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联合放大招!






近日,为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






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若干举措》有哪些进一步的考虑和举措?

在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下一步如何继续改善我国营商环境?

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若干举措》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

深化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


《若干举措》在《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基础上又有哪些进一步的考虑和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这次的《若干举措》重点是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若干举措》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

二是进一步明确落实细节。《意见》作为中央文件,主要指出了政策方向,《若干举措》则进一步明确政策的细节,指导举措的具体操作落地。

三是进一步推出加强举措。《若干举措》在《意见》基础上,提出了更有力的举措,是对既有举措的深化和加强。

四是进一步落实激励约束。《若干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特别提出,“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此外,还提出“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通过奖励先进,树立榜样,调动各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性。

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


税务部门今年以来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效果如何?下一步在落实《意见》和《若干举措》方面有哪些考虑?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推动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企业所得税等2022年底到期政策继续实施,并采取精准推送政策、加强宣传辅导等切实有力举措,推动落实落细惠及民营经济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用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精准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政策上再加力,持续“减负担”。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税费政策纳入重点督导内容,推动《若干举措》各项涉税政策措施落实落细。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对于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安排好投资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税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稳定民营经济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

二是服务上再提升,持续“增实效”。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作为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五批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5方面,涉及税收服务民营经济各方面、各环节,积极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帮扶上再深化,持续“解难题”。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助力民营企业缓解产业链供应链不畅难题。

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国家发改委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拟推动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这“三化”目标,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加快法治化建设步伐,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持续提升国际化水平,更大力度吸引外资。

下一步,将聚焦经营主体诉求和关切,分批次、分阶段推出有针对性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一是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二是推动重点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支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三是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切实抓好惠企政策兑现,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各类经营主体。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四是持续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分批次推广地方的典型经验,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努力新成效,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不断提升企业的发展信心。

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


市场准入是民营经济从事市场活动的核心环节。《意见》中提出“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请问《若干举措》印发后有哪些进一步的工作考虑?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近年来,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期印发的《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在制度上行动上把市场准入各项要求落实好。

下一步,将按照《意见》部署要求和《若干举措》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全面开展效能评估,在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体系性准入安排。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准入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同时,对于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采取了哪些举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推出注销便利化的多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一是减环节。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改“串联”为“并联”,实现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一次申报、信息共享、共同审核、一网通办”。各地全部开通了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平台集合了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海关等多部门注销功能,实现了申请人在平台一次申请、分别受理、同步推送、并联办理。

二是减材料。取消清算组备案提交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证件等4份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在受理注销登记时实行形式审查,不再要求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清算报告确认书等5份材料,企业仅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税文书、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的材料。

三是减费用。为进一步扩大清算组信息的知晓范围,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利益,减轻企业时间和费用成本,企业清算组信息公告目前均由申请人通过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在线办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清算组信息和发布债权人公告,由免费的网上发布代替报纸有偿发布,可为每户企业节省公告费用500元,实现企业注销制度性费用“零成本”。

四是编指引。编制《企业注销指引》,公布企业注销流程图,针对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因股东失联、营业执照遗失等无法办理注销业务的特殊情形提供注销指引,切实解决企业注销面临的各种实际困难。

五是推改革。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对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经营主体(上市公司除外),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示20日,无需清算,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2022年全年,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的企业占到总量的七成。

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通过优化流程设计、减少公告等待时间、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事后救济渠道、强化信用惩戒手段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普通注销制度,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市场退出效率。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马玲
编辑:杨晶贻
邮箱:fn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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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下一步   举措   民营企业   主体   部门   意见   政策   环境   国家   市场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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