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让座,老头扇我4耳光猝死,凭啥让我赔50万”法院:驳回

“你把我爸气死了,你得赔我们50万!”

在熙熙攘攘的城市里,公交车上的一个小冲突引发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命运对决。

一个年轻人,一个老者,一场争吵,一场死亡,一份赔偿要求,背后藏着怎样扣人心弦的真相?

天降飞来横祸

2014年的一个夏日午后。小程是一名年轻的上班族,他因为电瓶车坏了,就改乘公交车去上班。他在公交车上找到一个空座位,就坐了下来。由于他身体不适,他很快就睡着了。

不久后,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爷也上了车。他看到车厢里已经没有空座位了,只有小程一个年轻人在睡觉。他觉得小程应该给他让座,就走过去咳嗽了一声,想把小程叫醒。但小程没有反应。

老大爷以为小程是故意装睡,就用脚去踩小程。小程被踩醒了,看到老大爷站在他面前。他问老大爷有什么事情。老大爷就责问小程为什么不让座给他。小程说他没有义务让座给老大爷,并且他自己也不舒服。

这番话激怒了老大爷,他觉得小程不尊重他,就抬起手扇了小程四个耳光。

小程被打得蒙了,但他没有还手,只是想下车离开。下一站,小程下了车。但就在这时,老大爷突然倒地不起。原来他患有心脏病,在情绪激动和体力消耗下突发心肌梗塞而死亡。

事件发生后,老大爷的家属将小程告上法院,要求他赔偿50万。他们认为小程没有让座给老大爷是导致老大爷死亡的原因之一,并且老大爷扇小程耳光是正当防卫的行为。

然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调查和鉴定,法院认定小程没有责任赔偿老大爷的死亡。法院认为:

小程没有让座给老大爷并不构成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使民事权利或者履行民事义务,不属于侵权行为”。小程作为公交车的乘客,有权选择是否让座给老大爷,这是他的民事权利,不属于侵权行为。而且,小程当时身体不适,也有合理的理由不让座给老大爷。

老大爷扇小程耳光构成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因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大爷扇小程耳光是对小程的人身权益的侵害,造成了小程的身体和精神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大爷扇小程耳光并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而在本案中,小程没有对老大爷进行不法侵害,只是在言语上与老大爷发生了争执,老大爷没有必要采取暴力的措施制止小程的言语。

小程没有让座给老大爷与老大爷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德,不履行应尽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而在本案中,即使认定小程没有让座给老大爷是一种过失行为,也不能认定这种过失行为与老大爷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和直接联系的关系。而在本案中,老大爷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心脏病发作,并非小程没有让座给他。而且,老大爷死亡的必然性也不能归咎于小程没有让座给他。因为即使小程让座给了老大爷,也不能排除老大爷仍然会因为其他原因而发生心脏病发作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法院驳回了老大爷家属的赔偿请求,并判决老大爷家属向小程赔礼道歉,并赔偿小程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上对公交车上让座问题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一些人认为年轻人应该主动让座给老人,这是一种尊重和礼貌;

另一些人认为年轻人没有义务让座给老人,这是一种自由和选择。

无论如何,在公交车上乘坐时,我们都应该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舒适,并尽量避免发生冲突和纠纷。

这个案例在中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涉及到公交车上让座的道德、法律和社会问题。一些人认为老人不应该强行要求年轻人让座,更不应该动手打人,这是对年轻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的侵犯;另一些人认为年轻人应该主动让座给老人,这是一种尊重和礼貌,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这个案例也引发了一些公益活动和倡议。例如,郑州市有50多位老人举着“老年人要给年轻人让座”的牌子,在公交站台边向其他老人宣传,表示理解和支持年轻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希望老年人能够自律和体谅。还有一些志愿者在公交车上为乘客提供免费的纸巾、水和糖果,以缓解乘客的疲劳和不适。

这个案例也促进了一些法律和制度的完善和规范。例如,郑州市公安局建议公交车司机在遇到乘客发生争执时,应及时制止并报警,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郑州市交通局也表示将加强对公交车上让座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乘客的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

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6-01

标签:耳光   民事权利   郑州市   正当防卫   老大爷   因果关系   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过错   侵权行为   乘客   老头   法院   义务   老人   年轻人   责任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