉周夏儒重婚是莫须有的,但两人还是外遇关系时,有可能涉及重婚!

事件中万芳曾以小三的身份去骚扰原配吕萍一家,当时周夏儒已经被赶出家门,与万芳住在一起,那万芳就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以夫妻名义生活,这就涉嫌重婚罪!

不过两人这种情况没有保持多久,周夏儒也不会自己起诉自己,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笔者总结·】——»

俗话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万芳与周夏儒看似都各有各的委屈,但这些结果那个不是他们自己一手促成的呢?

反而是吕萍与子女们受了无妄之灾,摊上这么一个父亲,真叫人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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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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