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0岁的他终于被执行了死刑,这次他爸是谁也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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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郭文思刚刚出狱不到8个月就再次被关入监狱,然而这次他并没有去进行反思,因为他已经意识到接下来自己将面对的是死亡的惩罚。

这个40岁的郭文思,即将遭到执行死刑的命运,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不可挽回的局面呢?今天我们就来略述其中的情节。

郭文思是何人?

1982年,郭文思在北京出生,他可以说从一开始就站在非常有利的起跑线上。作为首都居民,这一身份令许多中国人都非常羡慕。他的父母都是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管,这使得他的家庭环境非常优越。此外,他还是家中唯一的孩子。

作为独生子,郭文思无疑是家中最受宠的。他能够享受到所有好东西,从饮食穿着到日常用品,他从来都不需要担心。甚至还能够使用大部分人都无法使用的洋牌子商品。可以说,郭文思出生就像含着金钥匙一样。

除此之外,郭文思的成绩不仅在学校中非常出色而且在各个学习阶段都名列前茅。就连在家长会上,老师都公开赞扬郭文思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这使得郭文思的父亲和母亲更加宠爱他,对他的关爱无微不至,无论是口头上还是行动上都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正是在这样的温暖环境下,郭文思逐渐成长起来。

为了庆祝儿子的学业成就,父亲郭万普甚至安排了一场豪华宴会,邀请了亲朋好友共同庆贺。随着时间的推移,郭文思顺利进入了北京工业大学。

进入大学后,郭文思并没有因为过去的成绩而骄傲自满,反而更加努力学习。不久后,他被选为班级的班长,成为整个班级的骄傲。

控制欲极强

没过多久,相貌出众、能力出众的郭文思交到了一个女朋友。这种情况似乎意味着他已经成为人生的赢家,尤其是作为一个富家子弟。但是,突然出现了一场巨大的变故。

由于郭文思出生在一个家境优渥、家人和老师宠爱有加的环境,他从小就养成了自以为是、目中无人的性格。他认为自己就是天之骄子,别人都不配和他争什么,所有好的事物都应该是自己的。

对于郭文思来说,金钱、学业和美女是他应该享有的,他认为这都是他作为优秀人士的应得之物。因此,他将自己的女友视为一种专属于他自己的"财产"

平时,郭文思不允许他的女友佳佳和任何男人接触。他会对那些敢与他的女友说话的男人进行严厉训斥。他甚至看到有男人和佳佳说话,就会怀疑她出轨。

这种行为引发了郭文思和佳佳之间的争吵。由于暴怒,郭文思甚至动手打佳佳。每次吵架后,佳佳的室友都会看到她脸上红肿、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这是郭文思虐待她的结果。

看到自己的朋友找了个如此暴戾又多疑的男朋友,寝室里的女孩们都纷纷劝说佳佳和这个男人分开。只是佳佳本身就没什么主见,被郭文思事后一哄,就再次相信了他。她常常感到困惑,不明白为何这样一位凶恶的人可以对她表现出那么紧张而悔过的样子。

每次他们吵架结束后不久,郭文思就会挥霍大量金钱,尽力讨好佳佳,甚至以泪洗面向她道歉。佳佳明白这一切并不代表他真正的悔意和改变,但她也只能原谅。她被这个男人的虚伪行为所迷惑,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和对他的判断。

然而,经过几次这样的事件,佳佳彻底看清了郭文思的本质。她明白自己必须要鼓起勇气与他分开,否则自己的未来将会被这个男人彻底摧毁。

愤怒杀人

2004年8月29日,在某酒店见面后,佳佳鼓起勇气首次向郭文思提出分手。这个突如其来的要求让郭文思感到极度愤怒。

郭文思将佳佳视为自己的“宝贝”,完全没有想到她居然有勇气与自己谈论分手的一天。于是,他感到愤怒地完全失去了理智。

郭文思在愤怒中对佳佳进行了殴打,不可抑制地动手勒死了她。佳佳的死亡让郭文思无法接受自己竟然成为杀人犯的事实,内心充斥着极度的恐惧,他马上拨通了父亲郭万普的电话寻求帮助。

郭文思在电话中哭着向父亲郭万普描述了他杀人的整个过程。郭万普听到这些,感到非常震惊和崩溃。他们夫妇开车来到郭文思所在酒店的位置,然后非常谨慎地与他进行了商量。

最终,郭万普要求郭文思低头向警方自首,并且郭万普夫妻亲自去向佳佳的父母道歉。

他们明白只有这样,在未来的法庭审判中,郭文思才有可能获得一些减刑的机会,否则他将面临死刑的命运。郭文思对于法庭审判感到非常恐惧,但是他只能同意父亲的要求,向警方自首

关系通天

在被捕后,郭万普夫妻亲自向佳佳父母下跪认错,然而佳佳的父母对他们的道歉仍持拒绝态度,不愿意原谅他们。为了改变这一局面,郭万普随后请来了一位知名北京律师进行劝说,并表示愿意支付高额赔偿以弥补双方遭受的损失。

在开庭时,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关于郭文思的所有证据,力图证明这起案件属于过失杀人而非故意杀人。

律师提出,郭文思之所以造成死亡,并非是出于他的意愿,而是无意间造成的结果。尽管事发悲剧,但郭文思并没有主观意图要导致对方的死亡。

尽管佳佳的家庭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并且甚至没有本人亲自到庭,但是面对几乎一边倒的结论,合议庭感到无奈。

多位法官对这起案件的情况十分清楚,然而现在郭万普一方却取得了证据上的优势。

佳佳一方没有提出任何辩解或证明,这种明显偏袒让法庭无法维护公正,最终只能以故意杀人罪判决郭文思无期徒刑,尽管他认罪态度良好并自愿投案自首。

这个判决是否荒谬无法轻易下结论,因为任何审判都应该依据证据说话,对罪犯进行相应的惩罚是必然的事实。但郭文思服刑后,郭万普展现出了惊人的行动力。

他通过贿赂监狱的管理人员,将儿子被安排在一些相对轻松且容易获得立功机会的工作岗位上。此后,他又通过贿赂当初审判他的法官,在减刑判决中得到了特殊优待使得他的儿子能够轻松地逃脱牢狱之灾。

除此之外,他还通过贿赂其他人员,以确保他的儿子在服刑期间不受到任何惩罚,从而使郭文思在接下来的服刑过程中享受了极为舒适的待遇。

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的困扰,监狱生活也没有给他带来太大压力,各种表现出色的机会纷至沓来。

在减刑审判过程中,相关人员也都予以特殊待遇,轻易地给予了通过的机会。无期徒刑不断被减少,最终只剩下不到15年的刑期。2019年7月14日,郭文思结束了服刑,在这一天,他被释放回了家中。

再次犯罪

回到家后,郭文思继续过着奢华的生活,他已经完全忘记了曾经害死佳佳的事情,把它抛之脑后。不论是在监狱还是在家里,郭文思都没有进行任何反思,也没有一丝后悔之情。

因为在他眼中,佳佳只是他的一个“物品”,坏了就代表坏了,失去了就代表失去了,他对此毫不在意。到了2019年底,新冠疫情开始全面爆发,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政府要求居民在进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但郭文思对此毫不在乎。

他已经彻底放纵了自己,不再理会政府的要求。就在2020年3月,当他准备出门购买东西时,没有戴口罩的郭文思在超市门口被一个老人拦住了。

那位老人出于善意提醒郭文思在进入商场时要戴好口罩,以免被政府工作人员拦住。然而,这个提醒却触发了郭文思的暴怒情绪。他内心对受管教非常反感,因为出狱后一直受到此项约束,早已厌烦至极。

因为内心燃烧的愤怒无处发泄,郭文思将这个老人当作出气筒,毫不留情地用拳头和脚踢对付他。可怜的老人年近73岁,岂能挡住一个中年人的拳脚之力,当场被打死在地。

这一次,郭文思再也无人能为他解脱,他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名被逮捕。与此同时,郭文思提前出狱的内幕也被揭露出来。

中纪委立即介入调查,很快警方逮捕了因受贿罪名被指控的郭万普。而曾经收受贿赂的官员们也都因此被启动双重组织调查,并被送入监狱以此度过余生。

对于恶魔的行为,他终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所有试图掩盖真相的人也会遭受相应的处罚,这进一步印证了一句谚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最终,在2022年,郭文思被判处死刑。

以案释法

以上所述中,郭文思曾两次犯下杀人罪,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经触犯了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可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事犯罪中,对于行为人的具体量刑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具体情况进行评定,分为情节严重和情节较轻两种。通常情况下,故意杀人罪有许多不同的情况,包括情节严重和情节较轻的情形,但这都必须建立在一个基本前提之上。

这个前提就是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性。如果行为人并非以杀人为目的,那么就不存在主观故意,可以减轻处罚。然而,如果存在明确的杀人目的,就需要加重处罚。

虽然量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但法律明确规定主观故意的存在与否,对于确定量刑是至关重要的。

针对案件本身,郭文思律师在法庭上多次声称他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然而,如果受害者的家属能够提出证据推翻这一理论,例如证明女孩多次被殴打,那么郭文思很有可能会被判罚更重。

然而,女孩的家属并没有采取这样的行动,甚至没有出庭,可能是因为郭文思的父母在私下做出了努力调解,达成了和解的效果。根据法院的裁决,这种判决是合理的。

在我国,法律的目的在于教育和矫正,而不是简单地以刑罚来报复。让罪犯通过反思并改过自新是法律的真正目的。因此,如果犯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郭文思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减刑。

犯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如若在监狱中表现良好和多次立功,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减刑机会的。这样的减刑可能会将犯人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如果有期徒刑超过十年,也可以减为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等到刑期满后就可以获得释放。

郭文思的减刑情况是在其父亲的幕后运作下进行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因此,郭文思再次犯下谋杀罪后,不仅要承担自身罪责,他的父亲也因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而被立案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在调查组对郭文思多次减刑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后,他们发现其中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除了郭文思的父亲受到相应的惩罚之外,还有其他相关人员也被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

这一系列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司法系统的质疑和关注。一方面,犯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确实应该被考虑和评估,以便决定是否减刑。然而,这种减刑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因为父子关系或其他因素而滥用权力。

对于那些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职务要求的人,法律应该给予严厉的制裁,以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与此同时,监狱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犯人减刑申请的审查和监督。应该确保减刑是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预防和打击任何可能的违法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刑罚的严肃性和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在这一事件中受到追责的人员,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他们的行为对司法系统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害。

相信随着对这类问题的重视和监督的加强,司法制度会变得更加健全和完善,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和有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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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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