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工地偶遇工友老婆,抬头一看,竟是自己失踪14年的妻子

1993年,湖南男子娶妻生子,儿子十一岁的时候妻子突然人间蒸发。14年后男子在工地竟发现当年的发妻成了别人的老婆!

01、娶妻生子

湖南男子王某(化名)出生在宁乡县的一个小山村里,家里世代务农,就住在乡下的小土坯房里,本人的条件也不算很好,三十岁了还没有找到老婆,家里人都为他着急。后来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小五岁的李某(化名)。

李某住在隔壁村,是个长相出众但性格腼腆的女人,一开始她并没有看上条件普通的王某,但在媒人的撮合下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两人婚后的生活算是平淡且幸福,不久后李某怀孕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小王,王某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奔头。为了让家里人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王某开了一家小饭馆,每天起早贪黑的经营。

随着小饭馆的生意渐渐红火起来,家里的条件跟着慢慢好起来,王某和李某小夫妻俩一起努力经营着饭馆和这个小家庭,感情也更加深厚起来。

这样温馨又繁忙的小日子一直到小王上小学后的某天戛然而止。那天夫妻俩正在饭馆忙碌着,突然接到电话,说是儿子小王在学校晕倒了。

赶到医院后医生告诉王某和李某,他们的儿子因为脑梗而突然昏迷,情况非常危险,很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儿子就是两个人的命根啊,夫妻两人放下一切只为抢救小王。为了给小王治病,小饭馆也经营不下去了,之前好不容易攒下的一点积蓄也都变成了医药费,一下子两个人又回到了当初穷苦的日子。

小王的病情后来终于稳定,但是还需要后续的治疗,而且此时家里婆婆又生病了,王某认为两人不能坐吃山空,决定带着李某一起去株洲打工赚钱。

李某是个性格内敛的人,内心里她并不愿意去繁华的大城市打工,而且她学历不高,又没有什么技能,能找到什么样的好工作呢,不过就是同王某一起在工地里给人打打零工。

但是王某劝她为了家里的情况还是去尝试一下,毕竟靠他一个人那点微薄的工资确实难以支持家里的负担。

02、抛夫弃子

虽然李某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也没有过硬的文凭,但是她的容貌出色,性格也好,经老乡介绍去了一家KTV打工。

这次打工的经验让李某见识到了繁华大都市的灯红酒绿,身边的同事都是一些年轻又时髦的女子,教会了李某如何穿衣打扮,交际应酬。

渐渐的李某就以工作忙碌、上班的地方路途较远的理由很少回家。

王某在工地上和一些女性工友关系比较好也成了李某和王某争吵的借口,认为王某趁她不在的时候和别的女人有染。

两个人在生活上越来越远,王某也发现了问题,但是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只是觉得为了儿子和家庭总会好的。

其实李某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有了新的想法,她不愿意再被困在这个看不到未来的农村小家庭,因为生病的儿子和婆婆背上沉重的枷锁。也开始嫌弃没有文化没有技能的丈夫,不能给自己和家庭带来足够的安全感和经济上的保障。

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李某终于决定要抛弃这个家庭,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于是有一天她告诉王某要带儿子到商场里去买衣服,顺便吃顿好的。

王某当时还很高兴,以为妻子想通了,要同他好好过日子,只是没想到不久后在工地工作的王某接到了商场的电话,说他儿子一个人被留在了商场里。

等王某赶到,李某早已不见踪影,而且李某走的时候没有带走任何东西,也没有再去KTV上班,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王某虽然报了警,但是警方也一直没有找到李某的踪迹。

03、餐馆再遇

接下来的十四年,王某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辛苦把儿子拉扯长大。为了能赚更多的钱,他需要辗转多个工地打工。

这天他放工后来到工地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抬头看到另一桌坐着一对男女,两个人在亲密的交谈。这一眼让他非常震惊,坐在那里的女子分明就是他失踪十四年的妻子李某。

他问边上的工友那个男人是谁,别人告诉他那是附近的一个小包工头刘某,边上坐着的是他的妻子,两个人育有三个孩子。

但是王某看的很清楚,虽然过去那么多年,不过他和李某成为夫妻也有十多年,不可能会认错人,于是他上前质问李某当年为何要出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当年李某因为儿子生病受到婆婆刁难,后来婆婆又生病,王某只顾在外面打工挣钱,家里全靠她一个人照顾。

后来去KTV打工,让她见识到了外面的世界,决定不再忍受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只身外出闯荡。

她一个人流落在外的时候也曾非常潦倒,但是想到如果回家的话一样是没有未来,还是坚持咬牙在外面生活下去。当时她靠在工地附近卖盒饭赚点小钱,遇上了前来买盒饭的小包工头刘某。

刘某事业小成,人也聪明能干为人风趣,因为李某当年和王某结婚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因此档案上还是未婚的状态,刘某追求她后她很快就同意了,两个人不久后结婚,十四年里生了三个孩子,小日子过得很是幸福。

这次偶遇王某也是她没有预料到的,还以为此生和王某再无瓜葛。

现在她有幸福的家庭,还有三个孩子,当然不可能再回去同王某生活在一起。王某见要不回老婆,就要求两人给他十万块钱,算是给儿子的补偿。

李某和刘某虽然生活还算富裕,但毕竟还有三个孩子,十万块钱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只说让他们回去准备一下,然后连夜就带着孩子离开了株洲。

好在不久后王某又找到了两人,李某也为当年的错误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04、法律分析

湖南男子十四年后在工地附近遇到当年失踪的妻子,发现她居然已经成为了别人的老婆,两人还共同生育了三个孩子。

事件一经曝光引起网络热议,有网友认为贫贱夫妻百事哀,就是因为王某家境太过贫困,又不知道体谅妻子日常辛苦,还让李某去KTV打工,让她看到了花花世界,才导致了李某的离家出走。也有网友认为李某已经结婚,又和别人再婚,这是属于重婚,已经触犯了法律。

李某利用假身份与王某结婚,两人的婚姻是否有效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或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可以导致婚姻无效。因此李某用假身份与王某结婚,婚姻不存在无效的情形。

既然王某和李某的婚姻有效,李某又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同刘某结婚,那么她是不是属于重婚呢?

重婚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本案中李某虽然用的假身份与王某结婚,但是无论她叫什么名字,都是李某本人,她与王某之间有结婚证,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还共同育有一个儿子,就是有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

而刘某并不知道李某有配偶,同刘某结婚时李某用的是她真实的姓名,档案上也显示是未婚,因此刘某与李某结婚并不构成重婚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某要求李某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是否合理合法?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李某离开小王时儿子还只有十一岁,属于未成年人,李某对小王有抚养义务,小王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应尽的义务。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在成年以后就不可以再追索了,父母对已经成年的孩子不再具备法定抚养的义务。

但若是小王在成年后因为客观原因无法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比如因之前的疾病导致无法工作等,李某依然需要提供抚养费。

本案中王某和李某作为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应该互相关心、互相扶持,王某对妻子不够体贴关心,不能理解妻子在家庭中的付出有多少不容易,只觉得自己在外打工赚钱就已经尽到了丈夫责任。妻子李某缺乏和丈夫的沟通,面对的生活的困难只知道自私的逃避。

若是真的想要改变生活、脱离现状,李某完全可以选择提出离婚,走正规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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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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