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16号,118号,119号),其中,铜陵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被罚款3万元。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铜市监罚〔2023〕116号 | 铜官区鲜捞卤味店(路公伯)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案 | 铜官区鲜捞卤味店 | 路公伯 | 92340705MA8PUA398X | 使用的一台电子收银秤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 | 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款200元。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
2 | 铜市监罚〔2023〕118号 | 铜陵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违法案 | 铜陵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徐国宏 | 913407217773863280 | 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决定处罚如下:处罚款3万元。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
3 | 铜市监罚〔2023〕119号 | 铜官区百润发超市(淮河大道店)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 铜官区百润发超市(淮河大道店) | 郭元智 | 92340705MA2UCU4Q3F | 在2023年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级监督抽查中,当事人销售的塑料购物袋,型号规格:580mm*(370+75)mm*0.025mm 6kg经检验,环保要求(最小厚度)、落镖冲击项目不符合GB/T 21661-2008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10只;2.处货值金额一点五倍罚款18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2.30元,罚没合计2072.30元。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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