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慧托育信息系统上线 全省超千家机构已注册使用

连续三年新生儿数量突破百万、连续五年新生儿数量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广东加强和夯实妇幼保健工作自不必说。针对多数新生儿父母均为双职工的情况,通过加强示范性公办托幼设施等举措来建设生育友好省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生育友好省建设方面的好消息还有很多。比如万物互联的5G技术精细化托育管理。8月16日,广东省智慧托育信息系统正式启用。这标志着广东省托育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基本成形,实现了托育服务监管和托育机构运行的信息化,有助于托育行业的服务提升和规范发展。

精细化管理

打造“1+3+N”模式 已登记全省3.7万份婴幼儿档案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元亮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优化生育政策落地见效,事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婴幼儿照护服务实际,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在优化服务、加强管理和统计监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得益于巨量的新生儿数量和优渥的营商环境,托育服务业在广东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省提供托育服务的各类主体近6000家、提供托位近30万个。庞大的托育市场,亟须更加智能、更加便捷的信息管理系统。”

据悉,完成优化升级后的新系统,将更加适宜卫生健康部门实施监管、统计和信息共享,更加有利于托育机构改进管理、优化服务,更加便利群众选择优质放心的托育机构。已有1150余家托育机构注册使用新系统,登记婴幼儿档案近3.7万份。系统在满足行政管理需要的前提下,以服务托育机构和送托家长为着力点,倾力打造“1+3+N”的架构模式。即,智慧托育1个大系统,面向家长、机构和管理者的3个端口,以及深入托育机构园区的N个应用。新系统覆盖国家备案系统的各项功能,并打通与国家备案系统的信息通道,实现了机构信息、备案信息和年报数据的全面共享。

同时,系统对家长、婴幼儿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了充分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数据共享

将强化“医育”结合 呈现孩子更多健康信息

该系统主要面向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全省托育机构开放。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快速办理托育机构备案手续,在线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托育机构和托位的增长变化情况,实时开展相关数据分析等工作。托育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可以清晰掌握婴幼儿到园情况、健康情况以及在园内的生活情况,全面统筹保育人员的工作安排,保障园所正常规范运行。

佛山市顺德区奇乐托儿所是该系统的试运行单位之一。园长区丽琴表示,省托育系统与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共享数据,年报信息不再需要重复填写,大大减轻托育机构的工作负担;优化了教职工和婴幼儿信息管理,有效降低了管理层的时间成本与管理风险。随着系统的进一步优化、升级,未来该系统的应用场景将不仅仅是孩子、家庭的信息录入,还将有更多的互动性功能。

目前,托育机构关注孩子饮水、饮食、睡眠和运动后身体检测等基础信息,在做简单版的儿童成长记录。而不断迭代升级的信息系统,还将在医育结合方面大有作为。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冯荔雯表示,“0~3岁是成长的关键阶段,孩子的视力、大运动发育等和儿童保健相关的健康信息都非常受家长关注。通过不断优化系统,托育机构‘医育结合’的特点、特色将更加凸显。”

刘元亮表示,还将进一步提升系统功能、改进体验,开发更多面向家长的服务功能,实现托育机构在线查找、婴幼儿在园情况一键查看、家长与托育机构无缝衔接等,将搭建在线培训平台、托育机构评价体系,努力将之打造成全国托育系统的新样板,有力推动全省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普惠托育

同时支持用人单位及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服务

家长们在选择托育机构时,往往会看价格、看服务、看环境,对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也更加信任。“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入托选择。”冯荔雯表示。

对于这一问题,今年的省委1号文明确提出“市、县分别建成1个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1家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广东省“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也明确要求2025年前完成市县两级托育设施建设。

在广东制定的“民生十大工程”五年(2023—2027)行动计划中,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实施“粤育粤好”工程,通过多策并举进一步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粤育粤好”工程启动后,将进一步明确每个市县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完成相关任务的具体安排。即每个地市建设1个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县建设1家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

“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场地面积要求3000平方米以上,县级托育机构则要求在1200平方米以上,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充分的普惠托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赵祖宏表示,当前广东的托育机构主要以民办营利性机构为主,难以形成区域内综合托育服务能力。迫切需要建设“公办”托育设施,成为当地集收托、人才培训、业务指导、产品研发、家庭养育和科学育儿等功能的“基地”。

“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建设,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入托选择。我们同时支持用人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采写:南都记者 王道斌 实习生 杨家琰 通讯员 粤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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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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