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国乒世界冠军退役,混迹社会当大哥,后因盗墓入狱11年

图|煮酒

编辑|煮酒

阅读文章前,可以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分享,也能及时看到更多新鲜内容!


2011年11月1日,在宿州市警员的精准布控之下,前世界冠军、江苏籍乒乓球运动员周小兵因涉嫌盗墓罪被捕。

周小兵被捕时,正在宿州市埇桥区的一间出租房内酣睡,被捕之际,他仍然处于“迷糊”状态,睡眼稀松。

示意图

直到手铐带到了自己的手腕上,他才猛然惊醒:“我是运动员,是世界冠军!你们不能抓我!”

哪怕是到了看守所,周小兵仍然不肯认罪,反复申诉。

甚至还向负责筹办自己案件的法院递交了一份“辩解书”。

里面不但极其详细的阐述了自己“为国征战夺得金牌”的经历 ,甚至还洋洋洒洒的列举了一大批的体坛人士——这些人是周小兵昔日的队友和教练,其中不少人已经在省队甚至国家队担任要职。

周小兵希望法院能够看在他们的“面子”上,为自己争取减刑。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最终于2012年8月15日,经过法院判决,被告人周小兵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昔日的世界冠军彻底的沦为了阶下囚。

周小兵的故事要从2007年,也就是被捕前四年说起。

2007年的5月29日夜,安徽省滁州市下辖的定远县园艺村的村外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爆炸声。

当时的村民绝大多数都在酣睡之中,爆炸传来以后,几乎所有人都被惊醒,急忙出门查看,当时的人们已经确认了爆炸的方向位于村外的一座小山。

可是正当村民想要进山查看之时,山中又接二连三的传来数声巨响,巨响震得人们心脏颤抖,看到这一幕,不知情况的村民决定等待到天明。

第二天凌晨时分,眼看着没了动静,当地的村长带领着几个村民进山查看,直到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本这里的一座名叫“小双墩”的土丘,现在已经被彻底的“炸平”,四处到处散落着挖掘工具。

很显然,昨晚的巨响,大概源自于一伙盗墓贼!

得到消息以后,当地的警方和文化部门迅速赶往了现场进行勘探,经过专家确认,“小双墩”居然是一座颇具规模的汉代古墓!

由于案情重大,滁州市警方立马调集了附近全部的警力对公路进行布控,幸运的是,由于古墓规模过大,当时的盗墓团伙尚未走远。

最终,在其车辆即将行驶至高速路上时,警方成功将其截住,人赃并获。

这批“摸金校尉”共计7人,面对审讯时,其中的两位“瓢把子”(老大)齐来保、李永交代,自己之上还有一个幕后主使,那就是前乒乓球运动员周小兵。

根据齐来保交代,周小兵才是此次行动的真正老板,自己只是一个打工的,整个行动所有的策划,包括踩点、筹备、找人,全部都是周小兵干的。

得知周小兵身处于江苏,滁州市警方立刻联系了江苏省厅配合抓捕。

然而,这次行动最后还是晚了一步,由于没有及时联系到齐来保一行人,此时的周小兵已经察觉到问题提前溜走,抓捕最终落了个空。

虽然抓捕周小兵的行动失败了,但是警方仍然没有放弃。

事后警方对周小兵的背景进行深挖,但是,越是深挖,警方就越是感觉这位周小兵并不简单。

周小兵系1969年生人,自幼在江苏省乒乓少年体校受训,周小兵只是省队成员,此前也从未参加过大赛。

但是在他16岁的那一年,却一举拿下了世界少年乒乓球冠军,震惊世界。

而从个人履历来看,在开赛之前,几乎没有任何人对其看好。

凭借着这场胜利,周小兵顺利的进入国乒队,一度被当做“潜力股”培养。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周小兵的辉煌岁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来到国乒队以后,周小兵成绩居然出现了下降。

周小兵在此之前,一直由省队教练吴崇发,吴崇发是享誉国内的名师,他为人严格信誉极高,周小兵本人也对其颇为敬佩。

根据当时的省队领队周来发回忆:“老吴是真的把小兵当做自己的孩子来培养了,两人只要在一起,就不知疲倦,几乎天天能练到凌晨,周小兵之所以 能够年少夺冠,离不开老吴的指点。”

甚至周小兵本人在夺冠后,接受采访时也曾经说过:“我感谢的人,是吴崇发教练,因为他既负责又严格。”

可以说,吴崇发就是发掘出周小兵这匹千里马的“伯乐”。

周小兵性格颇为内向,在他进入国家队的初期,吴崇发还会经常前去看望他,关注一下他的生活,但是,到了后来吴崇发教练被上级转去了新加坡支援,两人的联系就彻底断了。

吴崇发一走,周小兵彻底慌了神。

据在国家队时期队友们回忆,当时的周小兵不管干什么都是一个人,教练喊我们关照他,拉着一起吃饭一起玩,但是周小兵也不答应,平时里总是一个人。

最终在1988年,不到18岁的周小兵就离了队。

关于周小兵为何离队,是一个难以追溯的话题。

周小兵早年的教练靳鲁芳曾回忆:“(周小兵)不存在是打不下去的问题,当时周小兵正值黄金时期,入队一年,就拿了男子双打和混合双打两块金牌,这样的选手怎么都不会是因为成绩问题离队。”

靳鲁芳还说道:“当时有两种说法:第一是周小兵不想打比赛了,想要转行做生意,第二是因为某些纪律问题,但究竟是什么问题,由于年代久远,且国家队当时或许是考虑运动员未来的影响,没有记录,至今已无人能说清。”

然而,任谁也没有想到,离开国家队以后的周小兵,走上了一条“歧途”。

1991年前后,江苏省队周来发带队到无锡去参赛,比赛现场撞见了来观赛的周小兵。

这时候的周小兵已经大变样了,他开着一台当时还很少见的高级轿车,身后跟着的是一大群纹身染发的“不良青年”。

看到周来发以后,周小兵热情的打了招呼,此时的他已经丝毫看不见昔日的“内向”。

尤其让周来发难以忘记的是,当时周小兵身后的那批“马仔”对其可以说是“唯命是从”。

周小兵要喝水,立马就有人把盖子拧开递上来,周小兵一挥手,就有小弟赶紧过来为他脱外套……

“就像是在拍港片一样!”

周来发回忆,当时的体校里已经有各种的风言风语,称周小兵“混社会”去了。

自己的一位学生在看守所工作,还曾经告诉过自己周小兵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的传闻,进局子几乎是家常便饭。

周来发对此痛心疾首,但是想了想最后还是于心不忍:“我当时还特地交代这个学生,以后周小兵再进来你劝劝他,照顾一些,毕竟都曾是打过乒乓球的。”

但令周来发想不到的是,自己的一番良苦用心最终全部都被错付,到了后来,周小兵居然带人打进了体校!

周小兵在社会上如鱼得水,自然要收小弟,在2005年的时候,南京体院的一位拳击系学生就被其收为小弟,整日训练也顾不上,出入各种夜总会场所。

体院的一位教练看不下去,曾经劝对方“不要跟着周小兵瞎混”。

结果这句话传到周小兵的耳朵里,当即就带了几百来号人带着砍刀、铁棍闯入了南京体院里,点名那个教练,要个说法。

这件事情在当时的影响很大,公安局来了不管用,以前认识周小兵的老师说情,对方不听,甚至还要求至少是“系主任”才能和自己说话。

周小兵最为狂妄之际,甚至还叫嚣道:“今天就算张雄来了,我今天也照打!”

张雄就是后来的南京体院院长,可以说,周小兵已经彻底无法无天了。

这起事件过后,周小兵与江苏体育界算是彻底的撕破了脸,从那以后,周来发就很少再听说过关于他的故事了。

只知道后来他还曾经因为“非法吸储”而被捕过。

周小兵是怎么走上盗墓这条路的?

根据齐来保供述,周小兵大概是在03、04年开始玩古董的,当时的周小兵因为入行浅,经常买到假货,于是就找到了自己“订制”。

所谓的订制,就是周小兵选定墓葬,齐来保进行挖掘,在此过程中,齐来保按照比例收取一定的佣金。

两人合作的可以说是很愉快,在不到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就先后在江苏、安徽多地作案,收获颇丰。

只不过这一次,由于太过心急,才在村子外进行作案,最终落网。

齐来保一行人被捕之后,警方没有放弃对于周小兵的追捕,经过整整四年的努力,在宿州警方的配合之下,人们终于找到了蛰伏数年的周小兵,将其抓捕归案。

一开始,周小兵对于自己罪证还想要抵赖,但是当警方拿出确凿的证据之后,周小兵顿时泄了气,又想要拿“世界冠军”的头衔顶罪。

但是,周小兵这一算盘最终还是落了空,面对他的反复申诉,法院均给予了驳回,最终周小兵还是不得不接受蹲监狱的现实。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在判处周小兵盗掘古墓葬罪之外,还有一条罪名,那就是“故意伤害罪”。

原来,在羁押期间,周小兵所在的囚室里调来了另一位“在押人员”孟海。

孟海与周小兵算是老熟人了,两人过去曾经有过恩怨,周小兵自知无法逃脱审判,于是便伺机想要对其进行报复。

当天晚饭时,周小兵拉上了同囚室的犯人程龙船、罗亮亮、黄言文几人对孟海进行群殴,致使孟海耳穿孔。

由于其行为过于恶劣,周小兵因为犯下故意伤害罪,被另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计十一年。

至此,此案完结。

周小兵的一生是令人唏嘘的,曾经的他有着大好的前途,甚至能够成为顶级运动员,在体坛留下自己的丰碑。

但是,最终误入歧途的他,却亲手葬送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报道来看,周小兵在入狱之后,曾经获得过两次表扬奖励、两次记功,并在2016年5月的时候,获得了监狱的一年减刑,其刑期至2021年4月25日结束。

这也就是说,如今的周小兵大概已经出狱一年了。

对于周小兵的近况,目前并没有相关媒体进行报道,这位昔日的天才少年,此时也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现实:自己已经泯然众人。

(注:由于年代久远,无相关照片,本文所采用图片均为示意图)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6

标签:宿州市   滁州市   体校   体院   南京   江苏   巨响   乒乓球   国家队   村民   运动员   警方   昔日   大哥   教练   法院   社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