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1至7月,辽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244件,处置2351件,初核2304件,立案23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36人,组织处理596人,留置215人,移送司法机关156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03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6起。
此外,辽宁省还通报2起典型案件如下:
1.辽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朱京海破坏政务服务环境等问题。2008年至2013年,时任省环保厅副厅长朱京海为筹建某基金会辽宁代表处,借相关企业请托其帮助推进环评审批进程、通过环保验收以及处理违规排污问题之机,要求50余家企业捐款总计约5000余万元,并多次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朱京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朱京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大连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赵建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1993年至2022年,赵建伟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并收受财物,为多家企业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赵建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赵建伟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延迟退休一个月后
朱京海落马
8月21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朱京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朱京海(资料图)
经查——
朱京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取得和晋升教授职称,违规获得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违规向企业筹资,破坏营商环境;
长期从事环保工作,靠环保吃环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京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京海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2月13日,朱京海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朱京海被查的前一个月刚刚作为省高级专家,延迟办理退休手续,随后还出席了公开活动。
朱京海简历
朱京海,男,汉族,1959年7月生,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博士学位。
曾任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本溪市副市长,本溪市委常委、副市长,省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12年2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
2012年3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年2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6年10月,任中国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2018年1月,任十二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2019年11月,任十二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1月,省政协换届未继续提名,作为省高级专家,延迟办理退休手续。
来源:中宏网综合
页面更新: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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