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不尊?河南一大爷以“教游泳”为借口偷摸女孩,目击者称专挑女孩下手! 律师:老人已构成强制猥亵行为!

河南鹤壁,几个女生到河边玩耍,中途突然觉得水里凉快,于是下河游泳,玩水,万万没想到,一游泳的老大爷看到,慢慢靠近女生,然后假意教女生游泳,实则借机调戏女生,占女生便宜!

事发这天,连女士带孩子到河边玩水,看到几个大概十几岁的女生,下到河里游泳,玩得非常高兴。或许是担心走光,几名女生下水的时候,没有脱衣服。

而距离女生不远处,有一个看上去六十几岁的老大爷,当时老大爷正自顾自的游泳,当看到女生下水后,眼睛顿时一亮!

紧接着,老大爷故意游向几个女生的位置,然后声称可以教她们游泳,进而靠近女生。

女生看到大爷靠近,拒绝说不用,不要大爷教,可老大爷装作没听见,开始动起手来,相比于社会经验少的女生,连女士已经意识到什么。

随后,连女士不顾老大爷的恨意,多次提醒女生和同伴,这个大爷不是好人,他在占你们便宜,离他远一点。

其实女生已经感觉老大爷有意无意的触碰,但她以为老大爷是无意的,听到连女士提醒,女生突然惊醒,这老大爷在耍流氓!

连女士表示,她提醒了女生和同伴后,几个女生赶紧逃离,不再和老大爷待在一起,而老大爷看了看她,又游到其他女生身旁,再次故技重施,调戏、占其他女生便宜。

网友:当年的漏网之鱼 现在抓还来得及

事发后,网友表示,应该将这老人的脸露出来,让他的家人,儿女、邻居、亲戚熟人看看,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既然有脸做,就要有脸承担相应的后果。

“可以打电话报警,让民警拘留他半个月。”“有视频为证,可以打电话报警了!”“这个世界本来不需要缝缝补补,可就是有人把它弄的破破烂烂!”“当年的漏网之鱼,现在抓还来得及。”

那么,老人的行为应该如何评价?

律师:老人已构成强制猥亵行为

对此,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进行了详细解读。

毫无疑问,老人趁着女孩不注意,偷摸其身体隐私部位的行为,实则是一种强制猥亵行为,虽说是强制猥亵,但是并不要求一定要使用暴力等手段,完全排除受害人的反抗,只要是违背了受害人意愿,哪怕是趁其不备实施了威胁,对此也属于强制猥亵的一种。

一般情况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予以处罚。

不过,既然是老人,所以也要看他的年龄到底是60岁、70岁还是80岁,如果是已满70岁以上的,那么就无法执行行政拘留措施了。

有人说,这不是变相纵容他的违法行为吗?

其实,不执行不代表不接受法律的惩处,由于这种行为在民事层面,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作为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老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权利的。

当然,老人的这种行为,也要看其情节严重程度,比如在短时间内多次猥亵他人,那么即便是一般猥亵,也算是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那么对其在处罚上,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这名老人最终承担的有可能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连女士拍摄的视频,其实在法律层面上属于视听资料,属于指控老人实施了违法甚至犯罪的证据,即便老人谎称自己是无意的,以此逃避责任,那么这个视频依然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说,连女士拍摄视频的做法,其实也是起到了固定老人违法、犯罪的作用。

(零度时评综合邯郸V视、头条作者@大兵叔叔、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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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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