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厦门副市长赵克明能让赖昌星“吃瘪”,他的结局如何?


导语:本文将讲述一起震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大走私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五百亿,主犯赖昌星凭借其独特的手段,拉拢腐蚀官员,为走私活动提供便利。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将重点关注赖昌星如何成功地拉下一位副市长赵克明,使其成为其保护伞的一员。同时,我们也将对这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赖昌星,一位曾经的走私大亨,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主谋。在此案中,涉案金额高达五百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经济案件。尽管赖昌星的文化程度并不高,家境也并不富裕,但他凭借着聪明才智和出色的社交能力,成功地在走私领域崭露头角。在90年代初,为了养家糊口,赖昌星与妻子一起涉足香港的走私生意,赚取了大量财富。


随着走私利润的不断攀升,赖昌星的野心也越发膨胀,将目标瞄准了更具市场潜力的福建厦门。1994年,赖昌星在厦门创立了远华集团,并通过贿赂、拉拢等手段,腐蚀了相关部门的官员,从而展开了大规模的走私活动。

在拉拢官员方面,赖昌星有着一套独特的方法。无论对方是国家副部级干部还是基层警察,他们都难以抵挡住赖昌星的“利诱”。据了解,赖昌星在打点关系时非常慷慨,会拿出超过50%的盈利来笼络人心。尤其是对厦门当地的官员,他的出手更是大方,动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放在那个年代,这无疑是一笔巨额财富。


在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中,涉案的厦门市政府部门官员中,有两名副市长被判死缓,其中之一便是赵克明。然而,赖昌星最初多次向赵克明示好,却屡屡碰壁。那么,究竟是如何让赵克明最终成为他的“保护伞”的呢?

赵克明,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清华大学建筑系毕业生,曾在厦门市土地局担任局长等职务。他手中掌握着厦门土地的批租大权,升任副市长后,权力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主管全市的土地资源。正因为如此,赵克明在厦门地位显赫,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人谋取私利,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赵克明身边钱财滚滚,几百万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除了贪财之外,赵克明还好色,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子不在少数,其中包括厦门电视台的女主持人。对于赵克明而言,他已经拥有了金钱、权力和美女,对赖昌星并无所求。当年,赖昌星在厦门呼风唤雨,靠走私大发横财时,赵克明只是轻蔑地讥讽他是土包子,根本不值一提。

然而,在1996年7月,赖昌星决定在厦门建造88层的“远华国际中心”,选址时看中了厦门市中心的一块宝地。为了争取到这块土地,赖昌星四处游说,贿赂相关人员。凭借“钞票”的力量,他很快就谈妥了地价,只等赵克明签字同意。但出乎意料的是,征地报告递到赵克明手中后,却被搁置了很长时间。赵克明认为地价太低,坚持每平米要八千七百块,一分不少。赖昌星一番权衡后,只得妥协,按照赵克明的要求签下合同。


这次事件让赖昌星颇为受挫,他下定决心要让赵克明成为自己的“保护伞”。为此,他利用“红楼”这个腐蚀官员的场所,设法让赵克明上钩。1996年底,赖昌星托厦门市思明区区委书记詹少敏,请他将赵克明约到“红楼”。在詹少敏的软磨硬泡下,赵克明终于来到了“红楼”。

在“红楼”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晚宴后,赵克明原本打算离开,却被赖昌星安排的人拉住,带他去享受更加诱人的“服务”。赵克明好色,早就听说“红楼”里美女如云,一直心生好奇。在这里,他终于沦陷于美色的诱惑,频繁光顾“红楼”,甚至为其中一位美女购买了房子,时常偷偷相会。


最终,赵克明的贪色成为了赖昌星手中的把柄,使他成为了赖昌星的“保护伞”。此后,赵克明为赖昌星的走私活动提供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案发后,赵克明被依法逮捕。

结论与观点分析:

赵克明因贪财好色,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亲人谋取私利,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远华走私案中,他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样的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2002年8月,法院依法判处赵克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这起案件警示我们,任何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贪污腐败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我们也应该警惕赖昌星这样的犯罪分子,他们利用金钱和美色腐蚀官员,破坏社会秩序,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我们必须坚决打击这类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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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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