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部队当兵,妻子觉得聚少离多提出离婚,法院: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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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女子通过相亲找了个军人丈夫,起初她对此非常自豪,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自己不仅得不到丈夫的陪伴,反而要独自支撑起整个家,所有的责任和负担都要她一个人扛.

终于有一天,她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生活,于是一纸诉状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批准离婚。

然而经过审理,在了解完她丈夫的基本情况之后,法院最终却作出了不支持的判决。该女子很无奈,明明自己的日子过的并不幸福,跟丈夫的感情也已经破裂,为什么法院还不支持自己离婚?

懵懂少女,仓促爱情


福建有位姓杨的女子,她在高中的时候,就疯狂迷恋看小说,当时她最喜欢的小说是军旅小说,看得时间久了,她便对军人产生了崇拜之情。

要说军人潇洒霸气,而且干的也是保家卫国的事情,有人崇拜也并不难理解。可杨某的崇拜有些不同,她不想当兵,她只想嫁给当兵的。

上了大学,见识了更广阔的世界之后,这种崇拜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愈演愈烈,以至于达到了影响她个人感情生活的程度。大学里有许多优秀的男孩子对她展开过追求,但无论他们有多么优秀,由于没有军人这层滤镜,她始终觉得差了不少意思。

由于眼光特殊,直到大学毕业,杨某也没找到合适的男朋友,参加工作之后,每天公司住所三点一线。除了公司职务范围之内遇到的客户以外,平时又接触不到别的异性,眼看着马上要迈入三十的门槛,杨某开始慌了。

在如今的婚恋市场上,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就缺少自主选择权了,无论她有多么鄙视这种说法,可事实就是如此。

为了赶在三十前找到另一半,她接受了父母相亲的建议,在跟父母沟通之后,让父母帮她物色人选。但她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最好相亲对象是军人。

对于这个要求,她的父母当然满口答应,毕竟有哪几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保家卫国的军人呢?

说来也巧,过了没多久,杨某就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当地有个姓陈的小伙,大学毕业后就进了部队,现在还是单身,那个小伙的照片他们看了,觉得非常符合女儿的要求。

杨某在见过照片之后,也对陈某感到满意,于是便通过母亲牵线搭桥跟陈某取得了联系。俩人在网上谈了一段时间,发现对方的性格都还不错,于是很快就选择良辰吉日办理了结婚登记。

滤镜之下,杂草丛生


俩人从认识到结婚,基本上没见过多少次面,不过杨某对此一点也不介意。在她看来,相亲本就是两个人的凑合,而且陈某职业特殊,所以她对于仓促结婚这件事情也就没有多大异议。

然而,刚结婚没多久,杨某就遇到了一个让她感觉到头疼的问题。那就是丈夫陈某因为军人的身份,一年四季都回不了几趟家,俩人虽然有夫妻关系,但很少有夫妻之实。每次她想丈夫了,只能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来缓解寂寞的情绪,可是隔着一层屏幕总感觉差了点什么。

不仅如此,由于丈夫常年不在家,整个家庭的一切都需要她自己来承担,包括孩子的教育问题和家庭的琐事。这其实也就算了,因为她会用丈夫是军人来开导自己要懂事。

可人总有扛不住的时候,每当因为生活琐事情绪崩溃的时候,她想找个倾诉的人都没有,一切苦累都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直到这时,她才体会到军嫂的不易,过去只从小说里了解到军嫂,以为多么风光。可实际上,表面上是很风光,是因为她们有了委屈根本没人知道,如今再回想起那句“军嫂需要强大的承受能力”,她已经完全能理解。

当取下滤镜,面对真实的时候,杨某感到非常失落。很明显,她不是那种有强大承受能力的人,于是她开始把这种压力转移到丈夫陈某身上,时不时通过手机跟陈某发脾气。

丈夫陈某知道她的处境,于是便想办法让她来部队随军生活,但她拒绝了,理由是部队生活太过单调枯燥。

没办法,陈某只能在网络聊天的过程中多给她说点好话,多哄哄她。可时间久了,随着杨某发脾气的次数增多,陈某对她也开始失去耐心。

起诉离婚,法院不准


一段本就没有感情培养的爱情,在挫折面前,一触即溃。杨某觉得自己并不是需要大富大贵,她想要的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家人的陪伴。只要丈夫能多陪陪自己,能帮自己稍微缓解一下家庭的压力,就已经足够了,可是丈夫竟然连这种简单的要求都满足不了。

她开始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后悔,她一想到大学时候那么多优秀的男孩子追求自己,自己都没有同意,就悔不当初。

终于,又一次两人情绪爆发,隔着手机屏幕大吵一架,杨某和张某双方都放出了几句狠话。杨某觉得这样的生活再过下去已经没什么意思,不如趁着年轻,赶紧离婚,换个丈夫再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杨某把这个想法告诉给了父母,但父母对她并不能感同身受,他们认为有个军人丈夫光宗耀祖,并且部队有部队严格的规定,作为军嫂还是要给予更多的包容和理解。

见到父母都不理解自己,杨某彻底崩溃了,她觉得当年那些写军旅小说的人,真是害人不浅,光写军嫂外表的好,从不写军嫂面临的苦。

杨某思考了很久,最终她做出了一个周围人都震惊的决定,她要跟军人丈夫陈某离婚,而且要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军嫂和军人离婚这种事本就不多见,起诉离婚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自她开始做这件事后,周围的人就对她指指点点,他们的评价跟她父母出奇一致,都认为她冲动不懂包容。

对此,杨某只认为这个社会病了,她横眉冷对千夫指,不顾父母的劝阻和其他人异样的目光,毅然决然去当地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她充满信心,因为她知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是可以起诉离婚,而且法院也应当支持。

然而,法院给出的判决却让她感到天旋地转,因为法院以她是军嫂的身份,不支持她的离婚诉求。#今日头条日签#

【律师说法】


杨某的事情曝光之后,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跟她父母一样,许多人都认为她事情做的不体面,明明丈夫是崇高的军人,她还要以这种方式撕破脸面起诉离婚。

可也有不少人认为,无论丈夫是什么人,她作为妻子过得不好这是事实,两人感情不好也是事实,为什么不能离婚?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用专业的法律思维,就本案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一、杨某通过诉讼的方式跟丈夫陈某离婚,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她?

按照我国目前的婚姻法来看,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如果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许离婚,由此可见,我国法律给予每个人婚姻自由的权力。

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法院不支持杨某的离婚请求呢?这是因为,杨某的身份比较特殊,她是军嫂,我国法律对于军嫂的婚姻自由是作出了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

根据本条法律,不难发现,若是军人不同意,那么从法律上将,军嫂是没法离婚的。

本案中,杨某的丈夫陈某其实并没有做错什么,杨某之所以要离婚也不是因为丈夫犯错,而是因为受不了婚姻的孤独。显而易见,在陈某没错的情况下,杨某想要离婚,除非丈夫同意,否则就是不能离婚。

或许有人会对这样的法律规定感到纳闷,认为这侵犯了女性的婚姻自由权力。但要理解的是,军人由于特殊的身份职责,相比起其他行业的人来说婚姻更容易出现问题。

为了稳定军心,增强军人的战斗力,法律才会通过这种方式对军人的婚姻进行保护,所以法律不支持杨某是合理合法的。

二、杨某离婚的心意已决,她对陈某可以说已经没有了感情,既然法院不支持,她是否还有离婚的可能?

杨某的丈夫是军人,而且她的丈夫也没有在婚姻存续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既然他不同意结婚,前面已经说过,法院几乎不可能支持杨某,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杨某没有离婚的可能了呢?

当然不是,她除了丈夫出现重大过错可以离婚外,还可以有其他的方式选择离婚。

根据《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对待,如果军人配偶是地方人员,必须经过军人同意,军人同意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如果军人配偶也是军人的,当事人所在的部队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离婚条件的,政治机关也可以直接出具证明同意离婚,接下来双方就可以协商离婚或者正常起诉离婚了。

也就是说,我国法律只规定了非军人配偶要想离婚,必须经过军人的同意,而双方都是军人则只需要有《婚姻法》中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况即可。那么杨某如果想要离婚,还有一个方法便是想办法成为军人,这个办法虽然渺茫,但从逻辑上将确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不是吗?

当然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既然杨某当初认定了要嫁给军人,那么她就应该对军嫂的权利义务进行相应的了解,在没有了解的情况下,蒙着一层小说滤镜看,认为嫁给军人非常有面子,那么最终她当然要自己承担无知的结果。

结语


其实除了军人以外,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的特殊行业人群,例如武警、特警、消防官兵等等,这些人的工作是神圣的,但同时也是充满危险和责任的。

女子在选择嫁人之前,如果对象的职业也存在上述类似的特殊性,那么一定要在充分考虑后再做决定,要耐得住寂寞也要充分理解包容对方。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头条热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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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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