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打人案想花5万求和解,真实身份被扒,实在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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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你知不知道,我老公上海人,上海市公安局的,我一个月的工资比你一年挣得都多,我能惯你这臭毛病?”一名穿着牛仔加绒外套的短发女子对着一名代驾小哥骂骂咧咧

“你是上海的还是东北的,听口音不像上海人,倒像是东北的。”代驾小哥也不甘示弱。

旁边一名正气凛然的路人跟代驾小哥说,“你别怕她,报警就行,我都录像了。”

看着这名自称上海人的女子走开,代驾小哥瞬间也生气了,“来来来,咱们去派出所说,别再这嚷嚷。”

随后这名女子开始脏话不断,威胁代驾小哥不要报警,并对代驾小哥进行人身攻击,辱骂代驾小哥的父母。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名女子何以如此盛气凌人,不知廉耻?

案情回顾

在3月14日清晨6时左右,天气还有些冷,代驾小哥姜某在某代驾平台上,接到一单代驾订单,姜某随即骑着自己的简易折叠电动车,赶到了胶州路的一个酒吧门口。

而发送订单的车主是一名女性,让姜某叫她“宋姐”,浑身酒味。

姜某很快将电动车折叠好,放入后备箱,搀扶这名车主坐在副驾驶,系好安全带,自己坐上驾驶位,开始按照该女子指示的路线行驶。

很快就到了该女子定位的目的地,姜某帮助该女子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上,并拿出自己的电动车,准备离开。

就在姜某正要离开时,路边有一个残疾人端着一个小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对着宋姐说,“美女好心人,给点钱吧!”

听到这名残疾人找自己讨钱,宋某顿时就爆发了,嘴里骂骂咧咧,“臭乞丐,滚开!”

而在一旁的姜某听见宋某骂残疾人,就小声提醒了宋某一句,“宋姐,他们也不容易,你别骂他啊!”

看着姜某劝说自己,宋某一下子不淡定了,“我就是不想给他,我是有钱,就不给这些臭乞丐。”

姜某看见宋某喋喋不休,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虽然很生气,但也不愿多说什么,就提醒了一句,“宋姐,那你早点休息,代驾费记得在平台上付一下,也给我好评,谢谢!”

这本是做代驾这行的,将客户送达目的地之后,离开时跟客户打招呼的标准用语,可是却被酒后的宋某听成是姜某看不起自己的话。

“你担心我付不起你那点代驾费?你小看谁呢?知道我为啥开四五十万的车,而你只能骑电动车?”宋某依旧不依不饶,嘴里还说着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

“宋姐,我没这意思,可是你说这话,我觉得就有点过分,再怎么说我也是给你安全送到这目的地了,对吧!”姜某继续说道。

“我在平台随便叫个代驾,都可以给我安全送达,你们就是土狗而已,在我这装啥优越感!”

宋某开始对姜某进行人身攻击,骂完之后她转身往自己居住的小区走去。

和姜某一样,也是干代驾的另一位小哥庞某,此时也不淡定了,追上宋某问,“你说谁是土狗?你有种别走!”

宋某听到有人气势汹汹地问自己,也破口大骂,“就说你们代驾是土狗,一个月挣几千块钱,跟我这一个月挣好几万的,有什么资格在这问我?”

这名庞某的代驾小哥退到道沿下面,开始掏出手机拍摄,看到有人拍摄,宋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抄起一个易拉罐就扔了过来。

姜某看到同伴被欺负,也把电动车停下,开始跟宋某发生争执,这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尽管姜某和庞某都站在道沿下面,而宋某站在人行道上的一个商铺前面,两方之间间隔大约4-6米远,但是宋某的大嗓门立刻引起了一众路人的围观。

看见这么多人看着自己,感到有些情绪受阻,宋某更是越发疯狂起来,不干不净的话从她嘴里蹦出来,让大家错愕不已。

一位穿着时尚的女子,怎么能说出这么难听的脏话,而且都是带有人身攻击的,充斥着长辈和生殖器的话语。

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而姜某和庞某依然不肯离开,宋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就往道沿位置走了走,大声朝人群吼道,“我既然回来,就不怕你们,我男朋友,上海本地人,在上海市公安局上班,我看谁敢动我一根头发?”

她的这一声吼叫,更加激起了围观群众的兴趣,大家纷纷支持代驾小哥姜某和庞某,不让他们就这么算了,应该报警,让警察叔叔来教育教育她。

庞某拿出手机正对着宋某拍摄,并告诉姜某赶紧报警,别让她跑了,姜某随即掏出手机,打通了110接警电话。

就在姜某正在跟接警人员描述现场情况,并表示宋某还在持续不断地辱骂自己和庞某时,宋某突然从店铺门口冲了过来,要抢夺姜某正在跟接警员说话的手机,被姜某拦挡了回去。

这让宋某更加恼羞成怒,嘴里骂着,“我让你报警,我老公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我还就不走了,我看警察来了抓谁?”

说着还扑向姜某,用自己拿着手机的手打砸姜某的头部,嘴里依然叫嚷,“穷鬼,我在上海五套房,你拿什么跟我比?”

虽然没有砸到姜某的身体,但是也将姜某推倒在地上,宋某自己的手机也摔在了一边,她爬起来,捡起手机仍然骂着,“我的爱疯手机,我上海5套房,我老公上海市公安局的,你们这帮臭代驾,牛什么牛?”继续口吐脏话,不堪入耳。

随后宋某又拿起商铺门口的木头凳子砸向姜某和庞某,导致姜某倒地不起,她又用木凳子砸了姜某几下。

很快,普陀分局的民警同志就赶到了现场,将宋某、姜某和庞某三人带回了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打骂代驾小哥的宋某正在找人,想花5万元跟小哥达成和解,可是代驾小哥拒绝和解,坚持对其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在事发次日,也就是3月15日,上海市普陀分局发布了对于此事的处理情况,宋某、庞某被送去医院治疗,鉴定为轻伤二级。

宋某被公布年龄为41岁,不是上海人,其所说的老公为上海人,在上海市公安局工作的信息,是她撒谎吓唬姜某和路人的,而警方根据其违法行为,已经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也就是说宋某涉嫌犯罪,不仅是治安管理处罚这么简单。

那么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呢?应当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根据目前官方给出的消息以及现场视频内容显示的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宋某目前已经确定的违法行为有辱骂他人、殴打他人、追逐殴打他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亲属等。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辱骂、殴打他人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寻衅滋事行为,而寻衅滋事行为又是有两套不同的处罚体系。

第一种是以《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主要法源的治安管理处罚体系,在这个体系里,寻衅滋事行为造成的伤害或损害比较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即可。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处罚中,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一般就是辱骂他人,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他人,横行霸道欺侮弱势群体等。

在具有这些行为,但造成的危害并不大的,即可认定为受《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范的寻衅滋事行为。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规定,最高可处以15日行政拘留,以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在5到10日,罚款在500元以下。

第二种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法源的刑事处罚体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涉嫌犯罪。

而《刑法》所说的寻衅滋事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行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所造成的伤害结果的程度。

简单来说,殴打他人并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如果经公安机关指定的专业伤残鉴定机构鉴定,受害人为轻微伤的,则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如果鉴定为轻伤及以上的,则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样的,对于破坏公共秩序来说,比如本案中宋某所在的商铺门口,由于清晨并没有多少人,只是造成商铺附近的群众围观,并没有造成交通堵塞,群众受伤等恶性后果,则可以认定为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在车站,商场,医院等人群聚集的地方,进行聚众斗殴,破坏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则应该寻衅滋事罪来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宋某的寻衅滋事行为之所以被刑事拘留,也就是构成寻衅滋事罪,重要的证据就是姜某、庞某的伤残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同时其扬言老公是上海市公安局的,造成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受损,破坏公共秩序,因此应当认定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相信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也会依法对宋某进行审判处罚。

结语

出门在外,谨言慎行,不要因为自己一时冲动,而遭受牢狱之灾。

我们也呼吁大家对于宋某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报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理,而不是以暴制暴,让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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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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