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妇联:进基层“典”亮婚姻家庭正能量

7月12日,宣威市妇联邀请云南龙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宣威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白紫雯到宣威市板桥街道开展“婚姻家庭必备十大法律常识”宣讲。板桥街道机关全体女干部、14个村(社区)妇联主席、妇联副主席、板桥街道中心学校部分女教师参加活动。

宣讲以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根本,遵循“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的原则,抓住“婚姻家庭的复杂性在于是未知和善变的,法律的存在,规定了最起码的处理婚姻家庭事务的底线。”出发,以融入基层、融入情景、融入日常为方法,列举群众身边熟悉的外出打工,隐瞒婚史,与他人共同生活引发纠纷等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依法论事,多形式、多角度解读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的一般规定、婚前不如实告知对方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离婚冷静期、家庭主妇不再是免费保姆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把民法典中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在讲述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把法律常识宣传到群众心中,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民法典婚姻家庭的宣讲,帮助群众树立‘眼中有法、心中有典’的理念,为广大群众提供遇事相信法律,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直观生动解读了‘家和万事兴’的道理,珍惜家庭身边人,家庭幸福和睦,社会也就和谐稳定。”板桥街道妇联专职副主席赵品说。

通讯员:耿家宏 刘娅龄 耿家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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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标签:宣威市   婚姻家庭   妇联   板桥   民法典   法律常识   基层   能量   街道   群众   心中   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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