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柔性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

新湖南客户端8月1日讯(通讯员 尹晨辉 戴思敏)近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对辖区内某商超不予处罚的决定,商超负责人高悬的心终于落下。这是2023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第三起不予处罚决定。截至7月份,区市场监管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决定不予处罚3起,减轻处罚56起。

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创新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省、市局下发的不予、减轻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

区市场监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加强行政指引,通过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实施指导帮助、教育提醒、处罚告知,坚持少用、慎用行政处罚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对立,给予经营主体自我纠错的时间和空间。在开展柔性执法方面,创新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12种方式。在检查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时,针对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剧本脚本内容是否健康等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店家进行普法教育,按照免罚清单首次不予处罚。

免罚清单涵盖了可能实施行政处罚的很多违法行为,涉及商标、广告,计量、专利、价格、注册登记、食品等业务领域,对首次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逐一甄别,加强事后教育,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意识,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多项举措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经营主体尤其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感受到了“监管有力度、包容有尺度、执法有温度”,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普法教育   行政处罚法   柔性   行政处罚   剧本   清单   主体   温度   行政   方式   环境   市场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