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人也是刀郎粉丝,并非站队任何一方,只从法律角度分析,担心网友起哄害了刀郎。
最近刀郎火热的《罗刹海市》歌曲占据热搜,由于歌词奇特格外引人关注。有人歌词隐喻了娱乐圈的“江南四侠”,分别是:那英、汪峰、高晓松、杨坤。
“江南四侠”与刀郎之间的恩恩怨怨始于2010年音乐风云榜十年盛典评选的十年影响力歌手。“江南四侠”当时对刀郎的评价极其苛刻,甚至“毒舌”式的人格侮辱!网传他们从此结下了不共戴天的仇恨!
网友为什么一边倒向刀郎?
源于娱乐圈“大佬”的嚣张霸道,以及自以为是的地位欺压。网友也愤愤不平,看热闹不嫌事大!
今天重点评析刀郎的这首歌是否涉及名誉侵权?刀郎是否有可能被“江南四侠”起诉?
法律里面的名誉侵权有一种:影射型言论侵权。不需要指名道姓!
判断标准如下:
1、该言论是泛指还是特指。如该等言论所描述的是某类或某群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系宏大、概括性的言论,受众无法从该等言论中联想到确定的对象,则属于泛指,泛指则难以确定具体的影射对象,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较小。
反之,如该等言论所描述的是特定的工作经历、身份、职业、职务、相貌等具有显著性的个人特征,则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较大。
2、该言论是否已导致相关受众通过该等言论联想到特定主体的后果。正如上述案例中裁判者所述,一般合理之人在接受上述信息并进行判断时,足以将二者直接或高度对应,或者具有特定知识背景的人有理由相信该陈述针对的对象是特定人物,或者相关评论足以说明公众将暗指的对象关联到某特定人物,则影射成立。反之,若言论所述的相关特征不能与特定人物关联对应,则难以构成侵权。
3、该言论是尖锐的否定性评价还是具有人格损害性的攻击性言论。自由是相对的,基于一定事实对普通人物或主体的批评一般不会超出社会正常评价的范畴。公众人物就更应对公众的批判性言论负有更高的容忍义务,所谓“受得了多大的荣耀,就要经得住多大的委屈”。针对公众人物的评价,即使是尖锐性批评,只要不涉及侮辱、诽谤等内容,就不具有人格损害的可能性,难以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反之,如上述案例中,捏造受到人伦道德非难的事实或适用污言秽语辱骂他人,显然已超出尖锐性批评的尺度,则很可能构成侵权。
鉴于此,刀郎这首歌曲歌已经被大量网友解读为影射“江南四侠”,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涉嫌特指及攻击损害了!如果“江南四侠”以法律手段反击,未必不能起诉成功!甚至借风扇火的网友也可能牵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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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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