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枞阳公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全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涉网络谣言案件7起,查处造谣传谣人员11人,清理网络谣言20余条。
01.
陶某传播涉“灵璧渔沟中学事件”谣言信息案
陶某,女,为博取关注,在未核实事件真实的情况下,通过新浪微博传播涉“灵璧渔沟中学事件”谣言信息,引发网民恐慌,扰乱了社会秩序。调查中,陶某对相关事实供认不讳,并删除了帖文。2023年5月,枞阳公安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2.
吴某编造“公安民警查酒驾被撞”网络谣言案
2023年6月,贵州居民吴某在未核实视频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将一条“公安民警查酒驾被撞”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并定位在枞阳县。让不明真相的网民误认为该视频内容发生在我县境内,造成恶劣影响。2023年6月,枞阳公安经调查和固定相关证据后,决定依法对吴某予以行政处罚。
03.
王某某等人编造涉“安庆岳西母女3人溺水身亡”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安庆岳西母女3人溺水身亡引发网民关注,互联网上出现了各类谣言。枞阳县会宫镇王某某、钱铺镇王某某、白梅乡鲍某三人为蹭热点,转发未经核实的视频及言论,相关谣言信息转发和点赞量较高,对网络环境造成较为恶劣的负面影响。2023年6月,枞阳公安经调查和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对三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网民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坚决做到“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页面更新:2024-05-2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