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卖淫,每天接30多位嫖客,被抓后称:我想活下去有什么错?


【编者按:本文为头条原创独家首发,请勿抄袭转载】

«——【·前言·】——»

“喂,110吗?我要报案,我的邻居可能是犯罪团伙。”

警方接到报案,连忙赶到出租屋,出租屋内一位女性衣着暴露,衣衫不整,躺在床上,周围围满了男人

狭小昏暗的房间里,男人们抽着烟,排着队,想要大干一场。


«——【·案情回顾·】——»


床上躺着的卖淫女名叫小芳来自一个贫穷的山区,作为姐姐的她,

底下还有两个弟弟。从小到大父母在外劳作的时候,她就在家中照顾两个弟弟,平时还要洗衣做饭。

山区的重男轻女很严重,小芳从小就被当做赔钱货,被她的父母骂到大,吃饭不让上桌,好菜全留给两个弟弟。

随着年龄的增大,小芳出落的越发漂亮。渐渐成熟的她,已经不满足于蜗居在一个小山村,她准备进城打工,去获得更美好的生活

想法是美好的,但是现实的残酷给小芳好好地上了一课。刚进城的她只有初中学历。她去面试收银员,人家却只要高中学历,她去面试前台,人家要大学学历。

小芳的第一份工作是小店的洗碗工

整天呆在充满油渍污垢的厨房和厨余垃圾做伴,这与小芳心中的赚钱目标毫不相符。小芳内心并没有丧失斗志,她打算存一笔钱,去更大的城市讨生活。

从洗碗工再到服务员,没有人知道小芳孤身一人在外过得有多辛苦,受尽白眼,有时还要受到饭店喝醉男人们的骚扰。在勉强解决温饱的情况下,她还要寄钱给山村里的父母和弟弟,毕竟她的弟弟快要结婚了。

小芳以为自己的生活会就这样一步步的往上爬,从小店服务员再到自己开家小店最后结婚生子。

她相信日子会慢慢幸福起来的。

变故发生了,小芳的男朋友出轨了,带着她几个月的积蓄跑路了。这对小芳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她的小店梦想破碎了。

到底什么工作可以赚大钱,她渴望一个机会,她渴望改变命运

这时的她遇到了改变她命运的男人王某,王某一身精英的打扮,出现在小芳打工的饭店。

他和其他小芳见过的男人不同,没有浓重的乡音,没有三天未洗的油头。他举止优雅,表示自己来自广州

广州,一直是小芳梦寐以求的大都市。

顾不得警惕,小芳急切的问他有没有什么好工作给她介绍。小芳有预感,她赚大钱的机会终于来了

王某给小芳一个电话号码,就急匆匆的走了,表示自己还有个大生意要谈。

这让小芳更加深信不疑,她将要赚大钱了。

电话拨通了,接电话的是一个中年妇女,懒洋洋的问小芳有什么事,小芳连忙表示自己是由王某介绍的。

几经转折,她坐着长途大巴,一路颠簸,小芳终于来到王某给她介绍的工作地点,是一家酒吧。


老板娘上下打量着小芳,小芳正值妙龄,身材又好,老板娘很满意,把她安排去陪酒。

小芳很快迷失在广州的繁华,这里灯红酒绿,凌晨还有歌舞聚会,和她来的小城市完全不同。

点她的人很多,一晚上赚的钱可以抵上小芳在饭店一周的工资,这里的老板出手也大方,她也有了几个相熟的常客。

可是光是陪酒能有几个钱,小芳已经爱上了这个城市,她想在这里定居,买个房子,再解决两个弟弟的彩礼。

每天几百几百的赚着,房价却在飞升,数以万计的增长着。小芳赚的钱甚至连首付都付不起。

最终小芳在老板娘的怂恿下,提供了过夜服务,也是从那个晚上开始小芳从陪酒女变成了卖淫女

小芳向警方表示做洗碗工的时候就想过要不要出卖肉身,去换取更高的报酬,但是她那个时候自傲,觉得凭借自己的本事,照样可以过得很好。

但是经历了男友的背叛,大都市的灯红酒绿。小芳知道普通的生活已经满足不了她她只有努力挣钱,才有可能在广州定居

狭小昏暗的出租屋里,挤满了嫖客,小芳的定价是一次200-300元,价格不贵,所以来的嫖客也多。

小芳长得很好看,身材也好,嘴巴也甜,回头客和常客很多,同时经过熟客的转介绍,整天出租屋里排满了人,甚至排到了屋外。

她的接客量很大,一天甚至要接30多个人。30多个男人挤满了小芳租的出租屋,她的买房钱也在一笔一笔的攒着。

每天陌生的男人不断出现在屋外,有些是穿着朴素的农民工,引起小芳邻居的警觉。

她很紧张,万一是什么犯罪窝点那也太危险了,拨打了电话,连忙报了警。

当得知举报的是一个卖淫场所的时候,邻居也很震惊。她一直认为对门那个小姑娘人看起来乖乖巧巧的,见了她也会打招呼,没想到从事的是这样一份工作。

在警局,小芳坐在椅子上,泪流满面,她明白她赚大钱的美梦已经破碎了。

她哭着质问警察,她只是想赚钱有什么错?她只是想活下去有什么错?她想在广州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有什么错?

买房子这一个梦想已经像藤蔓一样牢牢禁锢住了她,她甚至要赌上违法的风险去实现。

在警局,小芳表示她从小生活在那样一个贫苦的环境,她到了广州才知道原来凌晨的街上也是有人的,她也是在广州第一次吃到了肯德基。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

警察认真的给小芳普法,表示卖淫是违法的,还要受到行政处罚,这样你的一生就毁了。

小芳哭着点头,后悔涌上心头,自己的人生出生在那样一个家庭就已经毁了,而她亲手把自己摧毁了一次。

最后的最后,小芳还哭喊着自己只是想要买房,只是想要买一套房子。

«——【·以案释法·】——»

本案件中,毫无疑问卖淫女小芳和数名嫖客都是犯法的。那么他们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呢?

介绍小芳工作的王某和酒吧,他们在本案中是违法的吗?承担什么责任呢?

1.小芳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芳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行为。我国对初次被抓的卖淫女,一般是拘留+罚款的处罚。小芳在酒吧拉客,属于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

在酒吧引诱顾客,让其点过夜服务,并将其带回自己的出租屋同时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对于这种行为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我国的法律规定,卖淫嫖娼行为较轻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要被行政处罚。小芳作为初犯,改过之心良好,只有拘留以及被罚款的惩罚。

2.小芳辛苦卖淫的想用来买房的嫖资,在被抓后,钱财是怎么处理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首先是小芳自己为了挣快钱,以几百元的不等的价格做皮肉生意,这种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一般会被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警方会查明小芳银行存款流水的合理性,将非法所得的钱财进行上缴。

小芳从事卖淫已经几年了,住在简陋的出租屋,平时也舍不得点外卖。辛苦攒下的几万块钱,都要被依法没收。

那有些人就会说了,作为嫖客,他们的资产都是合法的,都是他们辛苦工作挣得。

在卖淫女小芳被抓后,他们的嫖资不应该还给他们吗?

法律表明:卖淫所得收入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同时嫖客的钱财从招嫖的那一刻开始已经从合法转向了违法,性质发生了改变,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嫖资不会退给任何人,而是上交国库

小芳在卖淫的这几年,付出了青春,在奔三的年纪,因为一念之差,走上了错误的道路。

不仅买房的梦想破灭了,几年的存款也不复存在了。

3.那么负责组织卖淫的王某和酒吧场所负责人,他们有罪吗?

王某在被抓的时候表示,自己只是好心给小芳介绍一份新工作,不但可以去广州工作,还可以赚大钱。难道这也犯法吗?

王某在明知酒吧工作含有卖淫这一服务的时候,还让小芳去工作。这已经构成了组织卖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小芳工作的酒吧无疑也是触犯了刑法中的组织卖淫罪名,酒吧被查封,老板娘和老板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国虽然对卖淫女没有刑事处罚,但面对组织卖淫者会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的王某和酒吧都会承担刑事责任,面对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惩罚

«——【·结语·】——»

小芳事件告诫我们要知法守法,不要为了一时贪念而万劫不复。

其次卖淫嫖娼会传播疾病,我国艾滋病、梅毒等性病的传播也会越发严峻,作为致死率极高的疾病,艾滋病的死亡率也在逐年提高。打击卖淫嫖娼也是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

小芳的追悔莫及也成了群众的警钟,想实现自己的小目标,却选择了错误的方式,铤而走险,而最终自己也会走向灭亡

社会也应该对底层人民加强道德品质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遵纪守法,引领人民群众走向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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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标签:嫖客   卖淫嫖娼   罚金   出租屋   治安管理   有期徒刑   广州   老板娘   拘留   弟弟   辛苦   酒吧   女子   组织   男人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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