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需要做几次超声检查?

按照大部分医院通用的12次产前检查来看,正常情况下需要做5次超声检查。如遇到特殊情况,如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畸形、胎盘异常、羊水过多或过少等,医生还会根据临床的实际状况另行增加。

1、6至7周的早孕检查 主要确认孕周,判断怀的是单胎、双胎(确认绒毛膜性)还是多胎,检查是否有妊娠异常,是否有宫外孕、葡萄胎、胎停育等情况。

2、11至14周的NT检查 主要是检查NT(检测胎儿颈项透明层的厚度)。NT是最早的筛查胎儿是否有染色体异常的检查方法,如果NT指标异常要及时进行必要的产前诊断检查。

3、20至24周的系统超声检查 主要是进行胎儿的排畸检查,俗称“大排畸”。这时能检查出绝大多数的胎儿畸形,比如说四肢,内脏器官,面部等缺陷。

4、32周左右的检查 主要是补充排畸以及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查验胎儿是否有生长受限、羊水及脐带异常等情况。

5、37周左右的检查 主要是检查胎盘成熟度以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等,对胎儿体重进行估计,评估分娩方式,不涉及胎儿结构检查。如果超声提示脐带绕颈不要紧张,注意胎动情况,大多数脐带绕颈都不会对胎儿造成伤害,但有宫缩后要及早就医。 小提示:孕早期3个月做B超检查时,由于胎儿较小,检查前还是需要憋尿的,但3个月以后,B超检查胎儿情况时不仅不需要憋尿,检查前最好把尿排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来源: 北京12320在聆听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6-04

标签:超声   羊水   脐带   胎盘   生长发育   孕期   胎儿   畸形   北京   异常   情况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