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名警察因为醉酒驾驶而发生了车祸,之后与车主发生了冲突。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这名警察竟然掏出手枪对车主开了三枪,导致车主当场死亡。
作为一名警察,他理应知法犯法,而且他的罪行也应该加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法院最终并未判处这名警察死刑。这让人们不禁质疑这名警察的身份究竟是什么,才能如此嚣张无法无天?
2009年2月13日晚上,在云南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车祸。保安大叔王跃祥(化名)正在保安亭里打盹,突然听到一声巨大的撞击声,他抬头一看,发现两辆车相撞在了一起。
双方车主都没能立即反应过来,王跃祥推测是正在倒车的车辆撞到了门口的女士的车。按照正常倒车的速度,撞击应该不会太严重,但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女士驾驶的车头已经变形了。
王跃祥走出保安亭对那名女士说:“请把车开走!”但是受了惊吓的女子一时不知道怎么打方向盘,一会刹车一会加速,始终没能把车开动。她只好给自己的丈夫打电话。
大约五分钟后,一个男人气冲冲地走了出来,看到门口两辆车的情况后,他立即咒骂起倒车失控的男子,用手指着对方不断发表带侮辱性的言论。
那个男子一直没有说话,一开始他对开车的女士表示了歉意,但自从她的丈夫赶到之后,他一直阴沉着脸,不说话,不道歉,也不解释,只是坐在车里一动不动,车内明显有酒味。
对面的男子得知他喝了酒后变得更加激动,把车挪开后,直接伸手进他的车里将他拽了出来,用力拍打他的头和脸,恶狠狠地说:“你到底会不会开车?你的眼睛长在哪里?”
事件开始白热化,王跃祥意识到情况不对,他很想把两个人劝开,但事情渐渐失控。
开车的女士叫王芬(化名),当时她刚从家里出来准备去朋友家取东西。没想到她的车就在小区出口被一辆车撞上。她整个人都乱了,直到给丈夫潘俊(化名)打电话之后才逐渐冷静下来。
潘俊脾气暴躁,在一家大企业有一定职位。平时嚣张惯了,也不是个好说话的人。接到妻子电话时已经非常生气,看到撞车的人更加气愤,直接指着对方的鼻子骂,后来甚至抓住对方领子谩骂。
这起事件的核心人物是吉忠春,他是一名在职警察。他有错在先,也愿意承担责任。那天下班后,情绪不好的他和朋友喝了不少酒,然后酒后驾车去找王芬小区的另一个朋友。得知那位朋友不在家后,他倒车准备回去,结果在倒车的过程中撞到了王芬的车。
他知道自己有错,但当时酒劲上头,头晕眼花的他第一时间想处理完事就离开。没想到潘俊赶来后对他缠着不放。
他退让一步,但潘俊越来越过分。最后吉忠春无法再忍受他内心的苦闷和烦躁,直接与他推搡。
当时是晚上九点半,小区楼下有很多准备回家散步的人正好目睹了这一切。他们看到两人声音越来越大,推搡力度越来越大,王跃祥赶紧劝架,但反而被两人一起推了出去。
潘俊威胁道:“你准备如何解决这件事?”由于个子高大,他在吉忠春面前显得十分嚣张。后来他把吉忠春推倒在地。
他在这个过程中没有闲着,对吉忠春的腿和胳膊猛踢了好几脚。就在这时,吉忠春怒吼一声,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对潘俊连开三枪。
枪声响起后,所有人都四散逃离,人们都在巨大的震惊中难以平静。因为没有人想到他居然会携带枪支。
大家都以为他只是个普通市民,晚上喝醉驾车闹事,吃了点苦头和口舌之亏,大家都以为这件事最多就此结束。没想到他居然是个警察,最后居然对潘俊开枪。
潘俊当场死亡,他死时目瞪口呆,难以置信。王芬立即报警,吉忠春没有离开现场。警方赶到后,他把枪交给民警说:“是我击毙了他。”
吉忠春非法使用枪支对公民进行射击并造成人员伤亡,他的罪行非常严重。一审法院直接判处他死刑。
面对这一判决,吉忠春不甘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减轻刑罚。他最主要的观点是,在整个案件中,吉忠春承担了交通事故的责任,但先动手挑衅的是潘俊。如果不是潘俊一再挑衅吉忠春,吉忠春也不会做出冲动的事。
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处吉忠春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不得不说,就因为车辆刮碰的一小问题,却闹出了一起丧命的乱子,真是无法接受。如果他们当时能够好好沟通,互相让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可惜的是,双方都很固执,谁也不愿意放下高傲的姿态。以这样的性格和脾气,就算没有枪支,迟早也会惹上麻烦……
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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