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医保、补贴新变化!

2023年,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医保、丧葬费、补贴都有哪些新变化,与你相关的都有哪些?

一、医保门诊统筹共济保障制度

吉林省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2022年10月起,调整退休人员医保账户划入标准,由各地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而为了逐步推进改革,吉林省于2023年底分两步进行实施:2023年按照统筹地区2021年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划入比例按照原标准执行;2024年起按照统筹地区2021年平均基本养老金的2.8%划入。

2023年推进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明确吉林省普通门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各地区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地标准。

2023年开始正式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跨省异地长期居住、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经过申请可直接进行费用结算,无需再回到参保地报销。

二、丧葬费抚恤金标准降低

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随着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也随之有了新标准。

吉林省统计局公布了2022年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471元,平均每月2956元,相比2021年减少了175元。

企业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可领取9-24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便减少1个月的计发月数,最低领取9个月。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领取的抚恤金上限是70944元,相比2022年降低了360元,可领取的抚恤金下限是26604元,相比2022年降低了135元。

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可领取2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21年丧葬费降低了30元。

三、职工养老金或将继续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重新核算

一、职工养老金或将十九连涨

目前官方还未发布2023年职工养老金调整通知,而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会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北京、四川、上海等地也已经表示要调整,养老金继续调整已成定局,职工养老金调整通知将有望在五月份公布。

在吉林省发布的《关于吉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明确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090.6亿元,比上年增长 5.8%。增加的基金支出一方面是应对退休人员数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有望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重新核算

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重新核算分段进行,2014年10月-2018年12月退休的中人,一部分人员(不需补费、账户转移的人员)已经领到了重新核算后的新待遇,而2019年后退休的中人新待遇重新核算工作正在推进。

四、吉林省高龄补贴标准提高

根据老年人保障法,对于年满8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各省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态自行制定标准。2023年,吉林省高龄补贴标准执行原标准。

吉林省各地执行标准不统一:

80-89岁的低保老人,每人每年标准600-2400元;

80-89周岁非低保老人,每人每年标准不低于1200元;

90-99岁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1200-4800元;

100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3600-12000元。

总结:2023年,吉林省继续推进医保门诊统筹共济保障制度改革,科学设定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分步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并实施异地医保报销制度。

随着2022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公布,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由于可支配收入减低,2023企业职工去世后可领取的抚恤金上下限分别降低了360元和135元。

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重新核算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职工养老金今年将有望实现十九连涨,调整通知将有望在五月公布。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4

标签:吉林省   养老金   医保   丧葬费   抚恤金   门诊   中人   职工   收入   标准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