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涨192元,涨幅只有2.6%,是人社部门算错了?看看权威回应

养老金上涨到账,上调192元、补发1344元,涨幅只有2.6%,是人社部门算错了吗?看看官方权威回应

随着时间来到7月25日,算上今天,还有7天时间,7月份就要结束了,目前共有河北、上海、江苏、广东、黑龙江、山东、湖南、贵州等27个省份公布正式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不过,各地一般都会在7月份公布,而且在7月31日以前调整待遇。与此同时,已经有不少地方已经陆续将养老金调整到账了,很多退休人员也激动地分享了自己幸福的时刻。不过也有人提出了一些困惑,比如有位网友表示,自己今年上涨了192元,补发金额1344元,算下来,自己今年的涨幅只有2.6%,而今年养老金涨幅为3.8%,相差了1.2%,这是怎么回事?自己的待遇是不是少算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地方人社部门给出了权威的回应,大家来了解下。

首先,大家觉得这位网友的上涨比例2.6%,低于今年3.8%,是不是正常的?每位退休人员都是按照3.8%的涨幅来确定自己的上涨金额吗?

其实,这位退休人员的上涨比例低于3.8%是很正常的,因为他的养老金基数高,导致实际上涨比例低一些。这跟养老金调整机制有自己的关系。

我们来看看安徽人社厅对这个问题的回应。其中就提到,每个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养老金是不同的,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并不是所有人的上涨比例都是3.8%。

来自安徽人社厅官网

我们可以举例来说明一下。众所周知,养老金调整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及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并不是直接按3.8%来计算。

假设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7000元,工龄40年,他今年的上涨金额并不是7000*3.8%=266元,一般会低一些,因为他实际的上涨比例会低于3.8%。

我们就以陕西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为例,定额调整40元,挂钩调整部分,一是跟工龄挂钩,低于15年的,增加5元,高出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一是跟养老金水平挂钩,涨幅为1.26%。高龄倾斜调整,在10-30元之间。

在考虑高龄倾斜调整的情况下,上述退休人员可以上涨40+5+15*2.5+7000*1.26%=171元,上涨比例为2.4%,低于今年的3.8%。

而如果一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偏低,要比当地人均水平低一些,那么他的涨幅一般就会比3.8%高,这样就可以在养老金调整中起到“提低限高”,避免上涨差距过大。

综上所述

7月份即将结束,大部分地方已经公布方案,其他地方一般也会陆续在这几天公布调整细则,并且完成调整工作。与此同时,一些退休人员也陆续收到了调整的待遇。不过有人对于自己上涨的金额表示疑惑,因为上涨比例达不到今年的涨幅3.8%,以为是人社部门算错了。其实,养老金调整本来就不是直接按照3.8%来计算的,如果个人的养老金基数高,那么实际涨幅确实会低一些。像安徽等地也对此作了权威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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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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