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的一对母女,因为帅气教练离职而退费,遭到健身房拒绝。
母女表示:我们就是冲着人去的。
事件:王女士和女儿外出逛街时,偶遇一名高颜值的健身房教练,随后被深深的吸引,当即报了20节私教课,花费7000元。并表示,中途不能更换教练,只接受这名教练的训练。前3节课,双方合作的很开心,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个私教课大概就是按照课时上完了。但没想到,仅仅上了3节课之后,教练便离职了,离职原因目前并不明朗,可能是教练不开心吧。随后母女便来到这家健身房要求退费。但健身房拒绝了这个请求,并表示可以更换教练,一直到其满意为止。但王女士及其女儿坚决不同意,并要求退费,并且还找了媒体关注这件事。
分析:可能是这个帅气的教练确实教得好,并很有耐心,很负责,所以导致母女二人特别信任,非他不练。也不排除可能这个教练因为其他原因离职。但是既然当初跟健身房签了合同不能换人,那么现在母女二人要求退费也是合理的。而且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私教合同的强烈人身属性,已经没有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故王女士要求健身房按课时退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实我现在更想知道,女儿她爸怎么看这件事,是否应该坚定的站在母女这边去维权。
对此,小胖儿想借一首诗表达一下:
健身教练突离去,
母女心愁无处寄。
三节课程才刚上,
退费之情难说起。
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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