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养老金调整中挂钩调整部分之我见

昨天发表了一篇文章《2023年养老金调整的细则公布,退休人员皆大欢喜》的文章(昨天的文章),里面提到了挂钩调整部分存在类似于“利滚利”或“复利”的现象,可能是由于文章内容比较多,或者是我自己没有讲清楚,结果招致很多网友误会,以为我是在想吃大锅饭,主张退休金发放一律平等。

今天专门就挂钩调整部分进行通俗易懂的分析说明,如果网友们半途看懂了,可以立即离开,如果没怎么看懂,可以一直看到最后。

先概述一下养老金调整方案:养老金调整方案仍然是定额调整+倾斜调整+挂钩调整。定额调整简单,全体退休人员都一样,比如今天广东发布的方案中,就是所有人都是22元,这一部分算是吃大锅饭吧;第二部分是倾斜调整,就是年纪大的多给一点,比如广东规定70~79岁的加20元,80~89岁的加30元等等,还有其他一些倾斜群体,这里就不详细列举了。

第三部分的挂钩调整,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与缴费年数挂钩,每一年算1元,超过20年以上的,超过部分再加1元,这样缴费年数长的就能多发一些,这个也没啥问题;另一部分则是与上一年年末的退休工资挂钩,仍以广东为例,按上一年年末退休金的2.12%计发。这个计算方法就是我昨天那篇文章里指出的“利滚利”计算方式。这种方式有什么后果?后果就是有利于高端退休人群!如果一直按这种方式计发,高端人群和低端人群的发放差距会越拉越大。

为什么这么说?其实道理很简单,这就好比你去银行存钱,比如张妈和王妈都去存钱,张妈存3000,王妈存8000,为简单起见,假设年利是10%,那么到了年末,张妈会产生300元利息,王妈产生800元利息(这个利息相当于上调的退休金额度),如果两个大妈都不取出利息,把利息变成本金继续生息,那么张妈的本金变成了3300元,王妈变成了8800元,利息仍按10%计算,第二年末张妈收获利息330元,王妈收获利息880元,第二年王妈是不是比张妈多出了50元的利差?这就是利滚利的含义。这样一年年滚下去的话,王妈的利息会比张妈越滚越多,把张妈越甩越远。

如果是存钱,这种方式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如果利用到退休金挂钩计发上,就存在两个不合理现象。

一个是挂钩基准的不合理,虽然王妈比张妈缴的养老金多,但她的缴费从退休之日起就结束了,多缴多得体现在她退休那一年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上,之后每一年的挂钩调整产生的增量,王妈并没有把它存入社保基金里,是自己消费了。就相当于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她是取出来自己花了,那么就不存在利滚利的前提了。

另一个不合理就体现在王妈和张妈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这一现实结果上,社会财富分配的总原则是拉低抑高,比如缴纳个人所得税,低收入的可以不交,高收入的要多交,以实现社会财富的相对平衡,但以目前的养老金挂钩计算方法,不是逐步缩小张妈和王妈的差距而是逐步加大,这与我们调整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总原则是相悖的。

正确的挂钩方式应该是以退休当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挂钩基准,就跟缴费年限挂钩一样,这样张妈和王妈相差的始终是固定的比率,也就是她们退休当年基础养老金相差的倍数。这样既体现了多缴多得的原则,又不会扩大贫富差距。

不知这一次网友们是否能够理解我的观点?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正不正确由大家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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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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