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车震全程被拍,当事女子跑到警局喝农药自杀,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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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一对情侣在车内做爱,不料被4名辅警发现,并拍摄了视频。该女子韩某不堪压力,在巡逻队内服农药自杀。这个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谴责。

偷情被拍到,辅警恐吓勒索

  2016年7月,河北省某县一女子韩某与一男子在车内发生性关系,被巡逻的辅警王某拍摄视频,并被开门询问。视频中,该男子表情紧张,不断说“私了”,并取出了钱包。拍摄者断然拒绝,要求他下车。

  副驾驶座上的女人一脸尴尬,没有说话。视频中,视频拍摄者拿着手机,穿着黑色制服,臂章上印有“特警”字样。

  其实,王某不是特警,而是辅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辅警没有执法权,需要在正式民警的指导下辅助执法。事发当天,王某等上级杨某没有带领辅警巡逻,而是由4名辅警单独执法。据检察机关称,王某等4人在没有正式警察的情况下,“超越了巡逻范围,越权执法”。

  韩某被偷拍后,没有得到正义的保护,受到了诈骗恐吓。王某等几名辅警在正式民警杨某的授意下,从视频中的男当事人处收受8000元人民币“私了”。 随后,8000元交到正式民警杨某手中,杨某将30%或40%“返还”给辅警,4名辅警平分。另外,辅警王某曾多次向朋友展示该视频,最终视频被泄露。

视频传播,遭遇网络欺凌

  从2016年8月末开始,这个长达1分26秒的视频在网络上掀起了热潮。视频中的韩某成为了众矢之的,她不仅受到网友们的辱骂、嘲笑、侮辱、歧视,还受到身边人的冷眼、拒绝、歧视。她的工作、家庭和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韩某心理压力很大,多次向辅警王某和正式民警杨某求情,希望他们能删除视频,但被拒绝了。她也向当地公安局报案,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她感到无力感和绝望。

  2016年8月30日上午,韩某到公安局巡逻特警支队内服农药自杀,被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后,转入石家庄医院治疗。两天后,9月1日下午,韩某经抢救无效去世。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韩某的隐私和人格尊严,造成巨大精神伤害,最终自杀身亡,这些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情节特别严重。

辅警勒索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为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辅警利用职务之便,偷拍他人隐私视频,并以此为要挟,向该女子索要5000元。这种行为显然构成敲诈勒索罪。辅警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但又违反职责、滥用职权,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情节特别恶劣。所以,辅警应该受到重罚。

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有人在网上发布了辅警偷拍的视频,女性的姓名、照片、住址等个人信息被泄露。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妇女的隐私权,而且给妇女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和社会歧视。

这种行为应当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身份信息罪。并有人对妇女进行谩骂、嘲讽、侮辱,损害了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这种行为应当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罪。

事件的反省

本案反映了部分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的漠视和漠视,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各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二是本案反映了部分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辅警管理不善、放任不管的问题,辅警在没有正式民警指导的情况下进行执法活动,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勒索他人财物。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纪律规范,也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执法规范。最后,本案反映出一些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涉及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的案件处理不当、不当,不雅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对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最终自杀了。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宪法和民法中关于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的规定也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针对本案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加强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法律知识和能力,增强其法治观念和责任感,培养尊重人权、保护隐私、维护尊严的职业道德。

2)加强对辅警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规范其执法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重问责和处罚。

3)加强对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案件的处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删除或者收缴乱码视频等证据材料,防止其泄露或者传播,对传播人员进行追究和制裁。

  1. 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和监管,倡导文明、理性、宽容的网络文化,抵制低俗、恶意、侮辱性网络言论,维护网络空间整洁有序。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也是一个警醒和教训。 我们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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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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