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钉子户张新国:扬言要6套房加1亿,坚守14年,最后拿到了吗

“嘭!”

随着一声巨响,那座在马路中间14年岿然不动的房子轰然倒塌,两台挖掘机在哐哐地砸墙,一阵阵白烟飘扬而起。

坐落在上海沪亭北路中央的这栋三层小洋楼,曾凭借一己之力让四车道的公路,在它门前变成双车道,绕过它后又恢复四车道,向前延伸。

而它的主人张新国更曾扬言:“不给我6套房加1个亿,别想动我一块砖!”

对于张新国的狮子大开口,相关单位选择不予理会,“他不想拆,那就不拆了。”

可如今却发生了怪事。

这座坚守14年都没拆的房子,居然突然给拆了。

这到底是为何呢?

苦撑14年,最终败给现实

说起张新国的拆迁,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

此人名叫陆辉,在张新国抵制拆迁的第13年,他被调到当地动迁办担任主任。

陆辉也听说了张新国的事迹,和自己的前任们不同,陆辉认为张新国房屋所处位置非常重要,必须拆迁。

可是如何才能劝动这个老顽固呢?

为此陆辉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办法。

之后,陆辉经常到张新国家里探望,但每次都不提拆迁的事,问的都是些家长里短,以及他子孙儿女的生活情况。

慢慢的,张新国被陆辉的真诚打动,渐渐地打开心房,将自己多年来的不易全部倾诉而出。

一开始他坚决不搬,的确是为了争取更多赔偿,后来就只为了争口气。

因为闹到后来拆迁办和开发商对他不闻不问,冷处理他的事情,让他感觉自己没有受到公平对待。

自从道路绕过房子修建,他们一家算是真的睡在了马路上,每天车来车往,噪音不断,相当难受。

加上道路在房门口突然改道,导致很多司机来不及反应,经常发生车辆“破门而入”或者撞到墙上的事故。

尤其是在晚上,更容易发生事故。

人在家中躺着,车突然撞进来,他们不仅精神上担惊受怕,还要承担房屋的经济损失,甚至还有人反过来将他们告上法庭。

理由是他们的房子位置不合理。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车来车往,使得他们一家常年和噪音为伴。

原本一大家子居住的三层小洋楼,如今儿子、女儿带着各自的家庭相继搬走,同他们一起居住的岳母也因突发心脏病病故,妻子也开始抱怨这里不是人住的地方。

后来便只剩张新国在孤单坚守。

陆辉认真倾听了他的故事,理解他这么多年的难处。

然后细细地跟他聊了一两个小时,从他的角度出发,将拆与不拆的利弊,讲解得非常透彻。

如果他不接受搬迁,很可能法院会申请强制,最后只能赔一套房。

但要是答应拆迁,还能给他争取和当年一样的补偿。

几番权衡下来,张新国最终接受了陆辉的建议,2017年对该房屋进行了正式拆除。

虽然没能达到他6套房加1个亿的赔款预期,但至少及时认清现实,不至于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是,当年的张新国,究竟为何坚持要这么高的赔偿,绝不退步呢?

比别人少赔两套房,只因少个儿子

原来张新国之所以一直坚持不搬,是因为他家的小洋楼,比邻居的房子居住面积要宽很多,但是他拿到的赔偿,却不如邻居多。

这让他心理极度不平衡,就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他的房子究竟有多宽呢?

起初他们家是两层楼房,大概200平的样子。

他夫妻和一双儿女,以及岳父岳母6人居住。

随着儿女各自成婚,家里人多了起来。女婿是外地来的,家境一般,没有能力在上海买房,便和他们住在一起。

家里6人变8人,有4个小家庭,房子明显变得拥挤不够住。

于是1997年时,张新国夫妇拿出所有积蓄共计20万,买下隔壁的宅基地,同时将这个老房子加盖了一层,居住面积扩充到了300平。

加上岳父岳母出了十几万装修,这栋小洋房看起来十分大气漂亮。

而那个年代的三十多万,都已经足够买一套房子了。

起初刚刚建成时,这栋漂亮的小洋楼一时风头无两,邻居夸他们有本事,房子整得气派又宽敞。

他们也把一楼铺面出租,赚取租金,二三楼用于自助,不耽误一家人的生活。

2003时传来修路拆迁的消息,张新国心想:自家房子面积这么大,怎么也能拿个一笔不少的赔偿吧?

奈何最后赔偿方案一出,他就坐不住了。

方案中有一条是按照户口上男丁数量分房,他们家只能分到4套房子,其中女儿一套,儿子有两套。

而邻居家房子面积比他们小很多,还又老又破,却因为有两个儿子,能分到6套,即使其中一个儿子很小的时候就失踪,因为户口尚在也有一套。

不但赔偿比邻居少,儿子和女儿由于利益的不均衡,也开始生了嫌隙,家庭氛围再也没有从前的其乐融融。

这让张新国很是难受,便开始想方设法,增加自己的赔偿。

要拆房可以,赔我6套房加1个亿

“不给我6套房加1个亿,休想动我一块砖!”

原本只是在积极争取更多权益的张新国,却突然狮子大开口,放下狠话。

一栋房子赔1个亿,换哪个开发商也不可能接受这么离谱的条件。

到底什么原因让他开口要这天价赔偿呢?

原来是张新国想着子女数量比不过,宅基地面积自己也应该有优势。

他开始找以前的邻居给自己作证,隔壁那块宅基地是自己的,这一部分顺利加盖上了国土局的鲜章,开发商也承认加上这部分的补偿。

但是跟他的预期仍然相距较远,他又想到自己手上有岳父的老宅基地证。

于是他开始四处奔波,想要这张1951年的老证能得到认可。

他找到开发商,对方说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拒绝了他的这部分补偿申请。

无奈的张新国,辗转于各个有关部门之间,想要将这张证书合法化,最终没能成功。

闹到最后,拆迁办和开发商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冷漠。

2003年7月,开发商组织大家签合同时,张新国一狠心撂下狠话,不给6套房子加1个亿,坚决不同意!

周围的邻居陆陆续续搬走,住上了新房子,他始终不肯松口。

仗着自己家在路中间,他觉得开发商无论如何都拿他没办法,肯定会同意他的诉求。

开发商也失去耐心,不搬就不搬,直接保留他的房子,马路修建时从他家绕过就好。

从道路施工开始,他们就生活在各种灰尘和噪音中,路修好后,他们家的房子直接被孤立在了马路中间。

生活自然各种不便,家里人也逐渐不理解他的坚持,相继搬走。

直到陆辉主任的出现,才又有人愿意倾听他的想法,最终经过沟通,他也同意了陆辉主任的赔偿方案。

按照以前的政策考虑,他最后共分得4套房子,加270万的拆迁补偿款。

签字的时候张新国没有了当初的锐气,更多的是释然。

在这个地方熬14年,可以说自己也被折磨了14年,承受着岳母离世的自责、儿女搬离的空虚,还有不间断的噪音、纠纷。

八十四岁的张新国,终于选择和过去的自己和解。

2017年两台挖掘机共同作业,将这个14年前就该被拆的老房子,一举拆除。

天价赔偿虽然没有兑现,好在最终还是拿到了原本能拿的赔偿。

拆掉的是一栋房子,也是张新国心中的执念。

张新国的拆迁闹剧算得上圆满结束,但全国各地的“钉子户”那么多,并非每个都能得到个好结果。

知足者常乐,贪婪得不偿失

广东就有一个著名的钉子户,凭借一己之力,打造出了人称“海珠之眼”的景观。

钉子户房主梁女士从小家境贫寒,很小就辍学打工,和父母一起住在老破小的出租屋里,他们一直都想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

最终苍天不负有心人,他们在海边买下了一个三十平的小房子。

虽然房子不大,但总算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他们都很满足。

城市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地方由于城市规划,都纳入了拆迁范围。

在广东这个地方由于拆迁一夜暴富的故事太多,通过拆迁不仅能拿到新房子,还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赔偿款。

因为城市规划要修一座大桥,梁女士的房子正好会被拆迁。

当时周围的邻居都很开心,欣然接受了拆迁协议,唯独她陷入了两难。

不接受政策势必会遭人白眼和嘲笑,但接受之后一家五口人的居住问题又怎么解决呢?

因为占地面积44平,还有14平属于违建,她的实际产权只有30平,所以开发商给她的赔偿,不足以满足她在广东买一套满足一家5口人居住的房屋。

于是她坚持要一套大点的房子,和开发商陷入僵局。

一项大工程不会因为她一户人的纠纷而停工,一边和她僵持不下,一边开始动工。

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施工方发现梁女士家的位置很重要,正好位于桥梁下方,但是她的房子迟迟不拆,只能另外想办法。

于是设计者根据现有条件,重新计算和修改设计方案,将桥梁外移,原本笔直的桥梁也在这里打了一个弯,桥是双道,两条道都往外弯再往回靠,形成一个合围。

梁女士家的小房子正好被包在中央,从天上俯视下去,整体形状酷似一只眼睛。

那个地方也因此被大家称为“海珠之眼”,吸引不少人前来打卡围观,甚至很多车辆路过这里也忍不住停下来,驻足观望一下。

如此重要的工程,怎么会轻易修改整体设计,而且还是大手笔改动呢?

其实这并非是轻易做得决定,而是和梁女士协商谈判多次,最终都没能谈妥,只能修改设计。

工程开始之后,不断有人上门想要说服梁女士,协议条款也一再调整,赔偿价款甚至出到了4百万。

而梁女士却直言钱不重要,她只想要一套房子。

既然赔钱不行,开发商也想过直接赔房子,前后给梁女士提供了三套房源,面积都能满足她的需求,只是位置她都不满意。

第一套位置差地方高,梁女士本人没有意见,但家里信风水的老人不能接受。

第二套因为朝向每天能自然采光的时间很短,而且正对医院太平间,自然更不行。

第三套房子各项条件都不错,可房屋属于商住两用,水电是商用收费标准,她们无法承担每个月高昂的水电费用。

接连几次之后,开发商就不再为其提供房子,而是选择直接修改设计,梁女士一家就此失去了拆迁的机会。

如今他们仍然住在那座大桥底下,但由于“海珠之眼”的景观,不断吸引各路人群前来围观,给她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梁女士的诉求是想给家人争取一个适宜居住的房屋,情有可原。

但是开发商也有自己的规则,为她修改的话,其他拆迁户势必也会不满,综合来看大家都没错。

若是梁女士肯稍微退一步,一家五口人应该不至于还挤在那个30平的老房子里,遭受着每天头顶车来车往的噪音困扰。

张新国坚守14年最后懂得知足退让,尚且还有赔偿可拿,梁女士家如今却是再也没有了拆迁的机会。

结尾

拆迁是在一定标准下对大家进行的合理赔偿,但这并不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

以前拆迁钉子户的故事有很多,而如今我国的拆迁政策越来越人性化。

法律规定:对于要拆迁的房屋,拆迁方应该依据法律出具评估报告,而被拆迁方对评估结果存在不满,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行政裁决,或提起诉讼。

评估环节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拆迁双方的权益,让拆迁赔偿更有公信力。

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值得支持,但“越闹越有利”的时代已经过去。

最后即使张新国拿到了和当初一样的赔偿,但同等金额放在十几年前,又是不一样的价值。

所以说,遇事要仔细权衡利弊,做当下最优解,钻牛角尖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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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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