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清纯女服务员遭3房客大力糟蹋,事后还要求继续工作,太猖狂

阅读文章之前,请您一下关注,方便讨论和及时将接收下一篇精彩内容,小编在此不胜感激

海南17岁女服务员客房内惨遭三名男子轮奸


17岁,花一般的年龄,却遭到3个“流氓”的摧残,原本开朗的小珍一夜之间沉默了,身心遭受了巨大的伤害。2008年1月8日凌晨,在海口海秀中路某酒店当服务员的小珍,遭到3名房客的轮奸。

案发后,酒店没有人报案,并建议女孩私了。最终受害人在家属陪同下,到海口公安部门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但酒店的负责人始终没有露面。

女服务员深夜遭3房客强暴

小珍今年17岁,在海秀中路某酒店当客房服务员。1月8日,她值夜班。凌晨3时许,正在值班的小珍接到领班通知,称508客房的住客要求把房内的食品撤走,让她去客人房间把它们拿出来。

随后,小珍敲开了508房的门,在向客人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后,便开始动手收拾东西。在收拾的饮料时候,一名男子用邪恶的眼神打量小珍,问小珍叫什么名字。

起初小珍不理睬,在多次被3男子言语骚扰后,顶了一句“为什么要告诉你”,话刚说完,一场噩梦开始了。一名男子突然从后面抱住小珍,一把将她扔在床上,另外两名男则一左一右将小珍的手脚摁住。


3名男子兽性大发,不顾小珍的挣扎反抗,把小珍按在床上,扒光衣服,残忍施暴,3名男子轮番在小珍的身上发泄兽欲,并威胁小珍不准叫喊。

“当那人抱起我时,我心里害怕极了,我求他们放过我,但是他们无动于衷,然后我拼命地喊救命,使劲地挣扎,但是一名男子捂住我的嘴

另两个男子按住我的双手双脚,我动弹不得。”说到这里,小珍身体颤抖,大声哭泣。未满20岁的小珍被3名歹徒蹂躏了近一个小时

施暴后竟要求总台换床单

小珍带着伤痛和耻辱离开508房,她脑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办。更让人气愤的是,在房间的3名男子非但没有感觉到害怕,看到发泄完兽欲后脏乱的床单,竟大胆打电话给一楼服务总台,要求更换床单。

领班就通知小珍,让她帮508房的客人更换床单。小珍接到领班电话时,不同意帮客人换床单,而且电话中有哭声。这种异常的情形令领班感到很奇怪。

随后,领班再次电话询问5楼服务员小珍发生了什么事,是否被508房的客人欺负时,小珍禁不住大声哭泣。领班感觉事态严重,将情况向酒店负责人张经理汇报。

逼迫女孩签协议

酒店负责人张经理闻讯赶来,找到5楼客房服务员小珍,她哭诉了自己遭508房3名男子轮奸的遭遇,张经理就问小珍是否要报案,小珍说,要报案,张经理就让小珍先去宿舍休息。

没过多久,酒店保安部长再次到女职员宿舍,告诉小珍,有人想给谈谈。将她带到酒店空房间。在那里,小珍见到了一位大约40来岁的瘦个子男子,那人自称龙哥,是那3位男子委托他来处理此事的。

龙哥先是假惺惺的跟小珍解释原因,称3名男子只是喝醉了,希望小珍能原谅他们,并承诺给小珍500块钱。说着掏出一份协议书,让小珍签字。小珍拒绝签字后,龙哥摁着她的手逼她签了名字,将钱塞到了小珍的口袋。



  在回酒店宿舍的路上,保安部长她说: “这3个人都是好人,他们只是昨天晚上在歌舞厅喝醉了酒还吃了些药,糊涂了才干了伤害你的事。

你别告他们了。”回到酒店宿舍的小珍在惊惶无措之下,经过好姐妹的提醒,将此事告诉了家里。

经理建议私了

接到妹妹小珍的电话,姐姐和姐夫火速赶到了小珍所在的酒店,到酒店后,他们找到小珍。小珍在姐姐和姐夫的陪同下,见到了酒店的张经理及保安部长。

当时张经理及保安部长对他说,小珍才十七八岁,以后还要嫁人,事情闹出去,对小珍名誉不好,事情已经发生了,也不能挽回,这事闹大了不好,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的私了。

张经理说这只是他个人的想法,不代表酒店,同时,如果双方愿意私下解决,酒店也不能插手。张经理说,所以他安排保安部长联系中间人上午与小珍签协议,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再让他们来一次,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

考虑到小珍的声誉,姐姐和姐夫想听听对方的想法,于是他让张经理打电话让那三个男子过来再说

后来,张经理打电话把一名男子找来,据说是那三个男子的朋友,那个男子提出要对小珍赔偿,问姐姐要赔多少?姐姐说,这事要与小珍的父母商量。陈先生给小珍的父母打电话,老人气愤地说要20万元。

那个男人听说要20万元,就打电话与三名男子商量,最后说最多要赔3万元。
  双方协商不成,姐姐和姐夫带小珍到警局报案。

警方立案调查

当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酒店打开508房,收集了床单上的痕迹,并带受害人到医院作了痕检鉴定,警方并调看了大厅内的监控录像。警方表示,将加大侦破力度,尽快将3名歹徒捉拿归案。

小珍受了伤害,晚上睡不着觉,白天精神恍惚,酒店便以小珍工作失误为由开除了小珍。小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酒店提出了诉讼。

后记

据警方查证,酒店方在房客入住时,根本就没有验看他们的身份证,3位嫌疑人入住的时候都是自己报姓名。警方根据酒店登记的信息,根本没有找到嫌疑人,因此怀疑该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均是歹徒乱报的假名字和假号码。

小珍作为酒店的工作人员,在小珍受到侵犯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而是让小珍私了,小珍出事,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酒店在事发后,非但没有给小珍做心理和身体的安排和疏导,反而以各种理由开除小珍,酒店的做法太让人寒心了,相信法院会让酒店担起该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轮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这件事给小珍留下的阴影是一辈子的,甚至会给他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面对这样的犯罪,坚决不能姑息,不能私了,因为触及刑法的,必将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房客   领班   猖狂   歹徒   姐夫   床单   服务员   警方   保安   事后   部长   清纯   客人   姐姐   男子   经理   电话   酒店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