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维度全面分析养老金(三)与工资挂钩是分配不公问题的实质、根源


【全文导读: ①中国养老金现有制度必须改变,建立一套独立的养老金制度,在职工资与养老金必须脱钩。②养老金的真正涵义所秉承的人文理念,决定了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③养老金与工资挂钩是分配不公问题的实质、症结、根源。④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短中期三个阶段。⑤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要学习借鉴国外好的经验与理念。】


(接上期)


三、养老金与工资挂钩是分配不公问题的实质、症结、根源。

中国现有的养老金制度,已经凸显诸多弊端与不合理性,不符合时代的发展进步,更不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有些人偏偏把它当做法律武器,以示正当性,来维护自身利益不受改革带来的损失

当然,现有的制度,它就是法律,但必须改革、修正以至直接废除,重新制定一套新的、独立的养老金制度。

因为目前的养老金制度,有一个最大缺陷——在职工资与养老金挂钩,这直接导致养老金分配不公问题的产生。

这一问题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已经越来越突出,阶层矛盾越来越尖锐: 高的越高,低的越低,差距越来越大,中低收入阶层的不满情绪日益加深,弥漫着整个社会。这种状况若不及时改变,显然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国家经济发展。

因此,必须改变甚至直接废除目前的养老金制度。因为它所有内容的核心、方向,一开始就错了: 在职工资与养老金挂钩

养老金与在职工资挂钩,正是中国现有的养老金制度分配不公问题的实质、症结、根源

【养老金与在职工资必须脱钩】


近二十年以来,养老金分配不公问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造成这一问题的实质、症结、根源,也已经很清楚。

可是,极少数人,仍然会以一种既成法律事实的“正当性”心态,来极力为自己既得利益辩护。他们的观点是:“在职工资高,养老金当然应该高,这是法律规定的,谁也无法改变。”云云;认为他们的养老金高,是天经地义的事

是吗?真的是这样的“道理”与“逻辑”?不尽然。

在职工资高养老金就高,这是法律规定的?

法律是什么?法律毕竟是人制定的,它首先是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为了维护极少数人的利益。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适时修正、完善、甚至废除,重新制定新的制度,而不是明知有不合理不公正之处,仍然墨守成规。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都可以修改通过,更何况普通法律?

所以,极少数既得利益者,别拿什么所谓社B法,当做武器,为维护自身私利来说事——本就不合理不公正的S保法,才导致诸多问题产生,还有什么公正可言?

养老金分配不公问题的实质、根源,到底是不是因为: 养老金与在职待遇挂钩,造成的?它又是如何产生的?下面以两点事实来分析:

①既然享受高养老金者已经退休,与中低收入退休者一样,都不再为国家做实际工作上的贡献了,那当然就应该人人平等了。这一点,笔者在上文已反复分析说明,不必再多解释。

②以实例论证观点。

如,双方的待遇,当初差距很小,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差距越来越大。这到底是什么造成的?个人努力不努力的因素?还是什么?

现举实例说明。


有这样两个人(笔者一位朋友的真实情况),两人同为大学同班同学,学历相同,同一年参加工作,在同一地区。

刚工作时双方每月只有50元差距,甲方为公职人员,工资为每月350元;乙方为企业职工,工资为300元。这时,甲方是乙方月工资的1.17倍(350/300)。

退休时,双方的硬性条件、“级别”等都差不多: 甲方是单位高级政工师,乙方为企业高级工程师,即,均为高级职称,且工龄等其它条件几乎完全相同。最后,双方均为同一年退休,但甲方养老金为11000多元,而乙方呢,只有5200多元。这是多大的差距?还是刚工作时的1.17倍吗?不仅如此,双方每年的取暖费还大不一样: 甲方每年2800元,而乙方只有1400元。

此时,先不说总工资差距有多大,人们不禁要痛心地问: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非要区分得一清而楚吗,非要在金钱上,把人区分得赤裸裸的吗?竟然取暖费都划个三六九等,难道一方是热血动物,怕热,所以低;另一方为冷血动物,怕冷,所以取暖费就高?或者,你家住的是大房子,面积是人家的两倍?

岂有此理!真是欺负人没商量!

简直令人不可理喻、毫无人性!

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透出了无限的社会冷暖!伤透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心,竟然在取暖费上也这样划分人等。这难道是人性体现、人文关怀?政策制定者难道就一点不懂养老金的真正涵义?没有一点人文关怀的平等意识?懂得什么是“人文精神”吗?你家有老人吗?你有小孩吗?你的脑袋被Lv踢了,还是脑子被G吃了,如此这般没人性?没有一点点人文关怀的平等意识?!

“体恤人性、人文关怀、普惠平等”的养老金理念就这样被某些人,肆意践踏、蹂躏

养老金普惠平等的人文理念,下面的比喻更容易被广大百姓理解。

就如大家都在公共大澡堂洗澡一样,全都赤身裸体的,一样一样滴,谁认得你是谁呀?谁管你是曾经当过什么官、公务员、教师、工程师、工人、农民?不都是赤条条的一条鱼儿嘛…

【退休后都人人成为完全平等的社会人,像一条鱼儿一般,无任何标签与区别...】


高收入者在职时,国家认可你的能力,你的贡献;但国家亏待你了吗?国家不是已经相应地给了你高工资吗?这是对等的、公平的,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对此可以理解

既然你已经退休了,与广大中低收入者一样,大家都成了完完全全的社会人了,都不再为国家做出实际工作上的任何贡献了,你还有什么资格、什么理由,继续让国家给你高额养老金

此时,有些人就开始搬出所谓“贡献论”,说什么“自己上过大学,在职时自己比别人做出的贡献大,所以养老金就高。”

是这样的道理吗?

你在职时,可能(也仅仅是种“可能”——贡献到底以何为标准?如何衡量?)是比那些没上过大学的普通劳动者,为国家做出的贡献更大些。但上面提到,不妨再重复一下: 与此同时,国家不是已经相应地给你更高的待遇了吗?国家亏待你了吗?这是对等的,难道不对吗?

请记住: 国家对你的这种认可,也仅仅限于在职时。在职时的高收入,你可以自由支配做自己的事情;若对退休后国家提供给自己的养老金数额有顾虑,认为低,你可以提前在职时全额购买另外的商业养老保险,但不要再指望国家给你缴纳社保,这才是公平——国家是国家的,个人是个人的;国家提供的全民普惠养老金,数额基本上应该是一样的,不分差别,彼此间差距很小;想多拿养老金,就自己在职时全额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国家提供的养老金,不应当鼓励所谓个人“多缴多得”,从而国家又相应为个人多支出一份费用。因为这是在揩国家的油,是一种不平等,是对中低收入者的排斥与歧视;如果想多缴多得,完全可以,但只能是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这就是国家提供的养老金,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区别: 前者应当普惠平等;后者你可以自行缴纳,多缴多得——这才是真正的“多缴多得”的含义。

既然如此,退休后,人人都不再为国家做出实际工作上的任何贡献了,你还有什么理由要求国家,继续把这种在职时的高待遇,提供给你呢?养老金不是在职待遇的自然延续,养老金不是继承制、延续制。

【养老金不是继承制、沿袭制】


其实,不同阶层,享受高低悬殊的养老金,已不必争论什么。事实就在那里,这一问题若解决不了,将始终存在无休的争辩,始终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广泛、最具体、最实际的体现

争辩,虽暂时解决不了问题,但社会舆情代表着民意,它会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

当前,中低收入阶层的低养老金问题,已经是一个不能回避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国家应及时研究讨论此事,并力争尽快出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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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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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养老金   不公   根源   工资   维度   甲方   症结   中国   阶层   实质   差距   人文   分配   贡献   制度   法律   社会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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