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师和情夫激战6分钟,视频误发物业群大闹:不解散群我就跳楼

2022年5月20日在南京某小区内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女幼师与其情夫偷情,拍下的不雅视频错发物业群,群内业主纷纷对此讨论,女幼师在群内大闹说:你们要是不解散群聊,防止视频传播出去,我就跳楼!

2022年5月20日,家住江苏南京的陈某,因丈夫出差,偷偷叫情夫来家里浓情蜜意,陈某是南京当地一家幼儿园的教师,她在校表现良好,得到很多家长的喜欢,三年前与丈夫王某步入婚姻的殿堂。

王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收入可观,两人是相亲认识的,平时王某对陈某非常好,在小事情上面特别浪漫,结婚三年在大大小小的节日里面会送礼物送花,陈某也非常喜欢王某的这些行为,每次都会害羞的跟小姑娘一样。

本来两人是很恩爱的一对夫妻,不过后来王某经常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各种出差,虽然他每次出差回来都会给陈某带礼物,一开始陈某很喜欢也是愿意的,可随着王某出差时间的变长,陈某就感觉空虚寂寞,她开始有了出轨的想法。

但她很害怕被王某发现,不过因为王某经常出差,而且一般都是出差一周才回来,所以她便有了勇气,恰好此时幼儿园新来了一个男老师,这个男老师身材很好,陈某刚看一眼就迷的找不着道,陈某内心里面就有了勾引这个男老师的想法。

接下来的时间里,陈某经常与这个男老师聊天,制造身体接触,慢慢的这个男老师就喜欢上了陈某,并与陈某开始了一段秘密恋情,在聊天过程中陈某让男老师到她家里来做客,男老师同意前往。

刚开始陈某有点局促,男教师便拿了一瓶酒说边喝边聊,为了缓解局促,陈某与男老师坐下来一起喝,慢慢的酒劲上来了,她和男教师互诉衷肠说自己这三年来的委屈和寂寞,然后他们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关系。

期间陈某觉得少了点什么,随后她想起来了是少了点情趣,刚好她前两天买的相机还没用,于是今天正好拿出来用用,摆好相机,开始录视频了,结束后男子想让陈某将视频发他一份,没事了拿出来欣赏欣赏看一下。

陈某便答应给他发一份,发完后陈某就开始清理房间,将房屋清理干净后,她拿起手机开始看那男人的消息,谁知刚点开,微信的红色点点将她淹没,慌张的她点开男教师的微信对话框,对方一直问她视频呢怎么还没有给他发啊。

可是在陈某的印象里明明已经发出来了啊,到底怎么回事,心突然咯噔一下,她点开物业群,全部都是艾特她的,问她是不是发错视频了,她暗叫不好刚想翻视频撤回的时候,却发现时间早已超过两分钟,无法撤回。

于是她迅速联系群主,想让群主把群都解散或者把她老公踢出去,群主不愿意这毕竟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但陈某态度很强硬,说如果不解散群她就跳楼自杀,群主迫于陈某的威胁只好给群里的人打声招呼,将群解散。

但这并不能平复陈某的恐慌,她希望丈夫出差在外没有时间看这个视频,晚上丈夫王某正在睡觉,电话提示音一阵一阵的响,受不了的他接起了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老王你看见群消息了吗?你老婆将出轨视频发在了群里面。”

王某说不可能他们平时都很恩爱,睡觉都黏在一块,更别说出轨了,然而电话里的那人将视频发给他,光看封面他一眼就认出了自家的布局,他不敢相信跟了自己三年的妻子竟然会出轨。

于是他火急火燎,穿好衣服连夜往回赶,妻子见他回来就献殷勤,王某告诉她说:“我都知道了”,陈某连忙跟他解释,但是心灰意冷的王某并不想听陈某的辩解,他冷冷的告诉陈某要与她离婚,随后就离开了家中。

如果离婚,王某是否可以在财产分割上得到优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想要在离婚后财产分割上得到优待,则应当判断对方是否存在着过错,例如恶意破坏夫妻共有财产、虚构债务企图侵吞对方的财产等行为才会在财产分割上得到优待。

出轨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来说,它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并没有法律依据能够让法官支持多分财产给无出轨方,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中的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忠诚的规定,实际判例中法官会在财产分割上倾向无出轨的一方。

但是,如果出轨的一方拥有着子女的抚养权,基于为下一代成长具有良好经济条件的考量,法院会在财产分割上倾向出轨一方,因此是否能在财产分割上得到优待,应当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组建家庭的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营造优良家庭,保证家庭和睦。

我认为在日常的婚姻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是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走入另外一个极端,我们应当平心气和的与对方进行沟通,两个人坐下来友好的协商解决问题,只要能够好好的沟通,双方的感情肯定能够稳固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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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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