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试点正式启动

 8月1日,随着大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试点正式启动,为明年1月1日开始的正式普查登记做准备。

  按照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市经普办定于8月1日至8月20日在龙凤区龙凤镇开展市级综合试点。综合试点是整个普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对普查工作进行的一次全流程、全方位的模拟演练,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五经普”工作由准备阶段进入实战阶段。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每5年进行一次,目前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4次全国经济普查。2023年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的首次“全面体检”,背景特殊、意义重大。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开展综合试点是经济普查的重要一环,通过在选定区域进行实验性普查,全面模拟普查业务流程,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积累组织实施普查的工作经验。打好五经普综合试点模拟战,将为我市五经普的正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让各县区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和实地入户体验,是为了在全省范围内培养师资力量、总结实战经验,为做好县区级业务培训和正式普查工作打牢基础。

  据大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启动后,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经济普查对象处采集清查表信息,经济普查对象可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采集信息。同时,经济普查对象还要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需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经济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经济普查对象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大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县(区)普查机构举报。大庆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459-6363772。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应相互协调、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在组织协调上要形成合力,在普查保障上要精准给力,在单位清查上要协同出力,在队伍建设上要凝心聚力,在数据质量上要不遗余力,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在此,呼吁全市所有经营主体,经济普查成果不仅服务于政府,更会惠及各类主体。为做好全市清查工作,请您积极配合普查人员。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戴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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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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