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买奢侈品、高档化妆品,你可以付出什么?
云南某女大学生告诉你,她可以付出自己的身体,一个晚上1700,什么姿势都可以,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无所不用其极。
在面对男友、面对同学们的质疑时,她却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反而称自己就是这种货色,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她走上这么一条不归路呢?
李某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农民,靠着家里的那几块地维生。
李某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无论在哪里,她总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
被父母带出去串门的时候,也总是会因为甜美可爱的长相而得到比其他同辈更多的压岁钱。
李某上小学的时候,班上有男同学暗恋她,于是就天天给她送早餐,李某刚开始还不太好意思,日子久了,她便开始享受这种美貌带给她的优待。
高考那年,李某顺利的被云南某一高校录取了,暑假过去,她就会正式成为一名大一新生。
为了提前了解学校的生活,李某特意进了这所大学的新生交流群,在这个群里,她认识了同样是大一新生的王某。
两人发现对方的性格、兴趣爱好都和自己格外的相符,便开始热聊的了起来。
两人聊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出于对对方的好奇,李某便与王某约好,开学那天,
在大学门口面基。
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日子了,李某为了这次的面基,特意穿上了漂亮的裙子,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早早的就来到了校门口。
而王某早就等在校门口了,两人刚一见面就认出了对方。
“你是李某?”王某有些惊讶的问道。
“是啊,你就是王某吧?”李某也有些喜悦。
随后,王某就邀请李某到最近的咖啡店喝咖啡,两人在咖啡店里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越聊越发现,对方实在是合自己的胃口。
在之后的日子里,王某时常找李某出去约会,一来二去,两人终于向对方坦白了彼此的心意,
也顺利的成为了一对情侣。
王某在李某答应做他的女朋友那天,高兴的请了全宿舍的男生吃饭,在他的心中,李某温柔、美丽、优雅,简直就是完美的代名词,自己刚进大学,就交到了这么好的女朋友实在是太幸运了。
可是也因为李某太过完美,王某总是患得患失,他很担心李某哪一天就会抛下自己和别人在一起。
为此,在与李某的交往过程中,王某会竭尽自己所能的满足李某的愿望。
王某虽然不算富二代,但是也是小康家庭出来的,又是独生子女,父母非常宠爱他,所以钱的事情从来都不用担心。
本以为李某作为一个小女生,想要讨她的欢心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
可是王某却没想到,李某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
李某喜欢名牌包包、喜欢昂贵的化妆品,还喜欢各种大牌的口红,每一样都需要大笔的钱。
王某刚开始还能给她买上几样,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实在是承担不起李某那仿佛无底洞一般的欲望了。
为此,两人大吵了一架,王某指责李某拜金,而李某指责王某是个穷鬼,没有钱就不要谈恋爱。
王某被李某的话语伤了自尊心,便狠下心来与李某提了分手,李某也没有丝毫的犹豫,转过身就走,就这样,这对小情侣就此分手了。
王某与李某分手后,其实心里一直没有放下李某,他一直在默默的关注着李某。
最近,他发现,李某经常从一辆豪车上下来,而且穿的衣服也越来越高档了,他不免起了疑心,
他觉得李某被人包养了。
毕竟在大学校园里,被人包养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按照李某那个拜金的性子,她可能真的会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的肉体。
于是,王某便悄悄的跟踪李某,发现李某经常会进出一家高档会所,王某更加确定了李某被人包养的事实。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王某买通了李某的舍友,
让舍友帮忙看看李某的手机上是否有与陌生人的聊天记录。
这一看,就看出事情来了,舍友还真的在李某的手机上看到了一些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
李某经常和不同的账号聊天,那些账号都没有准确的名字,而是简单的用客人n号来代替。
在于4与其中一位客人的聊天记录中,李某称自己一晚上只要1700块,并且所有姿势都可以,甚至可以接受不戴安全套,她自己会吃药。
除此之外,李某为了哄那些客人开心,李某还会专门买情趣内衣来拍照,然后发给对方。
而那些客人们也毫不吝啬,与李某的转账记录动辄就是成千上万,大方的不得了,难怪李某愿意为此付出自己的身体。
王某看完李某的聊天内容中充斥的大量低俗、色情的言论后,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被震碎了,李某和自己谈恋爱的时候,可从来都不是这样的,王某属实没想到,李某私下里居然如此的放荡。
或许是出于嫉妒,或许是出于愤怒,王某将李某的聊天记录,以及李某的个人信息
都放在了学校的论坛上。
论坛上关于这则消息的讨论度直接爆炸了,一时之间,李某的事迹在这所大学里被传开了。
李某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一度尴尬的不想去学校。
可是不知道最后是受了什么刺激,李某居然登上了自己的账号,在大学校园群里嚣张的留下了一句“我就是这种人,怎么了?”
这一言论发布出去后,许多同学校的学生甚至网友开始辱骂、唾弃李某,要求校方开除李某,校方为了平息舆论,叫来了警方前来调查此事。
最后,李某因为涉嫌卖淫,被行政拘留的好几天,还罚了款,最后被学校开除了学籍。
从拘留所里出来后的李某,很是不服气,她对于王某将自己的聊天记录公布都论坛上的事情,很是恼怒。
于是又以侵犯了她的隐私为理由,将王某告至了法院,最后,经过法院的调解,两人还是接受了和解,这件事情,才终于落下了帷幕。
而两个曾经相爱的情侣,却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
«——·以案释法·——»
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该如何进行处罚?
王某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同学们对李某的网暴行为是否犯法?
校方为何有处理李某的权力?
卖淫罪,是指卖淫者为获取报酬而无选择地与其他人进行以及提出或同意进行非法性交活动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人员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之下拘留或五百元之下罚款。在公共场所进行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某为了满足自己购买奢侈品的欲望,选择了通过与他人性交来获取报酬,
此种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依照我国的法律,李某应当被处以十日之上、十五日之下的拘留,并且还需缴纳罚金五千元。
隐私权指的是公民所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被他人进行非法侵扰或者知悉、搜集、利用与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依照我国《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李某虽然涉嫌违法,但是她依然是我国的公民,依然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中就包括隐私权。
而王某买通李某的舍友,窥探并公开李某的聊天记录,给李某本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因此,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消除因其侵权行为对李某造成的影响。
达成和解协议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都是具有诉讼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李某与王某两人皆以成年,所以符合这一要求。
除此之外,和解协议的达成还必须是双方自愿的,李某与王某虽然因为感情不合而分手,李某埋怨王某公开其个人的聊天记录,王某埋怨李某为了钱财出卖自己的身体。
但是双方都为了将此事造成的损害程度减到最小,所以自愿达成了和解。
最后,和解要求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李某与王某之间的纠纷只涉及到民法中的侵权责任问题,并且王某也愿意为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李某的损失而承担责任,所以两人依法可以达成和解。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表现为在网络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的不实言论,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李某的同学及网友在李某的聊天记录被曝光后,对李某进行了长时间的辱骂,导致李某本人的精神遭到严重的损害。
所以,部分李某的同学与网友,通过网络上的攻击性言论,对李某本人造成极大影响的,属于侵犯了李某的人格权、名誉权等。
此罪名为不告不理的罪名,所以需要李某本人收集证据,将那些网暴的人主动诉讼至法院,他们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依照我国的《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教育法》赋予学校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奖罚的权利,李某作为该校的学生,
校方自然有权利对其做出开除学籍的行为。
欲望一旦开启,就没有尽头,我们作为当代青年,应当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杜绝攀比之风,不要让欲望牵着自己的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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