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司法之能护跨境电商合规“出海”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为一种外贸新兴业态,跨境电商已成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重要选择和外贸创新发展的“排头兵”。

为深入了解我省跨境电商运行及外贸发展情况,有针对性提供司法服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2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带队到省商务厅、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探索助力我省跨境电商等外贸发展的司法服务措施。‍

“一方面,跨境电商正在从外贸新业态转变为外贸新常态,已成为外贸发展新动能、转型升级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新抓手,成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另一方面,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法律风险挑战日益显现,存在诉讼主体全球化、诉讼标的多样化、消费者维权难、案件审理面临主体认证难、证据认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对司法工作提出新要求。”贯彻落实好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服务新经济形态发展,加强新业态法律问题研究,做深做细为大局服务,正是徐家新此次专题调研的深层考量。

服务,源于需求。“跨境电商企业海外合规需加大法律指引”“企业海外维权意识淡薄、能力不足”“因所涉法律众多,需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专业支持”“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商业纠纷”……在与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许涛及有关同志的座谈交流中,许涛介绍了全省跨境电商等外贸发展总体情况,并重点就跨境电商相关司法需求与省法院调研组深入交流。

为我省跨境电商及外贸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应重点在哪些方面着力?徐家新指出,在加强对跨境电商所涉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首先要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要加强规则研究,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帮助企业提前防范法律风险;要加强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特别是加强对电商背景下贸易纠纷产生的特殊法律问题研究,如贸易便利化带来的无纸化贸易合同、电子支付、电子发票、国与国之间管辖权冲突、个人信息保护、电子证据效力认定等。

在研究跨境电商解纷平台建设方面,徐家新继续说道,“要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充分发挥长春互联网法庭、延边东北亚区域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兴隆综合保税区的全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打造以线上解纷为主、线下解纷为辅的司法服务重要载体。要加大线上审判规则建设,引领解纷平台建设,探索在线审理、异步审理、智能审理模式,建立跨境电商裁判规则,提供优质的解纷渠道和解纷方法。同时,要围绕跨境电商这一课题,与省商务厅、跨境电商协会、高校、科研单位等共同开展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务实可行的工作举措。”

据悉,2019年省法院与省商务厅共同建立了依法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双方表示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探索将合作拓展到跨境电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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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徐家新一行来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参观了中欧班列场站、保税仓库、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实地考察各功能区运行情况。

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迟闯,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省商务厅、省法院、长春市两级法院、兴隆综保区、省跨境电商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及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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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9

标签:司法   兴隆   长春   党组   我省   法院   外贸   商务厅   法律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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