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干什么!我劝你脑子清醒一点!你这是犯罪!我死了你肯定也活不了!”吉林某婚房内,一男子看着妻子手中的刀,惊慌失措的吼道。
俩人原本在玩儿情趣游戏,妻子用绳索将男子捆绑了起来,男子还以为能得到一个刺激非凡的夜晚,结果下一秒,妻子却拿来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
面对男子的怒吼,妻子并未收手,她脸色平静,提起刀狠狠捅到男人脖子上,鲜血瞬间迸射而出,男人瞪着眼珠死死盯在妻子脸上,很快便失去了生命特征。
此情此景,让人不禁纳闷儿,明明上一秒还是恩爱非凡的夫妻,为何下一秒,妻子就要拿刀杀掉丈夫呢?#今日头条日签#
不顾阻拦,硬要结婚
李某是一名吉林辍学女子,十八岁那年,她的高考成绩并不理想,只考取了一所二本大学,还是二本垫底的那种,父母见状让她不要再去念书,李某也不好意思强行找父母要钱,只好出去打工挣钱养活自己。
为了谋生,李某来到镇上一家网吧做前台服务员,网吧工作的日子十分清闲,每天也能看到各种形形色色的网瘾少年,这些人一般性格都十分有特点,渐渐的,李某便喜欢上了这个职业。
有一天,网吧来了名奇特的男子,他身高八尺有余,面容好似巨基,一袭白衣胜雪,长发高高盘起。明明是女子装扮,却在这男人身上合适异常,令他增添了不少异样帅。
李某正值谈婚论嫁之际,既然没考上大学,父母便只好催促李某赶紧结婚。她正为这事儿发愁,突然就见到了这样的男人,在她看来,这何尝不是一种老天爷的雪中送炭呢?
男人在网吧上网,通过身份证登记,李某得知了他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和手机号码。对方姓陈,也是吉林本地人,从年龄上看比自己大两三岁,俩人刚好很般配。
于是乎李某便开启了主动追求模式,她通过手机号码加上陈某微信,然后便找各种话题跟陈某尬聊,追求方式并不高端,也没什么技巧可言。但正如老话说的那样,女追男隔层纱,很快李某就得到了陈某的约会同意。
通过进一步的了解,李某发现陈某跟自己一样,也是没能上大学,但不一样的是,陈某没考上大学那年就选择去外面城市闯荡,经过几年的城市生活,陈某的性格越来越稳重,见识广也让他对很多事情都能拿主意。
所以,对于李某而言,虽然陈某没什么文化,但这样一个性格成熟稳重又办法多的男生,足以令她感到神魂颠倒,于是李某不顾父母反对,毅然决然和陈某结了婚。
抢劫前科,性欲旺盛
两人婚后生活十分幸福,李某照常在网吧工作,而丈夫陈某也来到网吧做起了网管,两人整天不顾旁人惊艳的目光腻在一起。
或许是因为关系到位,陈某已经把李某当成了可以无话不谈的亲人,在一次酒后聊天过程中,陈某曝出自己有过抢劫的前科,这让李某震惊不已。
李某因此想和陈某离婚,因为在她看来,丈夫有犯罪前科,将来孩子无论是考公还是当兵,都会大受影响,与其到时候得到孩子的憎恨,不如现在就早早作出决定。而且,从她个人的角度来看,她也不希望嫁给一个犯过罪的丈夫。
当李某向陈某提出离婚的想法时,陈某痛苦万分,他当即跪在地上请求李某的原谅,一边泣泪纵横,一边向李某解释。说自己虽然犯过抢劫罪,但那是因为年少无知被人诓骗,更何况自己只是从犯不是主犯,自己也没伤害别人。
看着丈夫陈某如此低姿态,人心都是肉长的,加上李某又是天生善良的女孩子,所以最终她选择原谅丈夫。可殊不知,她的这一原谅,却在日后给她带来了难以预料的后果。
时间一天天过去,随着两人的关系日趋好转,陈某和李某之间也开启了正常的夫妻生活。
不过,很快李某就察觉出不对味儿来,因为陈某所谓的正常夫妻生活,和自己理解的正常夫妻生活,根本就是两码事。
陈某身强力壮,对于那方面请求,每天起码会来四五次,且这四五次时间还都不固定,有时大早上李某还没睡醒,就会被丈夫一把抓住脖领子薅起来,然后她就要强忍困意满足丈夫的需求。
听起来就已经很过分了,但还有更过分的,有时候李某感到身体不舒服,或许是因为感冒,又或许是因为上班太过疲劳,到了晚上她想美美睡一觉。可丈夫却不让她睡,强行脱掉她衣服,跟她用高难度的姿势发生关系。
这种事情发生的次数多了,李某便觉得丈夫根本没把自己当人看,哪个丈夫不疼爱妻子,可自己的丈夫却偏偏是个意外。
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周末,李某本想好好睡一觉,结果被同样放假的陈某从床上拉起来,扒掉衣服,便开始造人运动。那一刻,就好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一般,李某对于丈夫的忍耐力,终于突破了极限。
以命换命,监禁之刑
李某脑子里渐渐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既然丈夫不把自己当人,那自己又何必把丈夫当人看。这样的日子,再过下去对自己也是一种摧残,自己既然逃不掉,那这身边的男人也别想好过。
可能有人要问,就算不想跟陈某生活在一起,直接离婚不就好了,为什么会心生杀人然后自杀的想法呢?其实这跟李某的父母有很大的关系。
当初李某把在网吧认识男朋友这件事告诉给父母,却得到了父母的一致批评,父母认为去网吧上网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更何况陈某也没考上大学,相比起同龄男生来说,差了不止一节。
也因此,李某的父母对于李某和陈某结婚是非常反对的,而李某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为了表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她不顾父母反对,毅然决然和陈某结了婚。
显然易见,对于李某而言,此时的她如果想跟陈某离婚,婚能不能离另说,父母肯定会因为这事儿对她冷嘲热讽。
有了想法,李某便开始了自己的计划。她突然叫住正对自己上下起手的丈夫陈某,用挑逗的语气对丈夫说道:“既然你那么想要,平时都是你主动,要不今天咱俩换换口味,我找个绳子,把你绑起来,今天我主动试试?”
陈某一听,觉得李某的提议想想就刺激,正是他所追求的,于是陈某便主动拿来绳子让李某对自己捆绑。
然而,正当他被捆成肉粽一般时,李某却并未蹲下身对他进行伺候,反而转身前往厨房,拿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接着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故事。
李某用尖刀在陈某的脖子上捅了个大洞,静静看着陈某死亡,由于整个过程她在心里已经预演了好几遍,所以她一点儿害怕的感觉都没有,确认丈夫已经死亡过后,陈某利用手中的尖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她知道杀人是犯罪,自己肯定跑不了,与其让法院判自己死刑,让自己看到父母失望的表情,不如自己了结自己。
可事与愿违,就在她弥留之际,丈母娘突然前来拜访,当敲门无人应之后,丈母娘便掏出备用钥匙推门而入。
屋内的惨案映收眼帘,丈母娘赶紧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陈某当场死亡,但李某却由于得到及时救治,恢复了过来,事后李某被送上法庭审判,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她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头条热榜#
【律师说法】
令广大网友纳闷的是,李某本来要自杀,自杀的原因是杀人偿命,连她都觉得自己活不了,可为什么法院却只判了她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要知道,这还是在没有减刑的基础上,如果加上狱中表现良好因此减刑的话,李某甚至有可能只需要坐十几年的牢。
杀人为何不用偿命?法院的判决究竟有没有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通过专业的法律思维,就本案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一同来探讨一下吧。
这种在结婚后产生的强奸行为,从法律上讲属于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婚内强奸,一般有两个认定标准。
第一个认定标准,在刑法对于强奸罪的规定当中,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这里的其他手段,指的是其他违背性意志的手段。
所以第一个婚内强奸的认定标准,是丈夫是否和妻子发生关系,违背了妻子的性意志,如果存在违背行为,其妻子不愿意和丈夫发生关系的情况下丈夫硬要和妻子发生关系,是可能被认定为婚内强奸的。
当然,婚内强奸还得满足第二个标准才行。在法律实践中,认定婚内强奸往往非常艰难,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感情和睦,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男方如果违背妻子意愿发生关系,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婚内强奸,反之才能构成婚内强奸。
本案中,李某和丈夫陈某结婚后感情还不错,尽管由于丈夫奇特的性癖好,导致李某对丈夫颇有微词,但并不影响俩人感情的和睦,所以,哪怕丈夫陈某违背了李某的性意志,也很难被认定为婚内强奸。
李某杀害丈夫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根据二百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属于故意杀人,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是否被判处死刑,应当根据杀人手段和杀人情节进行判断,只有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才可以被判处死刑。
本案中,将丈夫陈某捆绑起来,接着用刀将丈夫割喉,现场到处都是鲜血,其手段非常残忍,按理来说法院应该判处他死刑才对,可法院并没有这么判,究其原因,是因为丈夫有错在先。
在上述《工作座谈会纪要》当中,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者对激化矛盾负有直接责任的,作出了相应规定,法院一般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因此,法院最终判处李某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结语
老话说的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很多年轻人在面对谈婚论嫁的时候,往往会被另一半的外表条件和家庭条件所吸引,不会去考虑另一半三观如何。
殊不知,只有合适的三观,才是保障婚姻关系稳定的基石。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我要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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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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